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購房房地產商贈送面積的問題
贈送面積一般是露台或其他公共面積,房地產商不把這些面積納入房屋產專權,是為了避屬免以後出現問題,房屋產權人找房地產商的麻煩,為了合法地逃避責任,房地產商就這樣做了,其實房地產商是利用房屋產權人對法律的不了解才這樣做的,國家關於房地產管理和商品房銷售方面的規定,對贈送的面積房地產商照樣要承擔與產權面積一樣的責任的,有點掩耳盜鈴的感覺呀
❷ 開發商「送面積」 公共「贈送面積」無保障
根據2014年7月起執行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大幅度贈送面積的行為已經不被允許。但記者近日走訪發現,許多樓盤推出的新項目,仍有大幅度贈送面積的現象。據業內人士介紹,如果這些項目是趕在去年7月1日之前通過了規劃審批的,則屬於合法,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購買這類房屋存在法律風險,消費者買房前要注意戶型是否通過審批。
調查
開發商「送面積」層出不窮
記者近期踩盤時發現,盡管去年起大幅度贈送面積已屬違規,但目前不少樓盤仍然存在這種現象。比如位於白雲區的一個高檔住宅大盤,近日推出180平方米的大戶型,除了首層之外,還打造出了一個夾層以及5米層高的地下空間。而整個地下空間包括延伸出的庭院面積全部贈送。另一個位於增城的別墅產品,也「白白」贈送了層高4.2米的地下空間。但按照規定,凈高超過2.1米的地下空間,必須算全部面積。
除了贈送地下空間,「百變戶型」、「N+1戶型」等諸多類型產品也層出不窮,且存在政策風險。比如天河珠村珠吉街道的富通雅苑就曾經面臨因為N+1戶型,業主都面臨要拆牆的問題。業內人士表示,遇到這樣的情況主要是該開發商不夠專業導致。據了解,一般來講,許多N+1戶型在未通過規劃驗收時是不封閉的,完全按照規劃報批的圖紙來做。等規劃驗收通過後,交樓前會根據業主需求統一封閉陽台外牆,安裝玻璃等。這樣,交付給業主使用時,原來的陽台已經儼然成為卧室了。而富通雅苑在申請規劃驗收前,在規劃局眼皮下就封閉了陽台,不可避免地被定性為擅自違建了。
政策
買房注意戶型是否通過審批
據記者了解,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了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以後,買房房屋面積不能隨便送了。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市場上還存在的贈送面積行為,很多都是趕在去年7月1日之前通過了規劃審批。而在這個時間之後,所有的項目規劃就必須按照規范來實施,無法打擦邊球。但購房者在看房時也要注意這類戶型是否通過審批,若未通過,則屬於開發商的不合法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內陽台: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大飄窗:窗檯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地下室: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米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米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也就是說,「買一樓送地下室」屬於違規。
提醒
公共「贈送面積」無保障
業內人士表示,贈送部分的面積不屬於產權所登記的面積,因此物業管理公司不會收取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合生有關負責人也告訴記者,如今廣州的樓盤收取物業管理費都是以房產證的面積為准。
不過,方圓地產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表示,一般情況下,只要在新規范出來之前報批通過了,那「送」面積的事實也就被確立了下來,以後不會有太多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區域的贈送面積,這些面積是位於套內面積以外的公共區域內,比方說走廊的位置,公關露台的位置等,這些使用面積如果管理方要回收,業主是不會得到保障的。
此外,律師稱,買房送面積一方面可能涉嫌逃避國家稅費,另一方面可能違反規劃,影響建築外觀甚至內部結構,嚴格地講,送面積現象增加有可能產生新的違法建築。所以「偷面積」所得的面積都不合法,法律上不承認,是不計入產權證的登記面積,不能用於投資、抵押,拆遷時也不會得到補償,不但在遭遇糾紛時權益無法得到保障,而且有可能被政府追究違建的法律責任。至於業主能否向開發商起訴,專業律師表示,如果業主不能找到能夠證明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的證據,那麼開發商就不涉及欺詐行為,賠償維權也就沒有法律依據。
市民心態
不知風險 青睞「偷面積」產品
不少市民告訴記者,自己非常鍾情會「偷面積」的開發商樓盤產品,比如陽光書房、入戶花園,很多這些類型產品只需要算一半面積的價格,另一半面積純碎是贈送,並沒有擔心這種類型會出現什麼問題。記者在踩盤過程中也發現,不少看樓客對N+1戶型、入戶花園等能多多贈送的面積產品非常青睞。
早前在金沙洲買了某樓盤的陳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購買的是89平米N+1戶型,可以做到四房,開發商就是利用了所謂陽光陽台多隔出來了一間小房,居住了兩年多,這套房已經有房產證了,從來沒有擔心會有什麼問題。
市民陳小姐就告訴記者,雖然自己知道在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中要求開發商常用的飄窗、奇偶層陽台、地下室等贈送空間,將不能再以全贈送的形式出現,但是目前市場上依然有不少懂得偷面積的開發商,「很多大房企的產品面積偷得很有水平」。
鏈接
房屋贈送面積的幾種形式
陽台:贈送陽檯面積應屬贈送面積中最常見的一種形式。但按照國家標准《房產測量規范》規定:對於全封閉的陽台計算全部的面積,對於半封閉的陽台才是計算一半的面積。而大部分戶型中陽台本身就是半封閉的,只能算一半的面積,並無真正的「贈送」一說。
入戶花園:即在入戶門與客廳門之間的一個類似玄關的花園,起到入戶門與客廳的連接過渡作用。入戶花園一般在銷售時只計算一半面積的,有的甚至完全贈送。入戶花園面積越大,所贈送的面積就越大。
大露台:在一些戶型中,一樓或者二樓的地方會設計一個大露台出來。許多開發商針對這種戶型會將整個露台全部贈送給業主。但實際上,如果露台是在樓盤的公共區域,就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不能作為某一住戶的專門使用。
內庭院:內庭院又稱入戶庭院,一般出現在別墅或者洋房首層的戶型中。內庭院引起的產權糾紛較多,主要矛盾點在於庭院本身屬於公共面積,也不包括在業主產權證內。這類內庭院戶型,雖是首層,但往往單價較高。
地下空間:高層、小高層和多層建築的地下室一般是車庫,和住宅分開計算產權,給購買住宅產權的業主單獨使用。
高挑空間(閣樓):許多頂樓的戶型會特意被設計出一個閣樓來。大部分的開發商都會選擇直接贈送閣樓,不算面積。但不同的層高決定了閣樓是否納入銷售建築面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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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房子加上贈送的面積,也跟沒贈送面積一樣大小。正常嗎
這個不正常,贈送和沒有贈送的面積一樣,也就是沒有贈送。
❹ 買房時贈送面積不寫入房本會有哪些後果
贈送面積不寫入房產證,那麼就得不到法律保障,如遇到拆遷補償、抵押貸款、保險理賠等問題的話,只承認房產證面積,所謂的贈送面積是不會計算進來的。
關於贈送面積的具體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房產測量規范》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A 層高小於2.20m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於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台階、無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E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F 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H 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 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線;
I 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2002)74號《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樓梯已計算建築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築面積。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維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築面積。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建築,不計算建築面積。
❺ 在開發商贈送面積內建設施違法嗎
開發商贈予的面積應該不屬於違法的行為。為自己的合法行為。
❻ 房屋的贈送面積在二手房交易時法律有沒有規定
贈送面積一般是不算在房產證內,贈送面積一般是書房、陽台、飄窗和可變專空間 還有入戶花園等。屬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窗檯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另外,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規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❼ 新規不得送面積,開發商有何對策
然而來從2014年7月1日起,新版《建自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正式實施,當中贈送面積計算方式有四個最大的變化。
1.飄窗面積不再全贈送
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
2. 將餐廳、房間以陽台報建行不通了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 地下室、車庫、閣樓能不能送還得看層高
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米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米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4. 花園小區架空層要麼絕跡,要麼攤到業主頭上
建築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
說到空中花園,蘇州的購房者肯定不陌生。蘇州半數以上的住宅樓盤都有空花的概念。但空花真的是一塊能吞到肚子里的大肥肉么?小編提醒,大家真的要擦亮眼睛!
❽ 為什麼買房子還有贈送面積,是什麼意思
「贈送面積」一般包括:
⑴露台
露台指設置在屋面、首層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動的,有圍護設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規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不計入建築面積。
⑵飄窗
飄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裝有玻璃,窗檯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戶低一些。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規定,"窗檯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不計算建築面積"。
⑶一層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層的小院,可作小花園或開發成菜園,實際上,一層小院應屬於公共面積,但是開發商卻說是作為贈送面積給購房者。而且購房者的房屋產權證上,也不會有小院的測繪面積。但是開發商在進行出售時,同樣是一層帶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單價會略高於不送小院的房子單價。
⑷閣樓
閣樓一般位於頂樓,且房屋屋頂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將閣樓設計為儲藏室,面積比較大。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規定,對於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⑸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於地平面以下的建築空間,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所以如果開發商贈送的是小於2.2m的地下室,實際上相當於送了購房者一半的面積。
⑹半封閉陽台
室外陽台是指在建築主體外的陽台。根據《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規定,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所以,半封閉陽台和地下室一樣,如果開發商送的是主體結構外的陽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積。
所以說,公用露台、高度不超過2.1m的飄窗、一層小院和小於1.2m的閣樓,根據國家政策,都是不計入建築面積的;而真正贈送面積的房子一般單價比較高。例如獨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贈送面積往往不會寫進合同或寫進產權證中。沒有依據,後期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
(8)房地產贈送面積未送是什麼性質擴展閱讀:
經常聽到有人講,我買的商品房建築面積是100平方米,可是我量出來的卻是80平方米(或更少)。
這里,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建築面積可以直觀的量出來。實際上大部分人只是量取了房子的「使用面積」,而使用面積再加上「套內的牆體面積」才能得到「套內建築面積」(注意:不是「建築面積」)。
「套內牆體面積」包括的內容為,房子內卧室和起居室間的分隔牆、居室之間分隔牆、廚衛與器具室內之間的分隔牆等等,以及外牆的一半、與隔壁房屋的分隔牆的一半、以及與樓梯間的分隔牆的一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