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婚前按揭買房 現在房價漲了三倍 離婚會怎麼分
你們的這個房子是這樣分割的:你老公婚前的那部門房子價值歸他,婚後你們共同支付按揭的那部分房子價值可以分割。比如,購房的房價是30萬,到你們結婚的時候,你老公已經自己按揭付了房款的一半(即15萬),後來的一半是你們婚後共同按揭支付的。現在房價漲了三倍,總房價是90萬,其中45萬是你老公婚前的,歸他一人所有,另一半45萬,你可以得到一半,即22.5萬元。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簽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是在雙方簽字時生效的,因此,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如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成為保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關鍵。在解決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何公證的問題時,必須了解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手續、流程等。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 雙方離婚半年了,一處房產價值25萬元,如果起訴分割房產,也就是給對方折價款,法院要先評估房價,請問
問:雙方離婚半年了,一處房產價值25萬元,如果起訴分割房產,也就是給回對方折價款,法院要先評估房價答,請問市場價25萬法院會評估低多少?請律師給我個大概,我好決定是否起訴,起訴方能否佔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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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
3. 房價和婚姻的關系:房價越高離婚率也越高
如果從命題房價抄可以推出命題離婚率,那麼條件房價是條件離婚率的充分條件,
如果能從命題離婚推出命題房價,那麼條件離婚率是條件房價的必要條件。
顯然,房價是離婚率的必要條件,
簡單的說就是沒房不一定離婚率就高,
但是離婚率高一般都多多少少和房子有關系。
不管房價和離婚率之間是什麼關系,
愛情和麵包之間的選擇爭論還會繼續下去,
這是一個「永恆」的討論命題。
4. 離婚分割房子怎樣確定房子價值
根據對司法方抄面的的了解,整理出以下內容,以供參考:
在離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產時,並非以購房時的價值為准,一般是以房產現值作為分割的依據。
房價的市值一般由當事人雙方估價後達成一致的意見;若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通常是由原告申請向法院評估,並預交評估費用,再由法院委託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作價,以該評估報告作為分割的標准。
評估報告的有效期一般是從3個月到6個月不等。評估的費用,則是在判決離婚後,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分擔。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雙方對財產價值有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競價、作價、評估、拍賣等形式來確定和處理財產,處理財產時應貫徹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不是必須委託中介機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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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婚前按揭買房 現在房價漲了3倍,離婚會怎麼分
共同還來貸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共自同財產,平均分割;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 離婚時分割財產是按當時的房價分還是現價分割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割。
按現房價,增值後的房價
7. 我起訴離婚立案,為什麼讓我把房價改低點呢,
1、對於訴訟離婚如果前期按照財產份額繳納的話,那麼承擔的訴訟費會比較多,前期專立案繳屬納的少的話,可能後期會補交;
2、對於房價的數額還是需雙方在一個合適的價格上認可,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需要分割的一般需要委託評估房屋價值。
3、房屋價格的高低一般都是對訴訟費或者對分割財產數額會有一定影響。
8. 離婚約定2年後賣房, 未履行, 房價上漲後怎麼分配
還是應該以你們的「約定」來分,比如,你們約定的是按價值的實際比例就是按實際比例(50%;40%……等)來分;如果約定的是固定金額如X萬,則就按固定數額分。前者,房價漲了你得的也相應漲,後者則不行,房價的漲迭與你無關。
9. 兩夫妻的房產離婚是按買房時的房價還是現在的房價
你好,按離婚的房價來計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