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解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1、兩種形式的解押
解押的性質主要取決於抵押的性質,一般分為兩種:
(1)個人債權內的抵押:帶上本人容的證件和債權人手寫的收據或證明給債權人的流水賬單(金額一定要正確),債務權人的身份證(或者是營業執照的復印件)等材料到交易中心辦注銷手續。
(2)銀行的信貸的抵押:還清貸款,帶上銀行提供的證明資料,通常有(所貸款銀行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法人的復印件、委託人的復印件、其他的權利證明等)以及房產證到交易中心辦理注銷的手續。
B. 取消房產抵押的手續都有哪些
本人身份證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的)、《xx市房地產抵押合同》、銀行蓋章的《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他項權證》。
1、辦理流程
(1)借款人在貸款還清以後,先到貸款銀行領取銀行蓋章的《房地產抵押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並由抵押人簽字,以及《房屋他項權證》。
(2)抵押人帶上本人身份證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的)、《xx市房地產抵押合同》(一份)、《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 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他項權證》,到當地抵押登記受理窗口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3)抵押登記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員對抵押注銷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無誤後將在櫃台當場辦理注銷手續。注銷手續辦理完畢後,將把《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還給抵押人,其他注銷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員收存。
2、《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C. 怎樣辦理解除房產抵押手續
一、銀行抵抄押貸款可襲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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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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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產證解抵押的流程有哪些,怎麼辦理
銀行貸款結清後可以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了,具體房產證解抵內押流程如下:
銀行容手續辦完後會給客戶出具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以及注銷抵押登記申請書。
帶著以上材料到房地產管理中心抵押窗口進行手續辦理,同時工作人員會給一張回執單,於兩個工作日後帶回執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產權證就可以了。
房地產抵押注銷登記。在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因受償、抵銷、免除等原因而消滅之後,房地產抵押合同當事人應及時地向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注銷登記後,房地產抵押權在形式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