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房子賣了100w,給了45w,現在房價漲到130w了,我不想賣了,違約需要賠償多少
如果你違約的話,那麼需要賠償對方定金。也就是說對方給了你45萬,如果你違約不想賣的話,需要賠給對方45萬,另外加45萬+45萬。
② 因房價上漲,賣方可否主張解除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只要合同復依法成立,對方不同意解制除合同,解除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解除有異議,但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後才提出異議並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 房價上漲,房主違約,怎樣舉證房價上漲,獲得賠償
在房產交易之前,抄雙方會簽訂一個對彼此有約束力的買賣協議,這個協議中會有規定,如果一方不配合交易,那麼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金。但是從2016年下半年以來房價的瘋漲,導致有些地方的房價甚至翻了一番。所以這就導致一些賣家會變相的違約,因為房價上漲的增值部分已經覆蓋了違約金的好幾倍。這種情況舉報是沒有用的,因為對方會承擔違約金,而且對方反悔也不違法。
④ 買二手房,因房價上漲賣方違約怎麼辦
可根據合同提出抄違約金補償。
在二襲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⑤ 房子賣了之後房價漲了,我是賣家,買家交了訂金和一部分的房費,我想違約,我該承擔什麼後果
房子賣了之後房價漲了,賣家如果違約不賣房子,屬於民事違約行為,按照《合同法》規定,要承擔三種違約結果:繼續履行合同;採取措施補救;三是賠償損失。賠償20%的房費是房子總價的20%。
排在第一位的違約結果就是繼續履行合同。這三種違約結果是由買房人選擇的。因此,買房人可以不要賣房人雙倍返還的定金,而要求對方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5)房價上漲教你如何毀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⑥ 房價上漲,賣方寧願違約也不願繼續賣房,買方該怎麼辦
請注意:如果不能證明對方提高價格的話,你不要這個房子,就是你違約。因此,作為守約方,應當繼續守約,並且取得對方提高價格的證據,這樣,你可以證明對方擅自違約提高合同中房價價格。當然這種情形下,你們仍然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對方明確表示不履行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給你們。本案適用的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⑦ 房價暴漲,賣方支付違約金就能解除合同嗎
以下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1.由買賣雙方協議解除合同。這里所說的由買賣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回意思答是當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之後,在買賣雙方均沒有開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內容之前,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協商解除該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這里所說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法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享有解除權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備約定解除條件時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約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因享有解除權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