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法的概念是什麼房地產調整對象主要包括哪些關系求答案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專房地產業的屬健康發展,制定了房地產管理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B.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 成本對象到底是什麼意思
1、在稅法所指的成本對象是:為歸集和分配開發產品開發、建造過程中的各項耗費而確定的費用承擔項目。
2、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第二十六條 成本對象是指為歸集和分配開發產品開發、建造過程中的各項耗費而確定的費用承擔項目。計稅成本對象的確定原則如下:
(一)可否銷售原則。開發產品能夠對外經營銷售的,應作為獨立的計稅成本對象進行成本核算;不能對外經營銷售的,可先作為過渡性成本對象進行歸集,然後再將其相關成本攤入能夠對外經營銷售的成本對象。
(二)分類歸集原則。對同一開發地點、竣工時間相近、產品結構類型沒有明顯差異的群體開發的項目,可作為一個成本對象進行核算。
(三)功能區分原則。開發項目某組成部分相對獨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時,可以作為獨立的成本對象進行核算。
(四)定價差異原則。開發產品因其產品類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導致其預期售價存在較大差異的,應分別作為成本對象進行核算。
(五)成本差異原則。開發產品因建築上存在明顯差異可能導致其建造成本出現較大差異的,要分別作為成本對象進行核算。
(六)權益區分原則。開發項目屬於受託代建的或多方合作開發的,應結合上述原則分別劃分成本對象進行核算。
C. 我國房地產的概念及調整對象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合稱。又稱不動產。房地產是一種不能移動,或移動專後會引起性屬質、形狀改變的財產。
房地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築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又被稱為不動產。
房地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調整房地產關系的法律規范是房地產法,房地產法是調整房地產所有權人之間、房地產所有權人與非所有權人(包括房地產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間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地產租賃)、房地產權屬、房地產管理等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D. 房地產的估價對象有幾種
土地估價包括宗地價格評估和城市基準地價評估。在實際評估中,經常遇到的是宗地估價。
1.土地的分類。依據估價的需要,一宗土地可按用途分為居住、商業、工業、其他用地四類,每種土地的估價特點及注意事項可結合前面分別介紹的該類房地產的情況加以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宗地估價除可選用三種基本估價方法外,還可採用假設開發法及基準地價修正法評估。
2.影響宗地價格的主要因素。從評估的角度來看t對一塊工地應掌握如下內容。
(l)坐落位置;
(2)面積大小;
(3)形狀;
(4)周圍環境;
(5)土地權利狀況;
(6)土地利用現狀;
(7)規劃設計要求;
(8)生熟地程度;
(9)地質、水文和氣象條件;
(10)其他。
三、房地產估價的特點
由於房地產及其價格構成比較復雜,決定了房地產估價業務具有許多特點,其中比較典型的特點如下:
(一)房地產估價具有科學性
房地產估價建立在科學的估價理論與方法的基礎之上,具有科學性。
雖然房地產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構成和變化都比較復雜,難以准確地確定,但通過估價人員的長期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總結出了房地產價格形成與變化的基本規律,這些內容構成了房地產估價的基本理論。房地產估價的基本理論包括地租理論、房地產市場的供求理論、購買者行為理論、效用價值理論、生產費用價值理論、替代原理以及收益遞增遞減原理、生產要素組合的均衡原理、收益與分配原理和投資理論等。在這些估價理論的基礎之上,又形成了一整套系統而嚴謹的估價方法及評估步驟,使房地產估價有章可循。另外,在房地產估價過程中還廣泛地涉及到規劃、建築、結構、低預算、法律,以及宏觀經濟等有關理論和知識。因此,房地產估價雖然從現象上來看,是估價人員對房地產價格所作出的推測與判斷,但究其實質並不是主觀臆斷,而是把房地產的客觀實在價值通過評估活動正確地反映出來,具有很強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二)房地產估價的藝術性
房地產估價必須遵循一套科學嚴謹的估價理論和方法。但又不能完全拘泥於有關的理論和方法。因為房地產價格形成的因素復雜多變,不是簡單地套用某些數學公式就能夠計算出來的。房地產估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藝術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房地產估價人員需要有豐富的經驗。房地產估價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業務,估價人員必須具備豐富的經驗,才能作出准確合理的判斷。
准確、完整地了解和掌握估價對象離不開估價人員的經驗。各類房地產都有其固有特徵。向類房地產之間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差異也較大。對於某一確定的待估房地產來說,土地的形狀、地勢、地質對價格產生影響;建築物的結構、設備、裝修以及維修保養情況直接決定著其重置價格及成新度或折!日額的數值;附近的景觀、建築密度以及某些建築物也在程度不同地影響著該房地產的價值與價格;另外,對於某些房地產所採用的特殊的裝飾、裝修以及附帶的某些特殊設備等的價值也需要估價人員清楚;對於公寓、單元住宅以及辦公樓等,其公用設施的數量及質量、物業管理及所提供的服務水平等也程度不同地影響著其售價和租金。
准確地運用各種估價方法離不開估價人員的經驗。首先,對於某一確定的待估對象,究竟選用哪幾種估價方法較為適宜,以哪一種估價方法為主,都需要估價人員具備類似的估價經驗。其次,在運用某種估價方法評估某一房地產時,還有許多具體問題及參數需要估價師解決和確定,如運用市場比較法涉及到區域因素修正、個別因素修正等,其修正系數的確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估價人員依據其經驗所作出的主觀判斷;運用收益還原法涉及到租金或純收益的調整與核定,出租率的確定以及還原利率的選取等;運用成本法估價時,成新度或折舊額的確定也必須具備豐富的經驗。
2.房地產估價需要很強的推理與判斷能力。豐富的估價經驗是順利評估的前提,在經驗基礎上所形成的推理判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估價師的水平。在房地產估價過程中,推理判斷能力不僅體現為對房地產價格規律的透徹認識,有時會表現出非邏輯性,體現為估價師的超常眼力。
房地產估價離不開對房地產價格變化趨勢的分析。由於房地產價格是在多種因素綜合作用下形成與變化的,這就要求估價師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與推理判斷能力;房地產價格受區域市場影響較大,對區域市場的分析往往難以獲得十分准確的數據資料,由於范圍較小,一些統計規律及經驗數據往往與實際情況偏差較大,需要估價師具有一定的洞察力;另外,在最終估價額的決定上以及對特殊物業,如某些特殊的商業物業,由於特殊的壟斷地位所形成的超常的壟斷價格,分析時也離不開估價師的判斷能力,有時甚至是依靠一種直覺來作出判斷。
3.房地產估價需要一定的技巧。房地產估價的技巧性一方面體現在估價過程中,另一方面則體現在如何保證評估結果的權威性,保證委託人及有關當事人能夠接受合理的評估結論上。在房地產估價過程中,涉及到准確核實待估房地產的權利狀態,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擬好估價報告,避免以後出現糾紛股些問題的處理都需要估價師掌握相應的技巧。
房地產估價體現出科學性與藝術性的高度統一。正因為如此,有人將房地產估價定義為:為特定目的評估房地產的特定權益於特定時間的價值的科學與藝術。
(三)房地產估價具有綜合性
房地產估價的綜合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房地產估價人員需要具備綜合性知識。作為一名業務優良的估價人員,除了必須…價理…法、房地產概、經營、管。以及規劃、建築結構、概預算、法律、經濟等知識外,還應該熟悉各行各業,尤其是主要工業行業的生產、技術以及設備安裝、工藝流程對廠房用地的要求等知識。
2.評估過程涉及面較廣。單純的房地產評估包括土地和建築物,而建築物又包括建築結構、建築、裝修、設備等多方面,涉及到建築物的重置成本,以及各方面的折舊等、還要考慮土地與建築物的配置是否均衡、目前的使用情況是否處於最有效利用狀態,以及未來的增值潛力等。
房地產評估有時不僅包括有形資產(實物房地產),也包括無形資產。如在評估商業大樓及寫字樓時,商業信譽、商業景觀以及經營管理水平等構成該房地產的無形資產,在整體資產價值評估中必須重視。
大型物業如綜合樓將包括許多部分,有店鋪、餐廳、歌舞廳、其他娛樂場所。賓館,寫字間和住宅等,在評估時每一部分都有其特殊性。工廠評估,不僅僅包括廠房及所佔用的土地,還包括圍牆、道路、材料堆放場、倉庫、鍋爐房、綠化、各種管線以及固定在房地產上的其他構築物等。
3.房地產估價有時需要綜合作業。房地產估價有時需要估價師、結構工程師,以及建築師、規劃師等協同作業。如在評估某些舊有房地產時,為了確定主體結構的新舊程度,離不開結構工程師的技術鑒定;在運用假設開發法評估待建築上地或待開發土地的價格時,有時需要勘察設計,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土地作出比較准確的估價。
另外,房地產估價還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如在住宅評估時,還應考慮國家的有關政策,在評估土地的出讓價格時,還應考慮出讓方式及有關的產業政策。所有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房地產估價的綜合性特點
E. 有個做房地產銷售主管的對象,他是不是真的很忙
是的。銷售行業忙起來都是沒日沒夜的。但是也不是說每時每刻都忙,房地產銷售基本是沒什麼時間回家啊,談戀愛的,很辛苦很累。希望你們多多理解。
F. 什麼是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主要對象
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效果評析
一、總體評價
綜觀2003年到2007年1月的房地產宏觀調控全國情況,總體來說房地產的投資增幅、商品房市場供應增幅、商品房價格增幅和土地供應量都有了明顯的下降,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得到進一步的規范。
但以北京、大連、深圳、廣州為代表的全國絕大部分城市的商品房價格仍處於上漲過程之中。
鑒於房地產開發周期的因素,商品住宅的供應結構調整和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分配的政策效果還不明顯,有待市場檢驗,也有待在較長時間里才能顯示。
土地一級市場的交易仍然存在著大量的行政性資源分配和不規范操作的現象,也有待努力克服。
房地產調控各項政策的最終落實不是短時期內能夠解決的。我國房地產的宏觀調控重點應該從價格階段轉到結構階段,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建立我國住房保障機制和體制的階段上來。
2006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把經濟增長、就業、物價、國際收支平衡四大宏觀調控目標中的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放在了突出位置,成為穩定國家宏觀經濟的最主要任務。而要從根本上解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問題,除了要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以外,最重要出路是解決國內需求不振的問題(2006年我國前三季度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僅為35.7%,而投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則高達49.9%)。要用擴大國內需求的辦法解決投資和消費比例的失衡,解決內需和外需的失衡,解決對外貿易的巨額順差,解決外匯儲備的過猛增長。
由此判斷,房地產調控問題並不是我國宏觀經濟調控最重要最突出的問題,只不過是涉及到民生和社會穩定的分支性熱點問題。不宜將房地產調控問題擴大化、嚴重化,甚至政治化。必須看到近二十年來是我國國民居住水平改善最好最快的二十年,也是我國城鄉形態和產業功能重塑的二十年。要防止不顧及國力、財力而任意擴大住房保障面傾向的出現。保持房地產的健康穩定發展,對擴大我國國內需求起著支撐性的作用。
二、決策機制
房地產宏觀調控決策主要在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最先由央行開始,後來土地資源部、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監察部漸次遞進參與。總牽頭是國務院聯席會議。各省市和房地產行業協會基本沒有參與,甚至沒有協商溝通,主要承擔決策執行責任。各部委之間在房地產調控決策過程中早期存在協調不足,各自決策的問題。後期協同性較好。
我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產管理職能上沒有劃分清晰的、分層次的范圍和職責,這是造成房地產兩級政府出現博弈的體制原因。房地產的不動產特點決定了任何房地產的調控本質上都應屬於城市房地產調控和區域房地產調控。
三、調控手段
從2003年起,中央政府連續四年都對房地產行業和市場做出宏觀調控政策。這些調控政策手段有的是以國務院名義牽頭頒發的,有的是以國家部委辦的名義直接公布的。這些政策最近兩年又是以組合拳的形式在短時間里密集推行的。
調控手段有的是行政性的,有的是經濟性的,也有的是法律性的。行政性手段最直接,短期效果最明顯;經濟性手段作用最大,但要通過中長期才能發揮調控效果;法律性手段最為薄弱。調控手段的實施存在立法法規程序上的疑問。
調控手段的實施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調控手段的力度中央和地方明顯存在差異,各地力度也存在差異。
各項調控政策一部分可操作性很強,一部分可操作性不強,存在爭議和疑問,給執行造成一定的困難,主要是准備時間太短。實施細則的制定頒布明顯跟不上實施原則的制定頒布。
四、調控范圍
涉及全國房地產產業、行業(企業)、市場。
涉及房地產產業鏈的規劃設計、土地轉讓、外資進入、房產開發、房產交易、金融配套和財務費稅。
涉及房地產投資、房地產價格、房地產結構和房地產市場秩序。
毫無疑問,四年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是全覆蓋的,已不存在重大方面的遺漏。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應該嚴格限制在產業領域和經濟領域,而不應該輕易跨入到道德領域和政治層面。不能將對房地產的社會需要等同於房地產市場的有效需求。
五、調控重點
先期是房地產貸款和土地供應(2003、2004年);中期是房地產價格(2005年);後期是房地產商品住宅結構(2006年);近期是房地產企業收益(2007年1月)。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重點的階段性特點明顯。
在房地產宏觀調控過程中,似乎調控的主線目標和效果判斷標準是房地產價格。這給房地產宏觀調控自身帶來難以解脫的重負,也容易使調控走入誤區。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重點最根本的是建立我國住房保障制度。遺憾的是在這方面進展緩慢,認識不一致,責任被推卸,研究缺乏數據依據,還未能看到較為明晰連貫、長期穩定的調控框架。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存在巨大爭議,也在土地供應、資金保障、開發責任、覆蓋規模和分配回收辦法等具體方面缺乏對策。
六、調控政策取向
房地產調控政策取向在「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這一統領性的理念上無論在中央和地方,還是在領導層和人民群眾,都具有高度的認同性和一致性。但在具體調控方案和政策上,我國依然存在著價值取向、發展方向上的不一致:
堅持改革,推動改革,通過彌補和調整的辦法,將改革過程中必然產生的失誤和缺陷予以改正,還是中止或改變我國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現行方向和基本做法;
是以經濟和法律手段調控為主,輔之以政府行政調控,還是實行行政調控,財政補貼為主,輔之以市場機制和法律手段;
是繼續堅持市場化、商品化的房地產發展道路,還是擴大住房社會保障的適用范圍,擴大社會公益公共住房產品的提供總量,走出一條社會保障住房佔主導地位的發展道路;
是在我國房地產大市場中建立一個相對封閉、獨立運作,又與大市場相銜通的補貼保障性的住房小市場,還是恢復雙軌制,建立兩個平行、獨立運作的房地產市場;
是建立分層次、有差別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房地產兩級監督、管理、調控職能體系,還是將房地產監督管理調控職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擔。
七、調控政策內容
在房地產調控政策內容上,當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對富裕的社會階層和低收入的弱勢群體客觀上存在不同看法,這種不同看法在房地產經濟理論界更是顯得尖銳突出:
是將房地產調控的重點放在培育我國公民自住其力和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繫上面,還是將重點放在壓制過高的房價,並以價格和增幅是否下降作為評判房地產調控是否到位的主要標准;
是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的科學性、嚴緊性、連續穩定性和可操作性,從權力不當和權力規則層面來實行政策失效和制度失敗的反思,還是因為地方政府的不理解和實施細則的緩出,將宏觀調控演變成直接對房地產企業行為和具體產品的微觀調控;
是使用擴大住房需求的經濟和行政調控手段,還是採取收縮住房需求的經濟和行政調控手段;
是採取有差別、有彈性、有針對性的調控措施,還是頒發全國一刀切的剛性統一的調控指標;
是由市場決定我國商品住房的供應結構、房型面積和價格水平,還是由政府決定我國商品住房的供應結構、房型面積和價格水平;
是在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進程中,既堅持土地的嚴格控制,更強調土地的合理利用,還是只強調土地的嚴格控制,並將控制指標直接分解到各地政府;
是將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整頓重心放在一級土地市場方面,克服普遍存在的行政性土地資源配置行為,還是把工作重心放在二級新房交易市場和三級二手房交易市場方面,著力打擊黑中介和交易欺詐行為;
是嚴令督促各級地方政府承擔起經濟適用房建設和保障雙困戶住房的投資、建設、分配和回收責任,還是將經濟適用房的開發責任主要放到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身上;
是建立房地產調控的具體量化考核指標,還是沒有這種指標,完全聽任感覺、情緒和道德去判斷調控成果。
八、調控政策作用
關於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作用和實際效果的評判,目前大致有三種意見,而且都有支撐自身意見的數據和論點,這集中表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部門、部分經濟理論界人士、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業界和消費者,無論在他們內部還是在他們之間,都存在著巨大的認識分歧。而其中的關鍵在於中央政府各部門的判斷如何,認識是否一致,這直接決定著今後房地產的政策走向和市場走向。很可惜,我們的研究沒有發現這種認識的統一。
第一種意見認為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已經取得明顯成果,不再需要出台新的更為嚴厲的調控措施。持這種意見的主要存在於地方政府、金融部門、部分經濟理論界人士、房地產開發商、中高收入階層和住房不動產擁有者;
第二種意見認為雖然調控政策已經積極成效,但還不穩定,各地成效也不均衡,需要鞏固已經取得的成果。持這種意見主要存在於國家房地產調控的決策部門和主管部門;
第三種意見認為房地產調控政策並沒有實際到位,成效甚微,地方政府不積極不配合,房地產調控應該常態化、長期化。持這種意見主要存在於部分國家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理論界人士和中低收入階層。
還有一種有趣的現象是新中國近六十年的經濟發展史中,經濟一旦發展穩定了,中央對地方一般都採用了「收」的方針;經濟一旦出現困難,中央對地方一般都採用了「放」的方針。現在看這種經濟怪圈似乎已成為一種規律,反映出我國還沒有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繫上建立起長久穩定的權力職能分層、經濟利益明確的法律保障制度。
九、調控政策走向
回答2007年我國房地產的走勢問題,在當前與其去研究分析房地產市場的各種數據,還真不如研究房地產政策決策部門和政策制定者們對房地產市場形勢的判斷認識。盡管這些決定政策權力部門和人士在認識上還不能完全統一,但仍然能夠從中發現端倪,理出頭緒:
繼續實行土地嚴格控制的政策。這主要表現在對過去違紀違規佔用的土地進行清理,嚴格建設用地的分解指標,繼續禁止別墅用地的批租。此項政策對市場的影響表現在土地價格會繼續走高,從而影響房價難降。國土資源部多次認為土地政策調整不會影響房價,是不符合市場實際的。
嚴格執行「70/90」住房開發政策。這主要表現在那些還沒有拿出「十一五住房建設規劃」的城市,必須向上級和社會有個交代。所有批出的住宅土地都要按照政策規定辦事。此項政策的執行將受到市場的極大考驗,實際上不具備長期執行的條件,特別是在我國東部地區。
出台保障性住房強制性政策。如果起步涵蓋范圍過大,其夭折的可能性也越大,地方政府的財力也不可能承受比重過高的住房保障要求的支出。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分配會受到極大考驗,尤其是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這樣的一線城市。經濟適用房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詬病批評,而廉租房將會成為各地對低收入者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保障形式。
徵收二手房轉讓土地增值稅。該稅種已經開征。在二手房交易環節當中,目前存在印花稅、契稅、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加上未來可能出台的物業稅,將大大增加我國居民的購買、持有或出售居住房屋的稅賦。
清算房地產開發商土地增值稅。該稅種今年1月已經推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會有實質性的沖擊,壓縮了利潤空間,打亂了資金供應節奏,影響了既有開發計劃。開發企業會向消費者轉移部分成本負擔。國家稅務總局應該向納稅人說明過去十多年中為什麼沒有收取土地增值稅,是政策本身科學性操作性的問題,還是稅務部門失責的問題,恢復啟動土地增值稅增收的具體理由。
提高房地產的開發和消費貸款利率。這與國家貨幣政策、利率政策、匯率政策密切相關。難以出台只對房地產開發和消費貸款的專項利率標准。我國中短期內繼續提高利率,還是客觀存在一定的空間。國家主要是採取增加銀行准備金率、提高銀行利息和發行中長期債券、基金等形式收縮銀根。
在連續兩年組合拳式密集出台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背景下,更多的是需要檢驗政策的效能效率,而不是再打政策組合拳。現在是宏觀調控壓縮了房地產市場需求,但市場供給也相應出現變化。土地供應量少了,房地產開發商採取收縮性、觀望性的開發策略,需求和供給呈現新的不平衡,房價難以出現下跌,除非採取進一步的非市場化經濟行為。
在什麼樣的政策條件下才能導致我國房價真正下跌呢?從目前環境分析大致有如下一些因素。但如果仔細分析,這些條件的實現非常不易,處理不好,會對國際上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國家」帶來負面影響。
第一,連續多年用於經濟適用房(比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價格低的限價房,且受到政府各項稅費減免的優惠政策,供應對象受到政策限定)和廉租房建設的土地供應比重超過全部住宅建設土地的30%,且大部分土地位置位於中心城區。
第二,連續多年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佔全部新建住宅總量的30%以上,且大部分住宅位置位於中心城區。
第三,享受廉租房(包括現在租住老公房)的人口數量超過城市總人口的30%。且廉租房的物業管理必須由政府補貼,管理水平達到普通商品房的標准。
第四,建立對所有出售的商品住宅實行政府限價審批。
第五,大比例地實行對商品住宅建設用地的無償或低價計劃調撥分配。
現行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對商品住宅的價格影響作用方向如何呢?如果仔細分析基本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所有屬於行政調控的政策因素,大致一半對房價有抬升作用,另一半對房價有壓低作用;屬於經濟調控的政策因素,大多數對房價都具有抬升作用;行政調控因素和經濟調控因素混和使用,抬升房價的作用要大於抑制房價的作用。這一結論絕非政策制訂者的初衷願望,但中短期市場現實表現就是如此。
十、中國需要建立精細化、數據化的房地產監管系統
對於中國房地產產業、行業和市場來講,特別在宏觀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更要特別重視決策依據管理,尤其是精細化和數據化的管理。在土地供應、住宅建設、市場交易和行業狀況等方面,實行精確數據的動態監控,為全國房地產發展提供輔助決策依據。
中國房地產宏觀管理存在調控過程和調控方式轉型的現實客觀要求,即調控手段由粗放管理向精確制導轉變;調控過程由事後調控向事先預防轉變;調控方式由經驗導向向數據導向轉變。從而杜絕非民主的主觀決策和非科學的情感調控。
中國房地產管理層面應全面建立房地產信息的搜集、監測、評價和決策的創新平台。該平台必須以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以土地供應為基礎,以建設過程為對象,以預售許可為節點,以市場價格為重點,以供求平衡為目標;該平台應該能夠全面、及時、准確的反映全國各個城市房地產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供應信息、建設進度信息、市場交易信息和行業管理信息;該平台要求展現多維、立體、直觀的表現房地產產業、行業和市場的數據、指標、指數,涵蓋各類土地、新房和二手房、住宅、辦公樓、商鋪廠房的租售,並將這些依據進行比較和推測;該平台必須是高效、精細、集成、分析為一體的房地產監測調控的創新模式,能夠將國家宏觀經濟指標、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人口態勢、地方主要經濟指標、五年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房地產數據進行耦合,判斷房地產投資、價格、結構、增幅和市場秩序的健康程度或警示程度。
創新的工作體系要依託行政審批、土地普查、房屋普查、權籍登記、市場交易和市場調查等傳統手段獲取原始基本數據。要大膽運用多種新技術手段,如用數學模型和計算機技術生動直觀表現數據、指數、指標等圖表;運用地圖、遙感影像、衛星照片進行大視角、可轉換、可縮放、可定位、可縱橫切的耦合表現。
G. 我喜歡的對象她在做房地產銷售,平時工作挺累的,我該怎麼安慰她,關心她
這個就是你平時有空就給她發個信息關心一下,就可以了,讓她時時刻刻知道你專惦記她就屬行了,不需要特別多的安慰,就比如早上起來發個起床了小懶豬,送你個笑臉,希望你今天一天都快樂。或者發我知道你最近累,如果特別累也可以發會呆,放鬆一分鍾,如果你不是人家男朋友,只是普通朋友階段,你還是不要發太親熱的,要是女朋友就可以發點肉麻的甜言蜜語哄她開心。
H. 相親對象是房地產銷售人員怎麼辦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請不要再折騰他了,
他一天不知道要接多少電話,說多少話,
頭腦不知要記住多少事。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請不要再為難他了,
他可能連飯都顧不上吃,
他不是在談業務,就是在想事情,
甚至回家路上都在想事。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請不要再埋怨他了,
度假旅行對他實在是太奢侈了,
你看他非得熬到生病打吊瓶才能休息,
如果有時間他寧願好好補上一覺。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請看著他厚重的眼圈疲憊的眼神,
請握緊他看似堅強其實隱忍的雙手。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在家休息一下不要抱怨,
因為他們把家當成了唯一可以放鬆的港灣。
請珍惜做銷售的愛人吧!
他煩的時候請不要和他爭吵,
他瘋狂工作了一天,
他會嗓子痛,他會心煩,
他每天要面對形形色色的人,
一根筋緊緊綳著,
他懶的時候請不要與他計較,
他或許,
一上午沒喝一口水,
中飯都沒來得及吃,
一天就吃一頓飯,
讓他依靠的肩膀在你身上吧!
你是唯一能讓他放鬆身心的人!
如果他流淚了,
你看到了也要當做沒看見,
給他一個擁抱,
耐心地安慰他,
因為他安慰了太多幼稚而不講理的人,
他面對不講理的客戶時他不能哭,
不能發泄只能壓抑自己,
他必須冷靜,
因為在你身邊面對你時他才能流淚。
假如你愛人是做銷售的,
不要嫌棄對你關心不夠,
不要嫌棄沒有時間跟你在一起,
不要嫌棄他不做飯或不洗衣服,
不要嫌棄他不夠體貼或發脾氣,
不要嫌棄他偶爾的無理取鬧,
因為他要好好努力奮斗,
因為他要完成他的目標。
也許他的身體不是很好,
請你細心呵護,尤其是他的胃和他的大腦。
也許你會覺得他很強大,
自己能夠照顧自己,能解決一切難題。
其實,緊張的工作讓他身心疲憊,
看到這樣的他,你肯定也會心疼。
好好用心愛你身邊的他吧,
因為他真的很需要人疼!
所有做銷售的同行,辛苦了!
I. 房地產法的概念是什麼房地產調整對象主要包括哪些關系
房地產法是調整房地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我們可以把房地產法理解為調整城市、農村土地和房屋諸種關系的法律整體。其調整對象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土地、房屋財產關系。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於財產。它們是房地產業務活動的基礎。(2)土地利用和管理關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耕地的特殊保護,土地開發利用,土地用途管制,建設用地審批,集體土地的徵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和抵押,等等,有些屬於市場行為,有些屬於政府行為,有些屬於市場行為與政府行為的結合。 (3)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關系。房地產開發經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房屋建設,並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者銷售、出租商品房的行為。既包括開發,又包括交易。(4)城市房產管理關系。城市的整體規劃,對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的管理監督,這些都屬於政府行為。 (5)城市物業管理關系。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所有人(即業主)、使用人之間,就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和居住小區內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修、修繕與整治,發生一系列社會經濟關系,也可歸屬於廣義的房地產法調整之列。
.房地產法的體系
一、 房地產法可以表現為一部系統的法律,即房地產法典;也可由眾多的房地產法律規范組成為一個整體。中國目前採用後一種立法模式。二、廣義的房地產法基本內容包括:第一、關於房地產權屬的規定;第二關於房地產開發利用的規定;第三關於房地產交易的規定;第四關於國家對房地產業及其市場實施管理的規定;第五關於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的規定;三、我國的房地產法律的體系按其內容分布劃分應由三步份立法組成:1、綜合的法;如《憲法》、《民法通則》等法律中的有關規定;2、專門的法;如《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築法》、《住宅法》及他們的實施條例、細則、辦法之類。3、相關的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環境保護法》、《擔保法》、《商業銀行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中的有關規定。其中最基本的有兩部法:1998年修改過的《土地管理法》和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房地產法律關系的概念
房地產關系經過法律的調整,即上升為房地產法律關系。房地產關系是法律調整的對象,而房地產法律關系是法律調整的結果
.房地產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1)主體,即參加房地產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它既是權利的享受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主要有以下幾類: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公民個人。
(2)客體,即房地產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一般說來,客體分為土地和房屋,它們屬於不動產。還包括行為。
(3)內容,即房地產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它是房地產法律關系的最基本的要素,也可說是主體雙方關系的落腳點。
J. 朋友給我介紹個做房地產的女孩,房產銷售的,我是普通上班的,這樣的女孩去處對象好嗎給點意見啊!朋友
你是覺得有什麼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