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企業實現核定徵收所得稅
視同銷售行為,應徵收企業所得稅。依據(國稅發[2009]31號)
第七條 企業將開發產品用於捐贈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權、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行為,應視同銷售,於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於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確認收入(或利潤)的方法和順序為:
(一)按本企業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類開發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確定;
(二)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同類開發產品市場公允價值確定;
(三)按開發產品的成本利潤率確定。開發產品的成本利潤率不得低於15%,具體比例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2. 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的綜合稅率
核定所得稅率是由稅務部門根據你所處的行業還有你所在的地區來劃分的,這個率不是你來內算的,如果確實是核容定所得稅率的話那也是稅務局直接就通知你是多少了。如果是6.25%的話那就是按照你收入的25%來征所得稅也就是你所得稅率核定徵收率是25%,那麼你每月要繳的所得稅就是收入*25%*25%。
3. 房地產企業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怎麼徵收有沒有公式
稅基是營業稅額;
城建稅:營業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4. 房地產開發企業採用核定徵收綜合稅率多少房地產兼施工綜合稅率多少
房地產行業各項稅收:營業稅=5% 1.68%城建稅=5%*7%=0.35%(市7%、縣鄉鎮5%、其他1%)教育費附加=5%*3%=0.15%地方教育費附加=5%*1%=0.05%(1%或2%)印花稅=0.05%契稅=3%-5%(交一次)土地增值稅=2%(四級超額累進稅率,一般按2%預繳)企業所得稅=10%*25%=2.5%土地使用稅=0.6-30元/平方耕地佔用稅=5-50元/平方(交一次)房產稅=租金*12%、按余值減(10%-30%)*1.2%一般核定不是核定所有稅,是其只一種,一般來講,房地產企業的綜合稅非常不好講,因為他涉及增值部份的土地增值稅是很大的比例,而如果地塊在大城市房價波動大,一般不會對你進行核定;所以大城市不好說,二三線的綜合稅率可能是在10-15%左右; 房地產很少有兼施工的,因為施工是要求有一定資質的;如果有施工那麼就按建築業的稅率來計算;營業稅=3%城建稅=3%*7%=0.21%(市7%、縣鄉鎮5%、其他1%)教育費附加=3%*3%=0.09%地方教育費附加=3%*1%=0.03%印花稅=0.03%企業所得稅8%*25%=2%(企業業利潤率核定為8-20%,所得稅率為25%)房產稅=租金*12%、按余值減(10%-30%)*1.2% 一般綜合稅率6-10%左右; 以上這些數據都是大概,各地不區,參考性不大,如果你對其中稅率感興趣可以補充提問;
5. 房地產企業如何交稅
房地產企業納稅的方法:
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計算的依據是增值額,分為4個級次,即: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增值稅的稅率是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40%;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50%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60%。如果能夠提供原來的購房發票,營業稅按照差額的5.6%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全額的0.05%繳納。
(五)作為公司出售房產收入,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差額的25%。
(六)企業出售房產,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5%。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03〕16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按照營業稅額隨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3.出售房產收入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稅率25%。
參考鏈接:國家稅務局
6. 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方法。
房地產企業應交稅種: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當月取得的營業收入,不論是不是房價的全款都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車庫的面積大小(144平米為界)以1.5%和3.5%的稅率進行預繳,在工程完工後匯算清繳(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印花稅:
1.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財稅(2006)162號],2006年11月27日執行);
3.賬簿和營業執照(一般是5元,而且電子賬要打出來貼花);
4.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按地段不同繳費標准不同,XX元/平方米/月,當房屋售出後按照合同簽訂的交房日期為界,交房日期以後不用繳納);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每月按稅局核定的稅率進行預繳,於項目結束後進行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按當月員工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種福利,補助)的總額按照相關等級比例進行代扣代扣繳;
土地交易契稅:契稅稅率為3~5%(以各地標準定)。
費用:
維修基金:按房屋每平方乘以當地規定的標准(由客戶負擔,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代收);
天然氣配套設施費:按本地標准交入戶費幾千元由業主負擔(現有按每平方XX元進行徵收,由房地產公司負擔);
房產證工本費:按各地標准不同交幾十元(一般房地產公司負擔);
業主應繳納的其它費用:
房產契稅:按(各地標准不同)144平方米為標准,以下萬分之二,以上萬分之三。
7. 城建稅的稅率如何確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它是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中設置的一個新稅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城建稅是根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不同層次的需要而設計的,實行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納稅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資料來源:http://ke..com/link?url=-elCddI5mA55TGLlTUgPm-xFkdKaDJY_UMjYk_627uRtS5taAMH6s0O9qmxlF09-EglwLv5W6yynD3mEB2jP-YS7JpXudis6Eb4h_0x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