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房地產經紀業務;
房地產咨詢;
房地產價格評估。
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屋買賣合同居間、代理;房屋租賃居間、代理;房地產咨詢;房屋置業擔保。
B. 房地產經紀業務都包括哪些,可以做一手房代理嗎
房地抄產經紀是指以收取佣襲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房地產交易而從事居間、代理等經紀業務的經濟活動。目前主要業務是接受房地產開發商的委託,銷售其開發的新商品房。房地產經紀業務,不僅是代理新房的買賣,還包括代理舊房的買賣,不僅代理房地產的買賣,還代理房地產的租賃業務。
C. 房地產經濟業務包括什麼
你應該說明及清楚你需要哪些部門和職位,房地產經濟業務根據規模的大小,包內括的會有容不同,簡單的結構有,總經理,常務副總,副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市場部,工程部,物業公司,等基本部門,然後在以上的部門再做細分
D. 房地產經營的業務有哪些
房地產經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中介組織進行房地產項口轉讓、商品房預售、版銷售以及租賃權等商業活動。具體包括:1.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業務
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業務即幫助房地產開發企業理清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轉讓條件、轉讓程序、簽訂轉讓合同,以及辦理相關的行政管理手續。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業務
銷售商品房業務即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發市房地產廣告,進行商品房預售登記,以及履行與經營有關的價格申報、預售合同備案等業務。
3.房地產抵押業務
房地產抵押業務即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照行建築工程抵押、了解有關抵押條件、抵押違約處理等規定。4.房地產中介業務
房地產中介業務即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了解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居間等業務的法律規定,並協助履行相關手續。
E. 房產中介公司經營范圍是什麼
房產中介公司經營范圍有房地產信息咨詢,房地產經紀,企業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地產營銷,地產代理業務、商品房或私宅租賃與銷售代理、二手房租賃與銷售代理、房地產銷售策劃服務、物業管理咨詢服務與信息交流等等。
(一)房地產信息咨詢
包括提供各地的地價、房價、房地產租賃價格以及它們的動態走勢,待出讓地塊和待出賣、出租、交換、抵押房地產情況,以及投資招商、購房、換房等信息的咨詢。
(二)房地產法律、業務咨詢
對於房地產法規、政策問題以及辦理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業務手續等問題的咨詢。
(三)房地產評估
房地產評估,是指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格的經營活動。房地產評估機構,即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活動的機構。
(四)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託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房地產經紀機構,即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洽談協議、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務,主要功能在於為房地產交易雙方牽線搭橋,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五)代理
代理研製房地產方面的可行性報告、投資開發方案、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等方面的業務。
(5)房地產經紀包含什麼業務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活動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
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
(二)服務項目、內容、標准;
(三)業務流程;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准;
(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
(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系方式。
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明示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和批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
(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准;
(三)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第十七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准等情況,經委託人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
F. 房產經紀人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啊
工作抄職責:代理房屋買賣、租賃、襲房地產信息咨詢。房地產經紀是指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房地產交易而從事居間、代理等經紀業務的經濟活動。目前主要業務是接受房地產開發商的委託,銷售其開發的新商品房。房地產經紀業務,不僅是代理新房的買賣,還包括代理舊房的買賣,不僅代理房地產的買賣,還代理房地產的租賃業務。
房地產經紀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買賣,租賃,轉讓等交易活動中充當媒介作用,接受委託,撮合,促成房地產交易,收取傭金的自然人和法人。 凡是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的都屬於房地產經紀人。
但是,由於我國房地產銷售的特點,現在我們一般將從事一手房銷售的稱為房地產經紀人或置業顧問,將從事二手房交易的稱為房地產經紀人。
房地產經紀人是房地產中介的一部分。房地產中介主要由房地產咨詢,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三個部分夠成。在日常生活中,房地產經紀人通常也被稱為「房屋中介」或「二手房中介」。
G. 房地產經紀 經營范圍
大概包括這些: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活動;物業管理咨詢服務與信息交流;房地產咨詢;經濟貿易咨詢;二手房租賃與銷售代理;商鋪租賃與銷售代理;銷售機械設備、家用電器、日用雜貨;代理、製作、發布廣告;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推廣、技術轉讓;專業承包;施工總承包等等。
一般在企業經營范圍後面都會備注這樣一句話: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區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所以具體得看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經營能力,有能力就可以申請更多的經營范圍。
具體的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裡面去查一些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經營范圍,參考一下他們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
(7)房地產經紀包含什麼業務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
(二)服務項目、內容、標准;
(三)業務流程;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准;
(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
(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H. 房地產經紀是什麼
房地產經紀是指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房地產交易而從事居間、代理等經內紀業務的經濟活動。容目前主要業務是接受房地產開發商的委託,銷售其開發的新商品房。房地產經紀業務,不僅是代理新房的買賣,還包括代理舊房的買賣
I. 我想知道房地產經紀人是個什麼樣的行業
房地產經紀人指在房地產交易中從事居間、代理等經紀活動的人員。房地產經紀人應具有一定的房地產經濟理論、相關經濟理論水平和房地產專業知識;能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房地產經紀業務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熟悉房地產市場的流通環節,熟練實務操作技能;熟悉市場行情變化,有較強的開拓能力,能創立和提高企業的品牌;以及一定的外語水平。
房地產經紀人有權依法發起設立或加入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擔房地產經紀機構關鍵崗位的工作,指導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進行各種經紀業務,經所在機構授權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等重要業務文書,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並獲得合理傭金。在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時,有權要求委託人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資料、支付因開展房地產經紀活動而發生的成本費用,並有權拒絕執行委託人發出的違法指令。此外,在經紀活動中,還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信守職業道德。
凡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包括居間介紹、代理銷售、代辦手續、信息、咨詢、策劃等服務行為)的人員,必須取得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或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並經注冊生效方可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否則一律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報考有條件
國家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實行的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則。國家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負責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報名條件: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全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凡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願意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安徽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合肥市,考前1周,各市人事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准考證,考生按屬地原則在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規定的地點領取准考證。在肥省直、中直駐皖單位考生到合肥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准考證。
其中,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房地產經紀概論》和《房地產經紀實務》4個科目。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安排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在2003年1月1日前,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房地產經紀人崗位證書者,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兩年滾動管理模式,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取得從業資格。其中檔案號是滾動考試管理的唯一識別標識,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備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使用。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英文全稱為China Institute of Real Estate Appraisers and Agents,英文縮寫為CIREA;中文簡稱為中房學)的前身是成立於1994年8月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2004年,經建設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更為現名。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是由從事房地產估價或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專業人士、機構及有關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組織,也是在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領域惟一的全國性行業組織,依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的業務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學會宗旨
團結和組織從事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專業人士、機構及有關單位,開展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方面的研究、教育和宣傳;擬訂並推行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執業標准、規則;加強自律管理及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和機構的服務水平,並維護其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估價、經紀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學會主要業務范圍
組織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的理論、方法及其應用的研究和交流;擬訂並推行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執業標准、規則;協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注冊;開展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業務培訓,對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進行繼續教育;建立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檔案,開展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資信評價;提供有關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咨詢和技術支持服務;編輯出版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方面的刊物和著作,建立有關網站,開展行業宣傳;代表中國房地產估價、經紀行業開展國際交往活動;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