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了地下車位需要繳哪些稅
(1)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2)契稅:根據《關於調整濟南等市契稅適用稅率的通知》(魯財稅〔2013〕19號)的規定,購買房屋契稅稅率為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定,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一、購買車位手續:
1、業主在購買車位的過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及款項:購房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房地產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所有產權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未滿16周歲可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及復印件;購房合同上所有權人的私章;全額車位款(以購買當日公布的價格為准,可用銀聯卡支付)。
2、凡已租賃本小區地庫車位的業主,具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如無購買意向,其他業主有意購買,則根據「地庫車位租賃協議」,已租賃該車位的業主,應在15日內讓出該車位。
3、購買車位的業主需支付車位維修基金,契稅等相關費用。
4、地下車庫車位購買後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只限於賣給同小區的業主;
5、車位以「個」為銷售單位,而不是以面積銷售。有關面積可以詢問管理處;
6、購房合同所有產權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簽訂《車位買賣合同》;
7、如用支票支付車位款,需在支票到賬後方能辦理進戶手續。
B. 地下停車位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是的,需要繳納房產稅。
1、對於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從租計征房產稅;
2、對於自用的地下停車場,按照應稅房產價值的1.2%從價計征房產稅;
提 醒
1、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屬於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儲藏物資的場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時亦應繳納房產稅。
2、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產稅徵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
3、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4、出租地下室,出租方應當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租繳納房產稅。
(2)房地產車位要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一、凡在房產稅徵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
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二、自用的地下建築,按以下方式計稅:
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3、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三、出租的地下建築,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十一條同時廢止。
C. 小區地下車位需要繳稅嗎
如果該車位有停放車輛就需要繳稅。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繳納。」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在一般情況下,對於物業服務費,無論是否居住,業主都應當自交房之日起繳納。
因此,業主在購買了車位之後,使用車位時仍然需要繳納一定的管理費,以用於支付停車場車位的水費、電費、維護及衛生保潔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等費用。
但停車管理費與物業服務費並不完全相同,業主購買車位之後,車位屬於業主的私有區域,是否需要繳納管理費,取決於該車位是否停放車輛。
地下停車位的產權歸在物權法立法的時候確實有過爭議。立法者也在開發商和業主之間進行過搖擺,一旦法律通過了歸開發商所有,社會的反響可能會很大。所以立法以這種方式,由當事人以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來約定歸誰所有。
如果說有權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產權就是清晰的,這時它的所有權是歸開發商的。當然了,也有些個別情況,業主在買房的時候公攤面積可能已包括了車庫車位的公攤,如果能拿出這部分的書面證據,那這部分所有權肯定是歸業主所有。
但是實際情況是,公攤面積都是走廊、電梯間或者是樓梯間,房子的實用率可能會非常低,這個非常少見。
至於有的時候由於車位不足,開發商可能會以很高的價格或者以競價的方式來出售,這個屬於開發商出賣方式的問題,至於以什麼方式出賣,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法律上有一個基本原則「法不禁止則自由」。
因為在嚴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通過這種方式能夠平衡業主之間的利益和關系,法律是沒有禁止的。
D. 房地產公司地下車位出租要交土地使用稅嗎
二、定義: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
三、稅收作用: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征,因此其全稱為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1)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3)為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
四、免徵土地使用稅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 地下車位要交房產稅嗎
企業銷售位來於人自防工程內、不能單獨辦理產權證的車位,使用租賃業發票,不能向買受人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房地產公司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向買家開具了服務業——租賃業發票,一次性收取了與售價相當的款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七條規定:「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另外,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對此項業務,雙方簽訂的合同雖然名為銷售合同,但實質上是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業務對待。公司收取相當於全部價款的款項,視同一次性收取20年的租金,需要分攤計算每年的租金額按照12%的稅率繳納房產稅。
F. 房地產公司的地下車位出租與出售分別需要繳納什麼稅金
應繳納以下稅款:
1.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83號)規定,對具有明確租賃年限的房屋租賃合同,無論租賃年限為多少年,均不能將該租賃行為認定為轉讓不動產永久使用權,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徵收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為5%,計稅依據為取得的租賃收入。但對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內所有租賃費收入的,屬於預收性質。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為准。而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徵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規定,凡在房產稅徵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徵收房產稅。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根據此規定,地下車庫屬於房產范疇,應當徵收房產稅。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出租收入的12%徵收房產稅。房產稅是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對一次性取得的若干年的租賃收入應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按規定計算繳納房產稅。
3.企業所得稅。車位租賃收入組成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同時,車位賬面價值可以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依法提取的折舊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4.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車位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應當按當地稅務機關確定的標准,按期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如果是出售產權車位,跟銷售房產納稅一樣。
G. 小區地下車位需要繳稅嗎
由於車位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或倉儲戊類用地,所以車位要交的版稅費與商住兩用房相同,需權要繳納契稅、印花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