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土地交易要交哪些稅費
一般土地交易都需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但土地交易的環節不同,稅種也不同,具體分類如下:
1、新征耕地環節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契稅、印花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2、土地出讓環節需要契稅和印花稅。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應徵收契稅。
3、土地轉讓環節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和契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5%稅率計算繳納。
(1)房地產土地掛牌之前有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土地交易後的使用用於投資所需繳納的稅種
1、免徵收營業稅。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是可以不徵收營業稅。
2、土地增值稅。對於以土地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將房地產轉讓的行為暫時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對於以土地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行為是不適用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3、企業所得稅。企業以土地使用權進行對外投資,計入應稅所得。
4、契稅。以土地權屬作價投資、入股的,由產權承受方繳納契稅。
5、印花稅。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增加的部分需要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㈡ 國有土地掛牌出讓涉及哪些稅費
一、費用方面抄主要是前期的土地競買保證金(一般不低於總價款的20%)和土地出讓金即成交總價款。
二、稅的話首先是契稅,一般按照出讓總價的3%收取。其次如果涉及佔用了耕地還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最後是日常使用過程中還有土地使用稅(每年繳納)。
另外,做地產開發或工業項目建設都需要很多配套的手續,辦理過程中會產生些費用,不過相比之下數目都不大。
㈢ 取得掛牌出讓土地使用權需產生哪些稅和費
包括納稅人以出讓或者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者轉讓協議上註明的價款以及受讓方按規定繳納的契稅,協議上未註明價款或者未簽訂出讓或轉讓協議的,以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價款為准。
我國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在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由於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繁多,核算比較麻煩,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特別是加計20%的扣除時,需要特別注意。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
(一)根據《關於印發〈土地增值稅宣傳提綱〉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10號)規定,在具體計算增值額時,要區分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1.對取得土地或房地產使用權後,未進行開發即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只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繳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顯然,這種情況沒有規定加計扣除項目。
2.對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投入資金,將生地變為熟地轉讓的,計算其增值額時,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繳納的有關費用、開發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計開發成本的20%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這種情況雖然可以加計扣除,但在計算轉讓土地使用權加計扣除項目時,僅是對開發成本加計扣除,對土地成本價款不加計扣除。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繳契稅
《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第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契稅,應視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扣除。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契稅,應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可作為加計扣除20%的基數。
(三)土地閑置費
《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第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逾期開發繳納的土地閑置費不得扣除。因此,在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能予以加計扣除。
(四)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政府以各種形式減免或者返還的金額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應以納稅人實際支付土地出讓金減去因受讓該宗土地時政府以各種形式支付給納稅人的經濟利益。按照房地產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上支出在「開發成本」中列支,收到返還的上述資金應沖減開發成本,在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應將上述實際支付的政府代收費用從「開發成本」調入「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不享受加計20%扣除的優惠。
二、房屋裝修
(一)裝修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四條第(四)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作為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既然規定裝修費用可以計入開發成本,則應當允許土地增值稅加計扣除。
(二)精裝修費用
如果屬於與房屋不可分離,一旦分離將會導致房屋結構、功能損壞的部分,應當允許土地增值稅加計扣除。但是,對於電視機、壁式空調等可以分離的部分,不得作為房地產開發成本,且不得加計扣除。
(三)舊房的裝修費用
財稅[2006]21號文規定: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條例》第六條(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既然房屋的裝修是作為評估其交易計稅價格的因素之一,那麼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時也應該把房屋的裝修成本和費用計入這個建築物的「購建成本」,即對應《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中的(二)項。所以,財稅[2006]21號文中所規定的「每年加計5%」的基數應該包含「購房發票」和「裝修發票」的金額。國稅發[2006]187號文就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精裝修房,裝修成本可以作為「開發成本」加計扣除。從政策的公平性角度考慮,舊房的裝修費用,應該從裝修完工取得裝修發票的時間開始「每年加計5%「扣除。
三、代收費用
實際支付的代收費用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扣除的基數。《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准則〉的通知》(國稅發[2007]132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在售房時代收的各項費用,應區分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一)代收費用計入房價向購買方一並收取的,應將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計稅。實際支付的代收費用,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扣除的基數。
(二)代收費用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且未計入房地產價格的,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
四、營銷設施費用
在主體建築內修建的售樓部、樣板房等營銷設施而發生的費用,可以加計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於2010年08月23日在《房地產企業單獨修建的售樓部等營銷設施費,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如何扣除?》的回復內容,房地產企業單獨修建的售樓部、樣板房等營銷設施費,應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房地產企業在開發小區內、主體外修建臨時性建築物作為售樓部、樣板房的,其發生的設計、建造、裝修等費用,應計入房地產銷售費用扣除。售樓部、樣板房內的資產,如空調、電視機等資產性購置支出不得在銷售費用中列支。
(二)房地產企業在主體內修建臨時售樓部、樣板房的,其發生的設計、建造、裝修等費用,建成後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並准予扣除。
(三)房地產企業利用規劃配套設施發生的售樓部、樣板房的設計、建造、裝修等費用,如果建成後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如果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於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如果建成後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並准予扣除成本、費用。
㈣ 土地招拍掛前要准備什麼資料
土地招拍掛前要准備的主要資料如下:
1、城市用地勘測定界圖(一式八份,需加蓋規劃服務中心及所在地國土所章)。
2、項目用地單位向市政府用地請示及市政府指示意見。
3、項目用地市規劃局出具的規劃意見書。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在2002 年4月3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通過,2002年5月9日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發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土資源部11號令明確了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四類經營性用地和同一土地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4)房地產土地掛牌之前有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第十三條 投標、開標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1、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標書投入標箱。招標公告允許郵寄標書的,投標人可以郵寄,但出讓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方為有效。
標書投入標箱後,不可撤回。投標人應當對標書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2、出讓人按照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開標,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標箱的密封情況,當眾開啟標箱,點算標書。
投標人少於三人的,出讓人應當終止招標活動。投標人不少於三人的,應當逐一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3、評標小組進行評標。評標小組由出讓人代表、有關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
評標小組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評標小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4、招標人根據評標結果,確定中標人。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中標人的,可以不成立評標小組,由招標主持人根據開標結果,確定中標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
㈤ 土地出讓需要交哪些費
土地出讓需繳納稅費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㈥ 土地掛牌前,目前已知的,指標費,地塊紅線勘測費,還有其他費用嗎由企業承擔嗎
土地招拍掛
一般都是凈地出讓
各種費用已經在地價裡麵包括
不存在另收費用問題
前幾年有的地方在土地招拍掛告知書中說明規劃用地指標費、地塊勘測費、地上附著物拆遷費由土地使用者自行支付。
㈦ 誰知道土地摘牌 前 後 都需要哪些費用越詳細越好。。
首先你去報名,會有個資料費,幾十到幾百塊不等,如果是網上掛牌,還有個掛牌的U盾的費用內。容然後就是競買保證金,競買成功以後,應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完畢土地價款。
競買的時候的一般會註明哪些費用不包含在價款中,還要把那些費用繳納完畢,比如契稅等。全部交清以後,就可以辦證了,可能在測量宗地圖的時候,還會有測量費和土地證的工本費。基本費用就這么多了。
㈧ 土地掛牌之前都需要哪些手續
如果是你想要的土地,那就好原來的土地主談好(掛牌條件\價格),然後有原土地所有單位,向國家土地資源局提交報告,由國家土地收儲中心辦理土地收儲手續後,在房地產交易中心,設定你提供的條件後掛牌
㈨ 開發商拿到掛牌土地後要交哪些錢哪些稅費
具體的稅費我國各地的標準是有細微的差別的,但總體還是以下幾點:
()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
的契稅。
(2)營業稅。
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
%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
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
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
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
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
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
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
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
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
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
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
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對單
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
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計算公式:
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
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
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
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
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
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
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採納哦,給好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