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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地產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

發布時間:2021-01-29 17:46:23

❶ 關於房地產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主要法律:

1、《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通過,自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 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築法》(1997年11月1日通過,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 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過,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通過,2000年1月1日實施)

6、《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過,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訂, 2004年8月28日第二 次修訂,2005年10月27日修訂)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過,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主要法規、規章: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發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1年6月6日通過,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廢 止)

(3)《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發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4日通過,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 通過修正決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10日通過,2000年1月20日發布施行)

(6)《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3月14日通過,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4年11月15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 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1995年8月7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1997年5月9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1996年12月30日發布,1998年12月3日修訂)

(11)《物業管理條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訂)

(12)《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 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記辦法》(2007年11月28日通過,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記辦法》(2008年1月22日通過,2008年7月1日施行)

(15)《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2010年4月17日發布 施行)

(1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 [2011]1號,2011年1月26日發布施行)

(17)《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010年10月27日通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發布 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010年12月1日發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2011年3月16日發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 發布施行)

(2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2011年6月3日發布施行)

(2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19日通過,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1)抵押房地產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相關條例

保證房地產開發的質量,途徑很多,但認真貫徹ISO9000標准,推行質量認證,的確是一條必由之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ISO9000貫標中必須緊抓以下五個環節。

一、在立項過程中,要服從城市的整體規劃和區域規劃,充分尊重規劃部門的意見,對標書和合同要嚴格評審。

二、認真做好每一個項目的策劃工作,從市場調研、投資立項、征地、拆遷、委託設計、委託施工,直到竣工交付的整個過程都應仔細認真地策劃,做到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要按照策劃的結果,編制質量計劃,用以指導項目開發建設的實施,確保項目開發建設的質量指標、建設周期和成本合理。

三、嚴格按ISO9000對采購的要求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好規劃設計、施工、供貨等幾個方面的分承包方的評價和選擇。

1、委託規劃設計時,在審查資質的基礎上,一般項目可採用議標的方法,重大項目可採用招標,甚或國際招標。設計輸出除符合法律、法規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規劃和開發企業的設計意圖。

無論是單體建築,還是聯片開發,都應和周圍的建築及環境相協調,並體現出設計大師們高超的建築藝術,美化城市,給市民提供一個舒適、幽雅的生活空間。開發企業不能只顧自身經濟效益,不顧社會效益。

2、委託施工時,可採用工程招標的方法。在審查資質的基礎上,優先選用通過ISO9000認證的施工企業。

3、要對供貨企業進行評價和選擇,以確保三大材、工程設備及其他物資的質量。

四、按ISO9001的要求,搞好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工程質量。

開發企業在工程招標後,不能放任不管,而要嚴格監控。在做好施工前期准備後,應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不管施工企業是否通過質量認證,都應該按ISO9000標准來要求他們。

1、不能將主體結構進行分包以及其他違法分包;

2、對每一個工程項目都必須編制質量計劃,明確對施工過程式控制制的要求;

3、對關鍵過程、特殊過程必須編製作業指導書,嚴格按規程操作;

4、使用合格的施工設備和檢測器具,並保證施工安全;

5、對特殊過程必須嚴格控制,消除日後的事故隱患;

6、遵守法律、法規,不能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等等。

五、按照ISO9001的要求,對建材質量和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

1、對於該委託監理的工程,開發企業一定要對監理企業進行資質審查、評價選擇,再委託監理;

2、在進貨檢驗中,不允許緊急放行(來不及檢驗而先投入使用),最起碼是鋼材和水泥禁止緊急放行;

3、在過程檢驗中,不允許例外轉序(來不及檢驗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必須經過嚴格審批 ;

4、對分項、分部工程未取得合格的檢驗結果時,不得進行最終檢驗(竣工驗收)。

當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貫標中還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本文不擬一一敘述。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除了貫徹ISO9001以外,還要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國際標准)和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國際標准),這樣才能使住房或者工作場所具有適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環境性、經濟性等五大性能;

才能使城市的立體環境(水、土壤、大氣等)得到控制和改善,才能使人與自然和諧;也只有這樣,才能贏得現代城市居民青睞,拓寬銷路,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帶來效益,促進該領域的發展。

相關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物業管理條例

4、房屋登記辦法

5、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6、土地登記辦法

7、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修訂)

8、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的通知

9、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宋曉明在「物權法擔保物權國際研討會」上的講話——物權法擔保物權編實施中的幾個重要問題

1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1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13、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14、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15、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1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1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2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交易模式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各國稅種

發達國家在交易環節徵收的稅種往往較少,且稅率也較中國低,這樣有利於增加房地產的交易和流動。

❷ 請問有關房地產待須明確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我急用!謝謝!

法規多了,請律師幫助你。
中 國 房 地 產
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匯編

綜合管理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行政法規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部門規章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
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
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清產核資中土地估價實施細則
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修正)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
地方性法規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
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
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暫行規定

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下發住房補貼專戶管理操作九大程序

部門文件
關於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
關於加強土地供應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
關於認真貫徹執行《房產測量規范》加強房產測繪管理的通知
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規范與銀行信貸業務相關的房地產抵押估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堅持依法依規管理節約集約用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通知

地方性文件
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
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規劃(2006年-2010年)
關於擴大北京市廉租住房覆蓋面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北京市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關於房地產預售項目抵押信息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資產准入標准

中國房地產
法律法規政策匯編

思源集團 March 3, 2010

開發管理

法律法規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城市綠化條例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草案)
城市供水條例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部門規章
《住宅設計規范》條文說明
城鄉建設檔案密級劃分暫行規定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
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細則
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和系統集成專項資質管理暫行辦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
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指導意見
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
關於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行為的通知

部門文件
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意見的通知
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
關於印發修訂《建設部園林綠化一級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工作規程》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准》的通知
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 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建設部《關於房改售房權屬登記發證若干規定》的通知

地方性法律法規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
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辦法
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
北京市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辦法
北京市房屋拆遷評估規則(暫行)
關於貫徹《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住宅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住宅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關於發布《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的通知

中國房地產 (法律法規政策匯)
思源集團

裝修管理

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全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清單計價暫行辦法
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細則
室內空氣質量標准
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
建築幕牆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電梯應急指南

還有,不知你需要啥,請律師幫助你。

❸ 房產抵押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房屋所有權人抵押、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因為房屋必須建立在一定的回土地之上,必須有一定答的土地權利基礎,不能是空中樓閣,所以,為了簡化房地產交易關系,法律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一並轉讓和抵押。賣房子的話完全不需要,做資質預審,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是房本有無抵押等情況!

❹ 有關房產抵押貸款方面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回就是答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❺ 擬抵押房地產應符合哪些基本規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房產不得抵押。
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用於版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權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房產抵押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書
房屋佔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應為國有土地
房屋能正常使用無損壞(在建工程抵押除外)
房屋無糾紛
房屋無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情形

❻ 房地產抵押有哪些法律問題

房地產抵押中的法律問題房地產抵押中的法律問題哪些房地產不能抵押1.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2.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3.用於教學、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的房地產;4.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5.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房地產抵押應注意事項1.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2.房地產抵押之後,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3.房地產抵押之後,抵押人對房地產的處分權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抵押權人的限制;4.房地產被抵押後,當抵押權人的債權得不到清償時,他擁有優先得到清償的權利;5.以共有房地產抵押時,抵押人應當事先徵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6.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出現哪些情況抵押權人可以處分房地產1.債務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4.抵押人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5.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❼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抵押的房地產有哪些

(1)土地所有權。在我國.土地歸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而不能為私人財產。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也就是不能以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抵押。否則抵押合同無效。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這里的例外有兩處:一是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二是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故只能「地隨房走」,不能「房隨地走」,而且以這兩種財產進行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無法確定是否有處分權,因此不得抵押。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但是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如以法定程序確認為違法、違章的建築物。

❽ 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行政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部門規章:《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307號――關於發布行業標准《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的公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9號--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注銷前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8)抵押房地產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交易模式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樓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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