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開發 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
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類型不同: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2)、兼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3)、企業轉讓房屋建築物,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其收人應通過「經營收入」等賬戶進行核算,
即在取得收人時:
借: 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 經營收入/營業收入
按銷售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土地增值稅:
借: 經營稅金及附加/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實際上繳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2、兼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兼營房地產業的企業,轉讓房地產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由「其他業務支出」負擔,即
借: 其他業務支出
貸: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實際上繳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3、企業轉讓房屋建築物,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業務在「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
* 計提土地增值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上繳時
借: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數為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速算扣35%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上述「扣除項目」,具體為: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上述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
對於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35條的規定,實行核定徵收。
(5)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6)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第(1)、(2)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
另外,納稅人成片受讓土地使用權後,分期分批開發、轉讓房地產的,其扣除項目金額的確定,可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或按建築面積計算分攤,也可按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方式計算分攤。
❷ 房地產稅率是多少,以及稅費如何計算
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率是11%,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予進項稅額抵扣。小規模納稅人執行3%的增值稅徵收率,根據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直接計算繳納增值稅,無進項稅額抵扣。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增值額×速算扣除系數。
(一) 核定徵收,按照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全額的1%徵收率徵收,這種模式類似於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如成交價為50萬元,土地增值稅應為500000×1%=5000元。
(二) 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按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徵收。其中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能夠提供購房發票,二是不能夠提供發票,但能夠提供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❸ 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房地抄產開發企業實行按照預計毛利率預繳企業所得稅,按照工程項目的屬性不同,預繳的毛利率不同,一般普通商品房241714.18是按預收房款15%*25%計算交納所得稅的.:請參考國稅發(2009)31號文
預售收入應預交所得稅=(預售收入*預計毛利率-費用、稅金)*25%
= (9179225*15%-410027.02)*25%
=241714.18元
❹ 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
應納土地增值稅抄=增值額×稅率襲
❺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5)開發房地產中開發稅金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徵收對象: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即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煙囪、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
房產稅規定的征稅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這里所說的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難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准,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❻ 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的計算
開發企業不交增值稅,繳納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土地,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三條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第四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
第五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條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第七條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第九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徵收:
(一)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的;
(二)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的;
(三)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於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條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十一條土地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徵收土地增值稅。
第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有關的權屬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五條本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區的土地增值費徵收辦法,與本條例相抵觸的,同時停止執行。
❼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時候涉及到的稅費有哪些稅率是多少是怎麼算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費有種: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耕地佔用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1、營業稅
⑴稅目與稅率
營業稅涉及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兩個稅目,稅率都是5%。
⑵特殊規定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2002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這種行為征稅辦法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納稅,而是按照租賃業稅目納稅。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⑶納稅地及納稅時間
納稅人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土地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採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單位贈與不動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⑷抵減問題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2、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稅率分別為7%、5%、1%。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3、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 費率為3%。
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4、土地增值稅
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和《細則》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稅率為30%、40%、50%、60%,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各地區不等。
計算公式:應交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費率-速算扣除數-預繳稅金
5、房產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7、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⑴開發企業的會計帳簿、營業執照等貼印花稅;
⑵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三條規定,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⑶在土地開發咨詢、施工、采購、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按照印花稅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
⑷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通常在房地產交易活動同時收取;
⑸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
8、企業所得稅
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稅率:
⑴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⑵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⑶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⑷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⑸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過渡期。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9、耕地佔用稅
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耕地佔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10、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房地產企業除了企業通常的個人所得稅業務以外,特殊的就是拆遷補償、擋光或施工補償、晚交房和晚辦產權補償等各項補償的涉稅情況。
11、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注意:買受方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契稅以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現行契稅稅率為3-5%,各地有減半徵收的情況。大連市目前土地轉讓稅率為4%,在建工程轉讓稅率為4%,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1.5%,非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4%。
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❽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交的稅以及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如何計算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10%至30%)×1.2%
2、按租金收入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房產稅如何計算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對於工業用的自用地下建築物,以房屋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物,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8)開發房地產中開發稅金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四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免稅的規定外,下列房產亦不征房產稅:
1、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
2、作為營業用的地下人防設施。
第五條房產稅的減免稅許可權為:
1、屬於地、州、市范圍內全面性的減稅和免稅,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2、屬於縣(市)范圍內全面性的減稅或免稅,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 署審批,報省稅務局備案。
3、個別納稅確有困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給予減稅或免稅照顧的,由縣(市)稅務局審批。
❾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如何計算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公式中的「增值額專」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屬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9)開發房地產中開發稅金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土地增值稅的開征,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1)有利於增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調控;
(2)有利於國家抑制炒買炒賣土地獲取暴利的行為;
(3)有利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
征稅范圍:
(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對「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不征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築物及其它附著物產權的行為征稅。
❿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請舉例
收入額減除國家規定的各項扣除項目後的余額計算征稅,這個余額就是納版稅人在轉讓房地權產中獲取的增值額。因此,要計算增值額,首先計算扣除項目。扣除項目包括以下幾項:1.購地價款及涉及稅費2.房地產開發成本3.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5.其它扣除項目。土地增值稅採用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扣除項目小於20%,免徵增值稅。
增值額/扣除項目大於20%小於50%,稅率30%;增值額/扣除項目大於50%小於100%,稅率40%,速算扣除數5%;增值額/扣除項目大於100%小於200%,稅率50%,速算扣除數15%;增值額/扣除項目大於200%,稅率60%。如銷售收入100萬元,扣除項目40萬元,增值額就是60萬元,60/40=150%,稅率就是50%土地增值稅=60*50%-40*15%=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