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分銷商是什麼意思
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特點: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
(1)房地產社開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分銷商管理: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❷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什麼意思
就是房貸,分期付款。
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0年6月發布的83號文件《關回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答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1、二房,按家庭成員(本人、配偶、子女)名下實際擁有的住房套數計算;
2、一房,房貸最多可做到8成,最少7成;
3、二房,執行差別化房貸政策:5-7成;
4、非本地居民在本地購房,執行二房政策,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納稅或社保繳費證明,不能提供的,也可按二房執行,但當地銀行在房價上漲過高或過快時,可以停止貸款。
❸ 房地產外拓是什麼意思
主要是指主動來出擊外出自尋找客戶,房產經紀人是做房產中介的,要盡可能地向外做市場拓展。
工作內容:
1、去人流集中區域發放單頁並力圖拿到意向客戶電話號碼以便後期聯系;
2、到人多的地方擺攤設點,吸引准客戶前來詢問,並留下號碼;
3、去一些比較老的社區發放單頁,一般他們要改善房源的相對比較多。
❹ 房產的專業術語是什麼意思
有關房產銷售的專業術語:
1、商品房
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開發建設的房屋,均按市場價出售。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2、外銷房
外銷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取得了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的房屋,外銷商品房可以出售給國內外(含港、澳、台)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3、內銷房
內銷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屋,內銷商品房可以出售給當地企事業單位和居民。
5、復式住宅
復式住宅是受躍層式住宅啟發而創造設計的一種經濟型住宅。這類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戶佔有上下兩層,實際是在層高較高的一層樓中增建一個1.2米的夾層,兩層合計的層高要大大低於躍層式住宅(復式為3.3米,而一般躍層為5.6米),復式住宅的下層供起居用,炊事、進餐、洗浴等,上層供休息睡眠和貯藏用,戶內設多處入牆式壁櫃和樓梯,中間樓板也即上層的地板。因此復式住宅具備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實用的特點,特別適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滿足了隔代人的相對獨立,又達到了相互照應的目的。
6、躍層式住宅
躍層式住宅是近年來推廣的一種新穎住宅建築形式。這類住宅的特點是,內部空間借鑒了歐美小二樓獨院住宅的設計手法,住宅佔有上下兩層樓面,卧室、起居室、客廳、衛生間、廚房及其它輔助用房可以分層布置,上下層之間的交通不通過公共樓梯而採用戶內獨用小樓梯聯接。躍層式住宅的優點是每戶都有二層或二層合一的採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過增大採光面積彌補,通風較好,戶內居住面積和輔助面積較大,布局緊湊,功能明確,相互干擾較小。
7、居住面積
住宅的居住面積是指住宅建築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的居室凈面積之和。所謂凈面積就是要除去牆、柱等建築構件所佔的水平面積。
8、二手房、
二手房即舊房。新建的商品房進行第一次交易時為"一手",第二次交易則為"二手"。
北京的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場。一些無房的人,可以買一套別人多餘的房;而另一些手裡有些積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賣掉舊房買新房;而那些住房富餘戶,也能賣掉自己的多餘住房換取收益。
9、產權置換
是指居民之間以自身原有產權房進行置換的一種業務。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進行,並可由中介代辦置換手續。
10、房地產產權
房地產產權指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地產所有者對其所有的房地產享有佔用、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11、按揭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譯,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的產權轉讓給提供貸款的銀行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按揭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產產權轉讓給按揭人的行為。
12、住房公積金
是一種義務性的住房長期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結合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而實行的一種房改政策,指有關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償還等諸環節有機構成的整個運行機制和管理的制度。具體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1)"個人存儲,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專項用於住房支出,其公積金本息免徵個人所得稅。(2)按"統一管理"的原則管理住房公積金。(3)按"專項使用"的原則運用住房公積金。
13、印花稅
印花稅的客稅對象是房地產交易中的各種憑證,包括房屋因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發生產權轉移時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14、契稅
契稅是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房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徵收的一種專門稅種,主要對個人和私營單位購買、承受贈與或交換的房屋徵收契稅,稅率為3%—5%。
15、人住房抵押貸款
是借款人購、建、修住房時以借款人或第三者能自主支配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一定數額借款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有權依法處分其抵押房地產以獲得清償。
16、人住房擔保貸款
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本息責任。
17、房屋
一般指上有屋頂,周圍有牆,能防風避雨,禦寒保溫,供人們在其中工作、生活、學習、娛樂和儲藏物資,並具有固定基礎,層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場所。
18、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出租的房屋。
19、房改房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20、存量房
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並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
21 集資房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22 微利房
亦稱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級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以低於市場價格和租金、高於福利房價格和租金,用於解決部分企業職工住房困難和社會住房特困戶的房屋。
23 解困房
是指各級地方政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中特別困難戶、困難戶和擁擠戶住房問題而專門修建的住房。
24 再上市房
是指職工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25 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26 花園式住宅
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樓,也稱花園別墅。帶有花園草坪和車庫的獨院式平房或二、三層小樓,建築密度很低,內部居住功能完備,裝修豪華,並富有變化,一般為高收入者購買。
27 公寓式住宅
相對於獨院獨戶的西式別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數是高層,標准較高,每一層內有若干單戶獨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廳、浴室、廁所、廚房、陽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來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28 安居工程住房
是指直接以成本價向城鎮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優先出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售給離退休職工、教師中的住房困難戶,不售給高收入家庭。成本價由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小區級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擔,一半計入房價)、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構成。
29 經濟適用住房
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30 住宅
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❺ 房地產開發的「招拍掛」是什麼意思
招土地法》及國土資源部相關的部門規章規定,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其含義是指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上述方式出讓土地。統稱為招拍掛制度。
招、拍、掛制度最初起源於歐美,後來在我國的香港廣泛推廣使用。我國目前地產業的經營性土地招、拍、掛的形式,正是以香港的土地拍賣規則而參照制定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作為經營城市土地、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論上可以從源頭上防止土地批租領域腐敗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經營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資環境的根本性措施,比協議出讓有著明顯優勢,讓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減少人為干擾因素,杜絕腐敗產生。
招拍掛的完善
為了使土地「招拍掛」工作更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一些不適應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必須進一步給予完善和改進,才能確保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和穩定。
一、指定經營房地產項目招標、拍賣的具體方法和程序,制定掛牌交
易的類型用地、做法及遵守規則事項等,讓所有流程規范化、制度化,減少人的主觀差異和自由裁量。為了使土地供應過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政府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土地招投標過程,制定嚴格的評標程序和標准,防止人為因素干擾;我們可以設想最最理想的土地出讓制度如同一台「土地出讓機器」,政府將土地使用權申請人人申請條件、資信等各種情況輸入系統,該系統就會選出出讓地塊最合適的竟得人,它不會因不同操作人、不同的社會環境而得出差異性的結果,使土地出讓方式真正的走上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二、摒棄急功近利的想法,要把投資者的資質、從業經驗、房產業績、市場聲譽、信用度、開發計劃、土地利用力等作為一項重要指標,提高它的權重,而不是把價格作為土地竟得的唯一或重要標准。
三、鼓勵資金雄厚但沒有本地開發經驗的外資企業與本地企業聯合投標。從發展本地經濟並保護外來資金經營安全的角度,將外來資金和本地的開發經驗有機結合,可以作到各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四、提高地產開發的社會開放度,鼓勵實力雄厚、有良好業績的開發商在政府管理下從事房地產開發,這比政府壟斷開發房地產的效率要高。
五、大力提高土地市場的透明度、公平公正度,而且要把各級政府的宏觀管理職能與市場操作嚴格區分。
六、要抑制土地投機和囤積居奇的行為,土地二級市場要加強管理。土地出讓後,土地使用人是否真正的履行出讓合同,按政府部門預期的規劃和進度進行開發,還是有意囤積土地、抬高地價,進行另一種形式的炒買炒賣,使守法開發商要麼買進高價地,要麼無地開發,從而擾亂了正常的土地市場秩序。
七、讓專業機構對土地進行合理估價後,參加竟標的開發商以書面形式向政府投標,與估價最近的企業將獲得土地開發權。
八、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有計劃的供應土地。以市場為導向制定科學、合理的供地政策,運用市場機制公開配置土地資源,有利於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促進土地資源的科學管理與利用,促進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
九、在土地供應模式上,要切實依法提高政府供地的市場化制度,使之能夠形成一種通過市場確定使用者,通過市場形成土地價格的市場配置機制,最大限度地實現土地資產價值,促使土地市場更加健康、更規范地向前發展。
十、應盡快完善土地集中統一儲備供需的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我國各地政府普遍存在土地儲備的力度和范圍有限,政府在土地收購、儲備、出讓的過程中,周轉資金巨大,如果操作不規范,很容易引發新的腐敗問題。因此,建立相關的法律條款,規范運作行為十分必要。
十一、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還須進一步完善。實施土地「招拍掛」機制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在整個推進過程中,必須得到建設、規劃、房管、計劃、物價、財政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只要其中一個部門工作滯後和脫節,整個工作都將被擱下,無法繼續完成。如規劃條件不能及時明確,或者涉及古樹名木,園林部門不配合等,土地就無法即使推出「招拍掛」。因此,對政府相關部門來說,如不改變觀念,仍按照以前的行政審批方法運作,就可能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因此為應對現行的新規劃,政府必須在項目規劃、立項、資質管理等方面建立相關的配合機制,從制度上完善這項經營性工作的操作規范,以提高政府服務功能效率。
最後,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土地依法行政情況的監控,對「招拍掛」項目事前信息發布、設置條件、事中的操作程序,事後的合同履行等都得進一步加強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督,促使各部門工作規范的進行,使招拍掛制度能真正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效用
❻ 請問房地產中的"開盤"是什麼意思
開盤是指,房地產項目已經由政府相關部門認可,拿到了房地產預售證書後,向社會公開版發售本房產項目中的銷權售單元,也就是說只有開盤後的房子才正式取得了預售資格,可以開始進行貸款等商業行為.北京市的規定是:商品房必須達到主體結構封頂後,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可以開盤
❼ 房地產甲方什麼意思
房地產甲方的意思如下:
1、在房地產銷售中,甲方指房地產開發公司,乙方為購專房人屬或購房機構。
2、在房地產建設中,甲方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項目管理部,乙方指項目承建商,丙方一般指監理單位。
3、在房地產物業管理中,甲方指業主(前期物業管理中甲方為開發商),乙方為物業服務企業。
甲方 (first party) 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什麼目標,是合同的主導方。甲方是合同中雙方平等主體的代稱,也是為了方便在下文表述時使用簡稱。
甲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也就是經營的主體,處於主導地位,以出資方作為市場的主體或稱主導市場為甲方市場。
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執行,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
甲方 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