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主要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鈞認為:穩評在當前遇到的問題,主要還是由其自身的欠缺造成,包括認知狹隘、方法粗糙、評管脫節三個問題。
第一,認知狹隘。傳統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只評估是否會發生群體性事件,是「小穩評」。而實際上應該從更廣的角度,考慮到突發公共事件、社會負面影響、公信力三個層面的風險,並且在實踐中著重針對矛盾糾紛、秩序破壞、社會恐慌等高危風險項,開展有效的穩評。具體點來說,近期一系列樓房塌陷事故,還有「僵屍肉風波」,都已經引發了嚴重的社會恐慌,哪怕沒有人員死傷,都應該列為高危的社會風險。
第二,方法粗糙。目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管理尚處於粗放階段。現實中的穩評,標准模糊、報告粗糙、流程不規范等問題屢見不鮮,在科學性、規范程度、信度、效度等多個方面都亟待改觀。
事實上,科學的穩評應該綜合考慮相關利益群體的需求,綜合應用「虛實結合」等方法,充分利用「大數據」等工具,全面評估待評事項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客觀預估責任主體和管理部門對社會穩定風險的內部控制和外部合作能力,科學預測相關利益群體的容忍度和社會負面影響,提前預設風險防範和矛盾化解的措施,進而確定待評事項的當前風險等級,並形成循環。
第三,評管脫節。目前穩評存在形式主義、評而不用、用評估應付規定等問題,評管脫節、只評不管、聯而不動的問題突出。實際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必須與社會穩定風險管理(下稱穩管)緊密結合起來。一是穩評的范圍應包括實施過程和實際應用後的風險;二是評估結論和風險建議應連接風險管理,並予以落實操作;三是風險評估應配套事中監管、事後績效考核等連帶措施。
總的來說,當前中央和社會各界其實都高度重視穩評,但由於穩評在理念、方法、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形式主義、信度效度不高、評而不用等問題,進而導致其應有作用未能得以發揮出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管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指出下一步要推廣科學、規范的穩評。
❷ 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是什麼階段需要編制,是提交給哪個政府部門的
編寫完項目申請報告之後可以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提交給發改部門。
❸ 什麼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台、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為有效規避、預防、控制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為更好的確保重大事項順利實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年11月12日),強調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
國 務 院總 理2015年3月5日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再次提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在穩評與穩管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的基礎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亟待建立健全。理想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是指系統應用風險評估的科學方法,全面評估待評事項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客觀預估責任主體和管理部門對社會穩定風險的內部控制和外部合作能力,科學預測相關利益群體的容忍度和社會負面影響,提前預設風險防範和矛盾化解的措施,進而確定該待評事項的當前風險等級,並形成循環。
❹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事項類型有哪些
包括事項:
(一)涉及土地等保管、利用、徵集方面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范圍廣、專影響面較大屬的徵集方式的改變、調整等。
(二)涉及重大政府法規政策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較多部門、涉及較多人員的政府政策的制定、調整和落實的事項。
(三)涉及重大違法案件、處罰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重要的違法案件和檔案行政處罰的實施等。
(四)涉及黨政系統多數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黨政系統幹部職工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調整。
(五)其他涉及較多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
❺ 怎樣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評審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重大事項決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項目回的報批、改革的牽頭、工作的答實施等有關部門是負責組織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主體。涉及到多個部門的,牽頭部門為評估工作的主體,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辦理。
評估主體包括:具體評估數據採集以及報告編撰也可以由第三方協助完成,如,策點市場調研
❻ 環境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可控性 分析哪些內容
根據重大事來項的合源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個要素,主要圍繞以下內容進行評估。
(一)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重大決策以及暫行辦法 。
(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統近期和長遠發展規劃,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是否兼顧了各方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是否考慮了地區的平衡性、社會的穩定性、發展的持續性。
(三)是否經過充分論證,是否符合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意願,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圍內並且有保障,是否能確保連續性和穩定性,時機是否成熟。
(四)對所涉及區域、行業群眾利益和生產生活的影響,群眾對影響的承受能力,引發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其他有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問題。
❼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評估范圍
凡與人來民群眾切身利自益密切相關、牽涉面廣、影響深遠,易引發矛盾糾紛或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實施前,都應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包括事項:
(一)涉及土地等保管、利用、徵集方面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范圍廣、影響面較大的徵集方式的改變、調整等。
(二)涉及重大政府法規政策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較多部門、涉及較多人員的政府政策的制定、調整和落實的事項。
(三)涉及重大違法案件、處罰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重要的違法案件和檔案行政處罰的實施等。
(四)涉及黨政系統多數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主要是涉及黨政系統幹部職工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調整。
(五)其他涉及較多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
❽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評估內容
根據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個要素,主回要圍繞以下內容進答行評估。
(一)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重大決策以及暫行辦法 。
(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統近期和長遠發展規劃,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是否兼顧了各方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是否考慮了地區的平衡性、社會的穩定性、發展的持續性。
(三)是否經過充分論證,是否符合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意願,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圍內並且有保障,是否能確保連續性和穩定性,時機是否成熟。
(四)對所涉及區域、行業群眾利益和生產生活的影響,群眾對影響的承受能力,引發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其他有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