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項目必須有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別的相關單位的認可後方可進行建設,否則視為違規建設。
Ⅱ 作為一個房地產商該怎樣開發房地產,應該為窮人建房嗎,建什麼樣的房
房地產商屬於企業,企業的第一任務是生存,就是為組織自己合法地賺錢。
如果僅僅是為了窮人建房,那就是做慈善,是公益組織,就不是房產商
Ⅲ 房地產是怎麼買地建房的
一、各地政府均有每年土地(地塊)供應計劃,開發商通過市場調研、跟內蹤,大多容情況下均通過拍賣方式,開發商購買土地。
二、土地規劃使用許可權(工業用地或住宅用地)有明確規定。開發商按照規定進行項目開發。開發商需要組成一個團隊(叫做開發公司)。
三、項目規劃、初步設計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四、項目報建通過政府批准。按照規定,開發商的開發資金要達到規定數額的要求。
五、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然後開工建設。
Ⅳ 自然人投資國有房地產公司建房應如何確定權屬
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模式下,項目房產所有權人首先以權利登記情況判斷;如項目房產尚未辦理登記,權利人以合法建設作為主張所有權的基礎,應提供權利人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續和建房證明。
Ⅳ 成為房地產開發商並開發樓盤必須的手續
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之後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注冊申請書,股東身份證、章程、驗資報告等向市建設局申請預先核准,公司在領到營業執照後一個月內通過我局向自治區建設廳申報資質,獲得資質後方可開展房地產經營業務,申辦資質的材料我們會一次性告知,我們初審時間為15個工作日,自治區建設廳的審批時間為22個工作日。
前 言
個人合作建房是指由一群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簽訂《個人合作建房協議》而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居住用地使用權建住宅商品房項目,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以實現「居者有其屋,居者優其屋」的夢想。個人合作建房不同於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是一種非營利行為,由於省卻了一大筆財務管理費用、銷售推廣費用以及高額利潤,使建造成本大大降低,根據其它省市的報道應比商品房至少要低20~35%。由於價位優勢明顯,個人合作建房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廣大市民的熱烈響應支持。目前全國有40多個城市開展個人合作建房,其中溫州、深圳、重慶等城市取得了實際進展。天津個人合作建房經過一段時間的准備現已正式發起。為了保證天津個人合作建房能順利進行,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參照其它城市成功經驗,結合天津的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章 程
一、 成立個人合作建房組織機構
天津個人合作建房最高權力機構:「合作人代表大會」,其他團隊和小組是執行機構,合作建房的重大事項應當由合作人代表大會決定或通過,制定相應的章程和議事規則。
下設設立兩個團隊:一是發起人團隊,二是顧問團隊。發起人團隊,設首席召集人一人和二個工作小組。二個工作小組分別為對外聯絡宣傳、項目運作資金監管組、財務內勤組,各設組長一名。顧問團隊由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士組成,設召集人一人和三個專業小組,分別為政策法律組、工程技術組(由規劃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專業技術人員組成)、預算資金監管組(由造價師、會計師、評估師組成)。發起人團隊簽訂了發起協議,負責整個項目的發起、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決定合作建房事務。顧問團隊為合作建房項目出謀劃策,發揮參謀、監督作用,以保證發起團隊的公信力,使合作建房事業順利達成預計目標。
二、 確定項目運作模式
現在其它城市在個人合作建房中,均有自己的運作模式。根據天津的實際情況,同時吸取其它城市成功模式的經驗,我們設想採用以下模式來運作:
目前我們沒有找到合適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或投資公司來代理整個項目的運作,因此我們現在自己成立一家這樣的公司,公司名稱:「天津百姓手拉手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負責承辦買地、規劃設計、報建、工程施工的發包、房屋分配等合作建房等事宜。由於現在成立的公司不具備房地產的開發資質,因此合作建房的資金在拍得土地後再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增項獲得開發資質進行項目運作。
三、 尋找理想的建房用地與合作項目
根據出資人報名人數、房屋面積、成本預期、位置要求來確定土地用量和區域。我們計劃分別在天津市內(外環線內或周邊)區域來招募會員,然後根據其中報名人數作為首個合作建房項目(預計招募400~600人),在市區內購買適合合作建房的土地。土地的取得主要採取參加政府商住地拍賣、招標以及與有土地的公司、個人合作等多種形式,以市場手段,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確保項目的合法性。
四、合作建房出資人條件及申請登記與退出
1、出資人條件:
①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以上;
②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能夠按時支付建房費用;
③對個人合作建房有充分的認識和風險意識;
④對住房或換房有迫切需求;
⑤能夠自覺接受與履行《個人合作建房協議》的約定
⑥合作建房只是用來滿足自己住房(居住)者的需求,但我們謝絕只是為了投資或單純為房屋買賣(炒房)者的加入。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作為出資人參與合作建房。對出資人的資金要求,至少要滿足全額交納土地轉讓金和部分工程費用,剩餘部分可通過銀行按揭來解決,但前提是必須得到銀行的支持。
2、申請登記。出資人在發起人公布的時間內,可通過電話或親臨天津合作建房聯絡處等方式,進行預登記,待項目運作到實質操作階段時,出資人憑身份和資金證明現場登記確認。
3、出資人(會員)退出。出資人只是預登記的,自願選擇退出;如出資人已簽訂了《(天津市)個人合作建房協議》,並已交納首期費用,但項目未開工時,可以按協議規定退出,已交納的費用按協議約定退回給出資人。項目開工後原則上不能退出,特殊情況需要退出的,應按協議約定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已退出的名額由後來報名者按順序替換,在後來報名者按順序替換成功後退還資金。
四、 資金監管的安全性
在參加合作建房之前,參與者需要辦理驗資手續以獲得項目的參加權,驗資手續包括以下兩個步驟:
⑴ 資金審驗:要求在指定合作銀行開戶存入每份15萬元到交易委託賬戶,以確保其具備實際參加項目的資金實力,存入的資金不計利息,所產生的利息用作協會日常開支。
⑵ 簽署項目協議:辦理上面資金檢驗和保證操作的同時,業主應與項目管理公司簽署合作建房項目協議,該協議需經過公證,具備法律效力,並作為合作建房期間,業主們共同遵循的法律依據。
⑶會員存入的資金以6個月為一個周期,如果在6個月內合作建房項目沒有成功,參與合作建房的會員有權選擇退回資金,否則該會員自動成為下一個合作建房項目合作會員。
為確保出資人的資金安全是個人合作建房成功的一個最重要環節。根據其它城市的經驗,擬採取以下辦法:。設立出資人資金監管機構。由出資人代表(即發起人團隊)、銀行共同進行資金監管,每筆款項支付須經雙方共同審核才能承辦。通過嚴格的程序和制度,確保出資人資金絕對安全。在資金用於公司增資後,合作人大會變更為股東大會,實行公司制監管。
六、房屋、商鋪、車位分配及小區管理
1、房屋分配。其原則是:按照報名登記簽署協議先後分配一個順序號,然後按照出資人登記的房屋樓層、朝向、結構、面積來分配,相同者按報名先者優先的原則確定,或由相同者抽簽決定。房屋的定價則按照房屋結構樓層、朝向、面積來決定。出資款按最後確定的房屋定價多退少補。
2、商鋪、車位分配。按規劃設計,一般小區均有10%左右的商鋪,還有停車位。對於商鋪,車位的分配,擬採取以下兩種形式:一是將商鋪和車位按市場價出售,所得收益歸全體出資人,然後按照出資人最後實際出資額度分配,以抵扣房屋建設部分成本。二是所有商鋪或車位留作商業出租,出租所得收益歸全體出資人,每年按出資人出資額度分配。這樣通過一種比較好的形式來處理商鋪和車位,使效益最大化,從而分攤和降低房屋造價,使全體出資人真正得到實惠。
3、小區管理。小區管理是關繫到全體出資人的共同利益。小區管理可由業主自己成立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因不以贏利為目的,費用會低於市場價格。同時住房的維修基金的使用會更合理。也可以聘請專業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均由全體合作人(未來的業主)依據法律的規定(選舉產生業委會)決定物業管理方案。
七、項目運作經費來源及使用
在合作建房項目中是以非盈利方式運營的。為保證合作建房的順利實施,減少和避免建房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合作建房機構需要各專業的優秀的人才,我們應該支付相應的費用以保證聘請到稱職的人員。正式機構所發生的運營費用是我們合作建房項目的運營費用,應該視為建房成本的一部分。
個人合作建房是自己出資建房供自己居住,因此控製成本尤為重要。但合作建房又是一項非常復雜,操作難度比較大,時間比較長,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需要一個團隊的精心組織和努力。在整個項目運作中需要一定的費用作保障,如:辦公設備添置費、辦公場所租賃費、日常辦公費、差旅費、會務費、電話費、網站建設與維護費、招待費、交通費、文件資料費、工作人員工資及中介組織的費用等等。其它城市在保障經費方面有一些比較好的做法,如溫州採用費用包干辦法,有的城市另還收取一定的會員費。按照天津的實際情況,擬實行經費總額包干,即按照項目總造價的5%提取項目管理費。如項目運作復雜、時間較長,包干經費不夠時,經出資人同意適度追加。對經費的使用制定製度,要嚴格把關,支出經發起人集體討論決定,並由顧問團的監管小組監督。總的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節約、嚴控,既維護出資人利益,又能保證整個項目的順利運作。
Ⅵ 開發商建房流程有哪些
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二、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三、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於15天,一般在7天內。
(6)房地產商如何建房擴展閱讀
合作注意
1、要明確合作各方的開發資質或取得資質的相應責任;
2、約定先合夥或合作、後成立項目公司的方式,其承擔民事責任方式先後不同;要明確先後的權利義務關系及辦理相應手續的責任主體;
3、組成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要明確注冊資本投入方式以及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差異的處理對策及相應的責任;
4、以土地使用權入股組成項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權須作評估;
5、以籌建處或其它名義合作開發的,須使之成為能獨立承擔權利義務的其它經濟組織,並明確合作籌建各方的權利義務;
6、合作開發一方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合作投資的,應辦理土地使用人和使用性質的變更登記手續,並明確有關費用的承擔方式和責任人;
7、一個地塊上合作開發涉及幾個性質不同的項目,應分別立項、分別進行審批並辦理不同的證照;
8、合作開發各方的投資回報的方式,應按是否以開發項目的房屋為標的分別規定權利義務,投資回報系約定分房的,應明確房屋分配的具體辦法;投資回報系分配利潤的,應約定利潤的計取方式;
9、合作開發合同應約定建築面積增加時的政府批准手續和增加面積的成本,增加分擔及面積分配方式;
10、合作開發合同由於需辦理相關手續,往往效力待定,合作合同應具體約定一旦合同被確認無效或不生效時的具體處理方法。
Ⅶ 為何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就建房
房地產開發資金佔用量巨大,開發風險極大,如短期內項目銷售未有回款,資金鏈會出現問題,只要是正規地產開發公司,購房者最終拿到房產證即可。
Ⅷ 房地產商該不該為窮人建房建什麼樣的房
說實話,地抄產商是沒有義襲務為窮人建房的,這個義務應該是政府。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像鬧糧荒,人們吃不上飯,賣糧食的是沒有義務為人們分糧食的,別人是靠賣糧食養家糊口賺錢吃飯的,你要別人平白無故把錢給你,為什麼?換做你你也不會把辛辛苦苦賺的錢隨手給別人。賣糧食的給糧食那是出於人道主義精神。但是政府有義務保證吃不上飯的人有基本的飯吃。
政府做的一系列的調控,包括拍地的一系列政策就是通過地產商修建,來保證窮人的住房。
修的都是純剛需型住房,比如60-90的清水套二、套三,小區環境、物業管理、社區配套、地段位置等都屬於相對較差的,只要能保證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