❶ 法院拍賣房成交價低於市場價比較多,當事人有權申訴法院重新拍賣嗎
法院確定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並出具具體的評估報告,報告做出後,法院會送達雙方當事人,如果你對評估價格有異議,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對法院提出異議。
❷ 法院評估房子拍賣,嫌評估價格低怎麼辦
案件當事人有權對評估價格提出異議,可以提交書面報告給執行法院,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經法院審核後若確實價格偏低,可以將評估報告發回評估公司要求重新評估。
❸ 我買了一處法院強制拍賣的房產,但是因為拍價過低,被執行人不希望我買,但是我已經把錢交到法院,也不想退
首先拍賣復應該成交,法院應該出具執制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協助買受人辦理過戶;其次,現在房屋滅失、毀損,不清楚房屋管理機關是否仍然辦理過戶,如果辦理,房屋還是你的,你修復後起訴拆除房屋的人;不同意辦理,那麼你就要和法院聯系解決,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❹ 法院執行中,對房產進行評估,如果當事人對評估價格有異議,應該向哪裡提出異議申請
一、如果當事人對房產評估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換一家評估機構,進行重新評估。
二、不需要舉行聽證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評估就可以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第五條
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發送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評估機構、評估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或者評估程序嚴重違法而申請重新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❺ 法院拍賣房子多出錢,當事人不出現,法律會怎樣處理
義務人是否出現是不影響執行案件的執行的,對於拍賣費用,法院會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收取的,拍賣完成後所得扣除執行費用(含拍賣費用)及所欠債務後,剩餘所得歸義務人。
❻ 執行程序關於在被執行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房產被法院低價拍賣該怎麼處理
程序違法,可以提執行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
46條、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變價時,應當委託拍賣機構進行拍賣。
財產無法委託拍賣、不適於拍賣或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需要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或自行組織變賣。
47條、人民法院對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48條、被執行人申請對人民法院查封的財產自行變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控制變賣的價款。
49條、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成交後,必須即時錢物兩清。委託拍賣、組織變賣被執行人財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從所得價款中優先扣除。所得價款超出執行標的數額和執行費用的部分,應當退還被執行人。
(6)法院拍賣房價格過低當事人怎麼辦擴展閱讀
強制司法拍賣的流程
1、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
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條例》第48條的規定,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變賣財產的情況,《執行條例》只擬定可以准許,但不是應當。
法院應根據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和被執行人的信譽程度,依職權做出決定。如准許,被執行人自行變賣,應給其10日以內的時間,同時,法院在得款後,才能將查封財產予以解除查封,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❼ 如果法院拍賣房產價格過低是否可以申請自己賣房
如果自己能協調好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執行也有時間限制,建議與承辦法官協商。
❽ 房子被法院拍賣,最低價有規定嗎
法院拍賣會進行鑒定,相對會低於市價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