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業房地產怎樣獲得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核發程序:
一、行政許可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二、行政許可的條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 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 確定 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請材料目錄
1、 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主管部門制式表
2、營業執照--需要原件
3、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需要原件
4、 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權證書--需要原件
6、 施工許可證--需要原件
7、 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以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並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為多層要求2層以上,高層要求5層以上,請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8、 商品房預售方案--需要一房一價備案
9、 預售款監管協議及專用帳戶開戶證明
10、 土地上無房屋或有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具結書;原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的需提供注銷證明
11、 施工合同及進度說明
12、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設置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預售的書面意見及初始登記前解除抵押的書面保證
13、 預測繪報告
14、 業主臨時公約
15、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6、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情況說明書
四、行政許可程序
1、申請人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
2、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縣建設局。
3、建設局進行審核和現場查勘,並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於許可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許可證書。
五、行政許可時限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 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六、行政許可的數量
無限制
⑵ 與房地產商交了定金,但房子不想買了,如何操作可以拿回定金,或者部分定金
現看一下你簽的東西是「訂金」還是「定金」。一般「訂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寫的是「回定金」,答如果理由不合理的話,是不會給退的。
另外,可以看看房子是不是五證齊全。一般五證齊全的話就可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了,不可以簽的話就能斷定沒有預售許可證,這個可以作為一個合理的理由。
第二,看看是不是購房還有什麼附加的條件,比如說綁定地下室或者車庫,這個也可以要求退房。
第三,房屋實測面積是不是超出預售面積的百分之三,這個可以要求退房。
⑶ 怎樣才能讓開發商退還定金
葉女士於2014年6月份在江寧某樓盤大幅降價時看中一套商品房,當即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並按約定交了5萬元的購房定金。但到具體簽訂購房合同時,因對住房設計、居住環境、配套設施等諸多問題不滿意,葉女士不想買這套房了,隨即向房產商提出了退還定金的要求,但被開發商拒絕。
開發商認為:《認購書》是房地產銷售的慣例。《認購書》既賦予購房認購權,也賦予了放棄權,並非強制購買預定房。再有,開發商已按證明單為購房人保留了所選定的房屋,且未變動房價,不存在任何過錯,而購買人未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屬於購房者違約,根據約定,放棄購買房屋系購房者單方違約,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
雙方因無法協商解決最後走上了法庭。本律師受葉女士委託在江寧開發區法庭代理了此案。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王鑫律師認為:《認購書》僅表明葉女士有購房意向,而非購房合同。理由有兩點:
1、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房屋買賣契約,須經主管機關登記才有效。而《認購書》作為一份意向書顯然不需房屋土地部門備案。
2、開發商在葉女士尚未見到房屋買賣契約、協議書及補充協議的前提下,即要求其必須簽約成功,否則扣除訂金,顯然違背了合同訂立的自願和公平原則。
本案在江寧法院開發區法庭經審理認為:《認購書》備注欄雖有按時到指定地點辦理簽約、愈期視為放棄訂購權、訂金不予退還之條款,但當事人葉某在雙方約定期限內已多次與房屋銷售人員對購房契約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洽談,未達成購房契約系由於雙方分歧較大。故開發商在與預購方未達成購房契約的前提下,扣留後者的購房預付款無事實及法律依據。
最後,在法庭主持調解下,當事人葉某也為了能夠盡快取得定金與開發商達成調解協議,當即退還了葉女士預付的4萬元定金。
二、律師分析
王鑫律師在辦理了大量的退房、退定金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後,總結認為:在買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後,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主張解除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並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定金。
1、購房者為非當地戶口,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證明或者納稅憑證的,通常開發商會私下允諾通過其他途徑為買房者辦理相關證明,所需費用由購房者提供且沒有正規發票,這種情形存在著銀行審批貸款的風險,有許多購房者就因此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而開發商會將這種風險由購房者來承擔,一旦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就會不斷要求購房者全額支付購房款,否則即會沒收定金或者首期款並要求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這種情形本律師認為屬於雙方明知故犯,開發商惡意誘導購房者,購房者可主張解除解除認購協議,並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實踐中各級法院也支持本律師的上述代理意見。
2、購房者對小區周邊環境了解不夠,開發商也明知卻不事先主動履行告知義務,導致簽訂認購書並繳納定金後,購房者要求退還定金。可主張開發商未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在協議簽訂中未盡誠信義務,解除合同,退還定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5-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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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如何購買商業地產
額,你問的什麼不太明確,你說的是拿地還是投資商業地產產品呢?給你羅列下選購商業地產的一些要點吧
酒店式公寓——選擇餘地大,性價比高
從入選的十個商業地產看,有酒店式公寓的項目佔了70%。有的是純酒店式公寓,有的是綜合體中作為居住功能的配套。但無論身處怎樣的商業氛圍中,挑選酒店式公寓總有幾個不二的規律。
整體上講,酒店式公寓具有戶型小、總價低、生活環境相對便利等特點。雙限下,這種「百變」非住宅類項目異軍突起,像LOFT、精裝小戶型、不限購不限貸產品等大多以酒店式公寓的形式出現。
如果要精挑細選,有三個基本要素需要掌握:首先,區域內要有完善的商業配套,如最好有一站式服務,購物、休閑、餐飲、娛樂同時都能享受到。酒店式公寓的居住功能應大於投資功能,所以選擇酒店式公寓首要關注的是已有和未來的生活服務配套。
其次,交通的通達性也是酒店式公寓要考慮的因素之一,無論是公共交通系統還是周圍道路建設,都需要充分考慮在內。入選的酒店式公寓中,大部分在交通上都有自己獨特的優勢。
最後一條,選擇性價比較高的酒店式公寓,無論是作為投資還是自住,出租率一直是酒店式公寓的價值保障關鍵,其中直接影響出租率的是商務客流。
從硬體配套條件來說,一般的酒店式公寓基本採用精裝修交付,可讓購房者拎包入住;酒店式的星級管家服務也必不可少,這才能體現商務型物業的價值。當然最後客戶可依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選擇總價合適的酒店式公寓。
寫字樓——品質第一,物業服務很關鍵
除了地段,寫字樓的選擇與投資也十分有講究。
首先是企業的資質和形象。專家表示,一般5A甲級是選擇入住寫字樓的標配;其次擁有優良的物業以及符合高端商務人士的生活配套。當然,如果是地標性建築,那其投資回報率會更高,它代表了企業的形象和實力。
其次是寫字樓的內在品質,像精裝挑高大堂、雙電梯廳等設計都為樓盤加分;停車位也是優秀寫字樓需要考慮的重要方面;銀行、咖啡廳、健身中心等高端商務配套也影響整體寫字樓的品質。
還有一點容易忽略,就是寫字樓的純粹性,一些寫字樓有住有商,魚龍混雜,辦公條件很差,這樣就嚴重降低了寫字樓的品位,因此,在選擇寫字樓時,
產品的定位十分重要,一般選擇高端品牌或是擁有白金級物業服務的寫字樓,這樣可以保證良好的辦公條件,同時也可以獲得不錯的出租回報率。
商鋪——買鋪更需養鋪,成熟區域最吃香
挑選商鋪,一般會選擇較成熟的板塊,商鋪的培育周期在5~10年,如果有開發商引進品牌企業或是自持物業,培養商業氛圍,這樣為最佳;至於一些社區型商鋪,對於物業類型的選擇十分關鍵,不同的小區選擇的經營業態也要差異化。
中原商業地產部經理劉雙為商鋪投資者總結了3點:其一,買單邊鋪不如雙邊鋪,雙邊鋪商業氛圍更容易被「養」起來;其二,購買商鋪一定要關注周邊
的消費人群,人流量是關鍵;其三,在同等條件下,選擇商鋪時盡量挑選房屋結構簡單,門面整潔、漂亮的。此外,手頭有大量資金的客戶,專家推薦周邊商業氛圍
比較成熟,配套較為完善的區域。比如市中心,其次是下沙或城東新城,前者地段、配套各方面都比較成熟,後者則發展潛力較大。
當然,一些專業類服務市場內的商鋪也越來越成為投資客的選擇之一,但專家提醒,在購買這些商鋪時,首先關注的是商家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和資金實
力,特別重要的是後期的運營能力;另外,選擇成熟的行業也非常關鍵,行業的飽和度以及相關政策的優惠扶持也需要在前期做好功課,專業市場商鋪的投資價值,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商鋪所在行業的發展狀況。
如果是開發商拿地,則設計到商業地產定位分析這一塊,建議找專業的策劃公司來做,商業地產策劃公司推薦飆馬公司。
⑸ 如何找開發商退定金 專家教你幾妙招
目前開發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
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准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麼原因房子最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蓉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麼條件下定金不能退?
定金的法律規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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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開發、建設、經營、管理的程序上講,房地產開發一般可分為五個階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項目決策階段、建設前期准備階段、建設階段、銷售階段和交付使用階段。
第一章: 項目決策階段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董事會批准初步立項後,轉由企業戰略發展研究室進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內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實現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減少或避免投資決策的失誤,提高項目開發建設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有:(1)項目概況;(2)開發項目用地的現場調查及動遷安置;(3)市場分析和建設規模的確定; (4)規劃設計影響和環境保護;(5)資源供給及資本運作方案;(6)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7)項目開發模式、組織機構、崗位需求、管理費用的研究;(8)開發建設節點計劃;(9)項目經濟及社會效益分析;(10)結論及建議。
2、可行性研究小組成員知識組成:經濟師、市場分析專家、房地產專家、建築工程專家、財會師及律師。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階段
1)投資機會研究。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投資項目主要是土地進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談判,並對投資項目或投資方向提出建議,即在一定的地區和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的調查預測為基礎,尋找最有利的投資機會。
投資機會研究相當粗略,主要依靠籠統的估計而不是依靠詳細的分析。如果機會研究認為可行的,就可以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稱「預可行性研究」。在機會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對項目建設的可能性與潛在效益進行論證分析。
3)詳細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說的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是開發建設項目 投資決策的基礎,是在分析項目在技術上、財務上、經濟上的可行性後作出投資與否決策的關鍵步驟。
4)項目的評估和決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於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項目及重要的小型項目,必須經有權審批單位委託有資格的咨詢評估單位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論證。未經評估的建設項目,任何單位不準審批,更不準組織建設。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中,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必須在報送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增加有關招標的內容: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的具體招標范圍(全部或者部分招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採用的招標組織形式(委託招標或者自行招標);擬自行招標的,還應按照《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規定報送書面材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採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擬採用邀請招標的,應對採用邀請招標的理由作出說明;
4、可行性研究步驟
可行性研究按5個步驟進行:(1)項目公司接受委託或集團公司董事會立項;(2)調查研究;(3)方案選擇與優化; (4)財務評價和經濟評價;(5)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5、集團公司董事會通過,批准正式立項,項目進入前期開發階段。
第二章:前期准備階段
一、 獲取土地使用權。
開發商獲取土地使用權的主要方式
1) 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
2) 舊城改造取得中標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
3) 轉讓取得;
4) 出讓方式取得(招標、拍賣、協議出讓三種方式);
5) 聯合開發並報有關主管部門立項、審批後取得;
6) 通過司法裁決取得;
7) 通過兼並、收購等股權重組方式取得。
開發商獲取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方式
出讓方式是指政府作為國有土地的代表以什麼形式或程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
協議出讓指土地使用權的有意受讓人直接向國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償使用土地的願望,由國有土地的代表與有意受讓人進行一對一的談判和切磋、協商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有關事宜的這樣一種出讓方式。
招標出讓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以書面投標形式,競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權,由招標人根據一定的要求擇優確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出讓方式。以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僅要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且要明確投標的效力及招標人在招標期限內應負的責任等。
拍賣又稱競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讓」。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有意受讓人到場,就所出讓使用權的土地公開叫價競投,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一種出讓方式。
依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建設用地凡屬於營利性的商品房開發、旅遊、商業、娛樂等用途的,必須通過市土地交易中心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成交確認書》,然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到建管處辦理建築方案報建手續,至地籍處辦理土地證登記手續。屬協議出讓的,辦理土地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或轉讓批文;
2)開發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房地產開發資質;
3)屬新增建設用地的,應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屬存量用地的,應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權源資料。
4)1:2000地形圖2份;
5)加蓋了「權屬已審核」的宗地圖、地籍圖各3份
6)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7)土地登記申請書;
8)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明;
9)土地登記委託書。
土地主管部門
(1)土地使用權出讓
房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審核和報批工作,遠郊區、縣房地局負責辦理不足10畝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劃撥土地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2)土地使用權劃撥
房地局負責辦理10畝以上(含10畝)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劃撥手續。
區、縣房地局負責辦理10畝以下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劃撥手續。
(3)徵用土地
(徵用耕地1000畝以上,其他土地2000畝以上,由政府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徵用耕地3畝以上1000畝以下,其他土地10畝以上2000畝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徵用耕地3畝以下,其他土地10畝以下,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
(4)地價評估
市房地局負責城近郊區、縣土地出讓和轉讓劃撥土地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地價評估工作及評估報告的審查、地價審核和報批工作
招標受讓土地使用權申請程序
(1) 用地者見到招標公告後到指定地點索取招標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區、縣房地局或其它部門了解情況,進行咨詢,並到出讓地塊實地勘察,搜集資料。
(3) 用地者進行投資分析。
(4) 到指定地點辦理投資登記,提交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明、銀行資信證明,並按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
(5) 用地者填寫投標書寄給指定方進行投標。
(6) 收到中標通知書後,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與市或區、縣房地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總地價款的一定比例作為定金。
(7) 按合同的約定支付餘款。付清40%地價款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付清全部地價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請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拍賣受讓土地使用權申請程序
(1) 用地者見到拍賣公告到指定地點索取拍賣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區、縣房地局或其它部門了解情況,進行咨詢,並到出讓地塊實地勘察,搜集資料。
(3) 用地者進行投資分析。
(4) 到指定地點辦理競投登記,提交企業工商執照、法人資格證明、銀行資信證明,並按規定繳納競投保證金。
(5) 用地者到指定地點領取競叫牌。
(6) 用地者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到拍賣現場參加競投。
(7)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與市或區、縣房地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總地價款的一定比例作為定金。
(8) 按合同的約定支付餘款。付清40%地價款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付清全部地價款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屬經營性開發用地的,開發商通過招標、掛牌、競買或協議出讓程序取得《成交確認書》。憑此書辦理土地出讓或劃撥手續,進行土地登記,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 征地拆遷,申辦並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
城市房屋拆遷是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等,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部分進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體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遷方式:
1) 政府組織拆遷:主要指通過批租、舊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涉及拆遷
2) 拆遷人自行拆遷:這是大型房地產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請拆遷許可證。
3) 拆遷人委託拆遷:適用開發商缺乏拆遷經驗時委託專門從事房屋拆遷工作的單位進行。
2、拆遷的主要內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舊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間結構的調整,如居住區、商業區、車站、生活服務設施等公共建築的建設和改造;(3)環境治理,如擴展綠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遷是伴隨著城市建設項目進行的,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舊城改造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處於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階段。
3、申辦拆遷許可證應提交以下申報資料:
1) 填寫《城市房屋拆遷申請表》一式五份;
2) 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 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劃撥決定書)
5) 拆遷代辦單位和評估機構資料。
6) 拆遷安置計劃和方案;(拆遷紅線范圍內房屋面積、戶數、性質、用途等基本情況;拆遷方式;拆遷期限;還建方式及還建期限;產權清晰的安置用房證明;拆遷補償資金來源及預算資金額度。)
7) 有關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根據《武漢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審查完畢。符合條件的,依法收取拆遷管理費(住宅為7元/平方米,非住宅為3元/平方米),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開發商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即可組織拆遷,並與拆遷人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安置補償共有三種方式,一是貨幣安置,二是現房安置,三是就地或異地還建。拆遷完畢後,申請拆遷驗收,取得《房屋拆遷驗收合格證》。
三、 規劃設計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建築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審定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已開發使用的城鎮國有土地范圍,項目規劃申報的基本步驟是:(1)在項目建議書報批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之前,開發商要向規劃局申報規劃要點,規劃管理部門應在要點通知書中對批復時的參考依據;(2)在項目建議書批復後,開發商應向規劃局申報項目選址、定點,即向申請單位下發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對項目用地的位置、面積、范圍等提供較詳細的意見,並須同時下達規劃設計條件;(3)規劃設計條件,是項目選址後,由建設單位申請,規劃部門下達的委託設計機構進行規劃方案設計的依據性文件。開發商在完成方案設計後,須向規劃部門提出審定申請;(4)通過審定的設計方案,是編制初步設計或施工圖的依據,也是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必備條件;(5)開發商依據審定的設計方案通知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並在規劃主管部門征詢土地及拆遷部門有關用地及拆遷安置的意見後,應向規劃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該證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必備文件;(6)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在項目列入年度正式計劃後,申請辦理開工手續之前,需進行的驗證工程建設符合規劃要求的最後法定程序,該證申辦開工的必備文件。進行營利性的房地產開發,必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才能進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用地一級市場取得方式有兩種:即出讓和劃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通過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臨時證件是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劃撥決定書。
1、申辦項目選址定點,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附件:規劃設計(土地使用)條件
1)建設項目選址申請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策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各級規劃,按照國家《城市規劃法》、《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等,考慮建設項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規劃方面的初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此後,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管理部門並徵求項目所涉及到的有關部門的意見,對初審意見及其選址提出復審意見,對於同意的項目報政府審批後,在規定的審批期限內核發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主要依據。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
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基本是依據城市規劃確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質和總體布局,決定建設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滿足建設項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經濟、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用地進行統一的規劃管理,實行嚴格的規劃控制是實施城市規劃的基本保證。
3)委託設計單位設計,送審設計方案。
申報規劃要點。
規劃要點是計劃立項或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規劃基本依據。計劃部門可以要求開發單位初始規劃部門對於開發項目的意見,再行決定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當建設單位完成計劃報批手續之後,應到規劃部門申報選址定點,以獲取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申報選址定點。辦理上述「一書一證」時,需提交以下申報資料:
1) 建設用地申請;
2) 房地產開發單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3) 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證明;
4) 1:2000地形圖。
開發商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即可同步到a\建管處辦理規劃方案報建手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b\到耕保處辦理土地徵用、轉用手續,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到土地利用處辦理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手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取得《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C\到地籍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到拆遷處辦理《拆遷許可證》;
2、 持規劃方案和建築方案圖紙到建管處申請建築方案報建,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和施工圖。建築方案報建分兩階段。
1)規劃方案審批階段,取得《規劃建築方案批准意見書》。在此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為:
a\1:2000地形圖1份;
b\1:500地形圖1份(附道路紅線及光碟);
c\建設項目規劃建築方案圖紙1套及光碟(大型項目需提供2-3個不同設計單位的規劃方案及光碟);
d\「一書一證」及其附件(規劃設計使用條件和規劃用地范圍線)。
2)施工圖核准階段,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5份和施工圖3份。在此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為:
a\土地證復印件或宗地圖或《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
b\公安、消防、審圖辦、人防、供水、供電、城管、交管、通信管線、抗震、環衛、燃氣、園林、等部門審查意見或回執;
c\施工圖3份及光碟。
3、 申辦建設工程紅線定位與驗線,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紅線定位包括建築紅線定位和市政紅線定位。其流程是先紅線定位,再驗線。紅線定位工作完成後,當建築物施工至正負零或市政管線埋設溝槽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申請紅線驗線。辦理紅線定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原件:
1) 建築紅線:審批手續齊全的紅線圖、建築施工圖,以及建築紅線放線通知單。
2) 建築試放紅線:紅線圖、建築總平面圖或建築施工圖、試放紅線通知單。
3) 市政紅線:審批手續齊全的紅線圖、管線工程審批文件及施工圖。
4) 若所放紅線與規劃道路或其它預留規劃控制范圍相關,建設單位還須到市規劃院提取道路坐標及其它相關數據。
4、 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辦理完畢後憑此通知書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至正負零時,持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持建築紅線圖到市城管局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繳納垃圾處理費。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應提交以下資料:
1)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據;
3) 人防費收據;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申請表;
5) 投資許可證
6) 經放線的《紅線定位冊》正本
5、 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辦完畢後開發商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至建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正負零以上部分相關施工手續;建設工程竣工後3個月內,開發商持竣工圖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提交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
2)經正負零驗線、蓋章的《紅線定位冊》副本;
3)經正負零驗線、蓋章的《核位紅線圖》;
4)垃圾處理費聯系單。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出現變更事由時,提交以下資料辦理:
1) 變更申請;
2) 工商部門更名通知、變更後的工商執照;
3) 開發商資質證明;
4) 土地變更批復;
5) 變更後的土地使用證;
6) (土地批租費、使用費)收據;
7) 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 建築紅線圖;
9) 抵押權人同意變更的意見(辦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 法院裁決項目還應提交判決書。
四、 建設項目報建登記,申請招標,辦理招標投標手續,確定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隊伍。
項目報建總流程:
實 施 單 位 流 程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建 設 單 位
建設項目報建登記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各有關管理機構
建 設 單 位
審核「一費制」收費認定費、核發繳款通知
各有關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申 請 人
建設單位招標申請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 標 申 請 人
對招標申請人資格審查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標人編制與備案招標文件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發布招標公告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投標申請人
投標申請人投標報名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投標申請人
招標人對投標人資格預審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
招標咨詢及答疑會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投標人投標人
投標人編制與遞交投標文件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標人
組織評標委員會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投標人
開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評標委員會、招標人
評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評標委員會、招標人
定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人
核准招標投標情況報告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各收費單位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人
中標公示,發出中標通知書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中標單位
簽訂合同
合同備案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中標單位
領取施工許可證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中標單位
施工管理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范圍和規模標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建築面積達到1000m2 的建設工程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在發包前,由建設單位或其委託代理機構到市交易中心進行報建。應當報建而未報建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招投標。報建時須交驗工程建設項目以下文書:立項的批准文件、銀行出具該工程項目資信證明、經批準的建設用地證明和規劃審批文件等。 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度、工程規模、擬開工與竣工日期、發包方式、工程籌建情況。
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程序:
1) 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代理機構到市交易中心領取《工程建設項目報建表》。
2) 按報建表的內容如實填寫,蓋上項目法人公章後報送市交易中心。
3)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批文、資信證明、建設用地證明、.規劃審批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連同報建表同時提交。
4) 屬於試樁建設工程項目,須辦理試樁登記手續。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規模發生變化時,建設單位或其委託代理機構應及時到市交易中心進行補充登記o籌建負責人變更時,應辦理變更手續。
1、建設項目報建登記
凡在本市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其建築面積達到1000m2 的建設工程或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構築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裝飾工程)應辦理工程項目的報建手續。
工作內容:
填報《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表》需帶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二)建設工程項目土地使用合法證明文件;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資金證明(銀行出具的六聯單或審計報告);
(五)私營、民營、合資項目必須出具合法證明文件。
報建信息管理:
1、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實報建資料,進行現場勘踏(7個工作
日內);
2、在交易中心媒介上發布報建信息;
3、交易中心將報建信息轉至各有關管理機構。
2、審核"一費制"收費認定表、核發繳款通知
填報《武漢市建設工程"一費制"收費認定表》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在報建台領取收費認定表(共兩份);
(二)到各執收執罰單位辦事"窗口"辦理繳費認定手續;
(三)應繳費用從工程報建開始20日內憑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
心(咨詢台)開具的《武漢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繳款
通知書》到代理銀行專櫃辦理繳款手續。其它以中標價為
計算基數的繳費項目,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對招標投標
情況書面報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辦理。
3、投標申請人投標報名
(一)投標申請人應是《中國武漢建設》網網員,並事先(7個
工作日以上)將下述資料內容報送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
中心,經驗證核實後輸入資料庫,作為投標報名、評標
、定標的依據資料:
1、投標申請人的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
3、投標申請人信譽檔案資料;
4、項目經理有關資料;
5、業績及其它與投標活動有關的資料。
(二)網上投標報名。網址 www.CNWHJS.com
4、招標人根據工程需要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
工作內容:
(一)招標人根據工程需要對投標申請人投標資格預審的,應
按已發布公告的內容和要求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二)投標申請人到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大廳商務中心領取資
預審通知書和購買資格預審格式文件;
(三)招標人採用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的,凡預審合格者少
於7家的,應重新發布招標公告;預審合格者過多時,
又不便直接確定的,應在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採用
隨機方式抽取不少於7家的投標申請人。
5、投標文件的編制、內容、遞交和接收
工作內容:
(一)招標文件編制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圖紙以及工程技術規
范要求,結合踏勘施工現場和招標答疑會所了解的情況
,編制投標文件和工程預算。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後應仔
細校核,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列印、裝訂、密封和標志,
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份數。採用標準保密化評審技術
標的(暗標)嚴格按武建招辦字[2002]18號文件規定
執行。
(二)投標文件的內容
1、投標函;
2、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3、投標報價;
4、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標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1、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
,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投標截止時限以
前,投標人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
或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並須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編制、密封和標志。
2、投標文件的接收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應做好投標文件的接收工
作。在接收中應注意核對投標文件是否按招標文件的
規定進行密封和標志,並做好接收時間的記錄,未按
時或提前送達的,招標人應當拒收。
6、組織評標委員會
工作內容:
(一)招標人於開標前(上午召開的評標會應提前18小時以上
,下午召開的評標會應提前4小時以上5小時以內)在招
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下,通過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
中心計算機系統按規定隨機抽取評委(詳見武建交字
[2001]7號文),並提供以下資料:
1、《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抽取評標評委申請表》;
2、代理銀行代收專櫃開具的以建設面積為計算基數的"一
費制"收費項目的繳款憑據。
(二)由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專人通知評委參加評標;
(三)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負責將已抽取評委的詳細資料及
通知結果列印密封(密封套破損無效),分別交由招標人
和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簽收保存。
7、開 標
工作內容 :
(一)招標人介紹投標單位和招投標監督
⑺ 房產開發商違規預收定金怎麼處理
對於定金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定金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版一方向對方給付權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條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⑻ 商業地產怎麼運營
每個地方的做法不一樣,你可以登陸當地的規劃、建設部門的網站找到相關流程和要求。
從開發、建設、經營、管理的程序上講,房地產開發一般可分為五個階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項目決策階段、建設前期准備階段、建設階段、銷售階段和交付使用階段。
第一章: 項目決策階段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董事會批准初步立項後,轉由企業戰略發展研究室進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內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實現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減少或避免投資決策的失誤,提高項目開發建設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有:(1)項目概況;(2)開發項目用地的現場調查及動遷安置;(3)市場分析和建設規模的確定; (4)規劃設計影響和環境保護;(5)資源供給及資本運作方案;(6)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7)項目開發模式、組織機構、崗位需求、管理費用的研究;(8)開發建設節點計劃;(9)項目經濟及社會效益分析;(10)結論及建議。
2、可行性研究小組成員知識組成:經濟師、市場分析專家、房地產專家、建築工程專家、財會師及律師。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階段
1)投資機會研究。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投資項目主要是土地進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談判,並對投資項目或投資方向提出建議,即在一定的地區和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的調查預測為基礎,尋找最有利的投資機會。
投資機會研究相當粗略,主要依靠籠統的估計而不是依靠詳細的分析。如果機會研究認為可行的,就可以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稱「預可行性研究」。在機會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對項目建設的可能性與潛在效益進行論證分析。
3)詳細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說的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是開發建設項目 投資決策的基礎,是在分析項目在技術上、財務上、經濟上的可行性後作出投資與否決策的關鍵步驟。
4)項目的評估和決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於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項目及重要的小型項目,必須經有權審批單位委託有資格的咨詢評估單位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論證。未經評估的建設項目,任何單位不準審批,更不準組織建設。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中,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應報送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必須在報送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增加有關招標的內容: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的具體招標范圍(全部或者部分招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採用的招標組織形式(委託招標或者自行招標);擬自行招標的,還應按照《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規定報送書面材料;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擬採用的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擬採用邀請招標的,應對採用邀請招標的理由作出說明;
4、可行性研究步驟
可行性研究按5個步驟進行:(1)項目公司接受委託或集團公司董事會立項;(2)調查研究;(3)方案選擇與優化; (4)財務評價和經濟評價;(5)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5、集團公司董事會通過,批准正式立項,項目進入前期開發階段。
第二章:前期准備階段
一、 獲取土地使用權。
開發商獲取土地使用權的主要方式
1) 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
2) 舊城改造取得中標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
3) 轉讓取得;
4) 出讓方式取得(招標、拍賣、協議出讓三種方式);
5) 聯合開發並報有關主管部門立項、審批後取得;
6) 通過司法裁決取得;
7) 通過兼並、收購等股權重組方式取得。
開發商獲取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方式
出讓方式是指政府作為國有土地的代表以什麼形式或程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三種:協議、招標、拍賣。
協議出讓指土地使用權的有意受讓人直接向國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償使用土地的願望,由國有土地的代表與有意受讓人進行一對一的談判和切磋、協商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有關事宜的這樣一種出讓方式。
招標出讓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以書面投標形式,競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權,由招標人根據一定的要求擇優確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出讓方式。以招標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僅要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而且要明確投標的效力及招標人在招標期限內應負的責任等。
拍賣又稱競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讓」。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組織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有意受讓人到場,就所出讓使用權的土地公開叫價競投,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一種出讓方式。
依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建設用地凡屬於營利性的商品房開發、旅遊、商業、娛樂等用途的,必須通過市土地交易中心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成交確認書》,然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到建管處辦理建築方案報建手續,至地籍處辦理土地證登記手續。屬協議出讓的,辦理土地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或轉讓批文;
2)開發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房地產開發資質;
3)屬新增建設用地的,應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屬存量用地的,應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權源資料。
4)1:2000地形圖2份;
5)加蓋了「權屬已審核」的宗地圖、地籍圖各3份
6)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7)土地登記申請書;
8)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明;
9)土地登記委託書。
土地主管部門
(1)土地使用權出讓
房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審核和報批工作,遠郊區、縣房地局負責辦理不足10畝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劃撥土地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2)土地使用權劃撥
房地局負責辦理10畝以上(含10畝)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劃撥手續。
區、縣房地局負責辦理10畝以下的城鎮建設用地的劃撥手續。
(3)徵用土地
(徵用耕地1000畝以上,其他土地2000畝以上,由政府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
徵用耕地3畝以上1000畝以下,其他土地10畝以上2000畝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徵用耕地3畝以下,其他土地10畝以下,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
(4)地價評估
市房地局負責城近郊區、縣土地出讓和轉讓劃撥土地需補辦出讓手續的地價評估工作及評估報告的審查、地價審核和報批工作
招標受讓土地使用權申請程序
(1) 用地者見到招標公告後到指定地點索取招標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區、縣房地局或其它部門了解情況,進行咨詢,並到出讓地塊實地勘察,搜集資料。
(3) 用地者進行投資分析。
(4) 到指定地點辦理投資登記,提交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明、銀行資信證明,並按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
(5) 用地者填寫投標書寄給指定方進行投標。
(6) 收到中標通知書後,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與市或區、縣房地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總地價款的一定比例作為定金。
(7) 按合同的約定支付餘款。付清40%地價款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付清全部地價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請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拍賣受讓土地使用權申請程序
(1) 用地者見到拍賣公告到指定地點索取拍賣文件。
(2) 用地者到市或區、縣房地局或其它部門了解情況,進行咨詢,並到出讓地塊實地勘察,搜集資料。
(3) 用地者進行投資分析。
(4) 到指定地點辦理競投登記,提交企業工商執照、法人資格證明、銀行資信證明,並按規定繳納競投保證金。
(5) 用地者到指定地點領取競叫牌。
(6) 用地者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到拍賣現場參加競投。
(7)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與市或區、縣房地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總地價款的一定比例作為定金。
(8) 按合同的約定支付餘款。付清40%地價款後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付清全部地價款向市或區、縣房地局申領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屬經營性開發用地的,開發商通過招標、掛牌、競買或協議出讓程序取得《成交確認書》。憑此書辦理土地出讓或劃撥手續,進行土地登記,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 征地拆遷,申辦並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
城市房屋拆遷是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等,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部分進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體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遷方式:
1) 政府組織拆遷:主要指通過批租、舊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涉及拆遷
2) 拆遷人自行拆遷:這是大型房地產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請拆遷許可證。
3) 拆遷人委託拆遷:適用開發商缺乏拆遷經驗時委託專門從事房屋拆遷工作的單位進行。
2、拆遷的主要內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舊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間結構的調整,如居住區、商業區、車站、生活服務設施等公共建築的建設和改造;(3)環境治理,如擴展綠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遷是伴隨著城市建設項目進行的,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舊城改造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處於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階段。
3、申辦拆遷許可證應提交以下申報資料:
1) 填寫《城市房屋拆遷申請表》一式五份;
2) 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 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劃撥決定書)
5) 拆遷代辦單位和評估機構資料。
6) 拆遷安置計劃和方案;(拆遷紅線范圍內房屋面積、戶數、性質、用途等基本情況;拆遷方式;拆遷期限;還建方式及還建期限;產權清晰的安置用房證明;拆遷補償資金來源及預算資金額度。)
7) 有關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根據《武漢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審查完畢。符合條件的,依法收取拆遷管理費(住宅為7元/平方米,非住宅為3元/平方米),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開發商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即可組織拆遷,並與拆遷人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安置補償共有三種方式,一是貨幣安置,二是現房安置,三是就地或異地還建。拆遷完畢後,申請拆遷驗收,取得《房屋拆遷驗收合格證》。
三、 規劃設計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建築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審定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已開發使用的城鎮國有土地范圍,項目規劃申報的基本步驟是:(1)在項目建議書報批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之前,開發商要向規劃局申報規劃要點,規劃管理部門應在要點通知書中對批復時的參考依據;(2)在項目建議書批復後,開發商應向規劃局申報項目選址、定點,即向申請單位下發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對項目用地的位置、面積、范圍等提供較詳細的意見,並須同時下達規劃設計條件;(3)規劃設計條件,是項目選址後,由建設單位申請,規劃部門下達的委託設計機構進行規劃方案設計的依據性文件。開發商在完成方案設計後,須向規劃部門提出審定申請;(4)通過審定的設計方案,是編制初步設計或施工圖的依據,也是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必備條件;(5)開發商依據審定的設計方案通知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並在規劃主管部門征詢土地及拆遷部門有關用地及拆遷安置的意見後,應向規劃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該證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必備文件;(6)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在項目列入年度正式計劃後,申請辦理開工手續之前,需進行的驗證工程建設符合規劃要求的最後法定程序,該證申辦開工的必備文件。進行營利性的房地產開發,必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才能進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用地一級市場取得方式有兩種:即出讓和劃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通過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臨時證件是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劃撥決定書。
1、申辦項目選址定點,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附件:規劃設計(土地使用)條件
1)建設項目選址申請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策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各級規劃,按照國家《城市規劃法》、《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等,考慮建設項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規劃方面的初審意見和選址意見。此後,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管理部門並徵求項目所涉及到的有關部門的意見,對初審意見及其選址提出復審意見,對於同意的項目報政府審批後,在規定的審批期限內核發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的主要依據。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
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基本是依據城市規劃確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質和總體布局,決定建設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滿足建設項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經濟、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用地進行統一的規劃管理,實行嚴格的規劃控制是實施城市規劃的基本保證。
3)委託設計單位設計,送審設計方案。
申報規劃要點。
規劃要點是計劃立項或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規劃基本依據。計劃部門可以要求開發單位初始規劃部門對於開發項目的意見,再行決定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當建設單位完成計劃報批手續之後,應到規劃部門申報選址定點,以獲取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申報選址定點。辦理上述「一書一證」時,需提交以下申報資料:
1) 建設用地申請;
2) 房地產開發單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3) 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證明;
4) 1:2000地形圖。
開發商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即可同步到a\建管處辦理規劃方案報建手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b\到耕保處辦理土地徵用、轉用手續,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到土地利用處辦理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手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取得《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C\到地籍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到拆遷處辦理《拆遷許可證》;
2、 持規劃方案和建築方案圖紙到建管處申請建築方案報建,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和施工圖。建築方案報建分兩階段。
1)規劃方案審批階段,取得《規劃建築方案批准意見書》。在此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為:
a\1:2000地形圖1份;
b\1:500地形圖1份(附道路紅線及光碟);
c\建設項目規劃建築方案圖紙1套及光碟(大型項目需提供2-3個不同設計單位的規劃方案及光碟);
d\「一書一證」及其附件(規劃設計使用條件和規劃用地范圍線)。
2)施工圖核准階段,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5份和施工圖3份。在此階段需要提供的資料為:
a\土地證復印件或宗地圖或《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
b\公安、消防、審圖辦、人防、供水、供電、城管、交管、通信管線、抗震、環衛、燃氣、園林、等部門審查意見或回執;
c\施工圖3份及光碟。
3、 申辦建設工程紅線定位與驗線,取得建築核位紅線圖。紅線定位包括建築紅線定位和市政紅線定位。其流程是先紅線定位,再驗線。紅線定位工作完成後,當建築物施工至正負零或市政管線埋設溝槽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申請紅線驗線。辦理紅線定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原件:
1) 建築紅線:審批手續齊全的紅線圖、建築施工圖,以及建築紅線放線通知單。
2) 建築試放紅線:紅線圖、建築總平面圖或建築施工圖、試放紅線通知單。
3) 市政紅線:審批手續齊全的紅線圖、管線工程審批文件及施工圖。
4) 若所放紅線與規劃道路或其它預留規劃控制范圍相關,建設單位還須到市規劃院提取道路坐標及其它相關數據。
4、 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辦理完畢後憑此通知書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至正負零時,持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持建築紅線圖到市城管局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繳納垃圾處理費。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應提交以下資料:
1)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據;
3) 人防費收據;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申請表;
5) 投資許可證
6) 經放線的《紅線定位冊》正本
5、 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辦完畢後開發商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至建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正負零以上部分相關施工手續;建設工程竣工後3個月內,開發商持竣工圖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提交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通知書》
2)經正負零驗線、蓋章的《紅線定位冊》副本;
3)經正負零驗線、蓋章的《核位紅線圖》;
4)垃圾處理費聯系單。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出現變更事由時,提交以下資料辦理:
1) 變更申請;
2) 工商部門更名通知、變更後的工商執照;
3) 開發商資質證明;
4) 土地變更批復;
5) 變更後的土地使用證;
6) (土地批租費、使用費)收據;
7) 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 建築紅線圖;
9) 抵押權人同意變更的意見(辦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 法院裁決項目還應提交判決書。
四、 建設項目報建登記,申請招標,辦理招標投標手續,確定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隊伍。
項目報建總流程:
實 施 單 位 流 程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建 設 單 位
建設項目報建登記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各有關管理機構
建 設 單 位
審核「一費制」收費認定費、核發繳款通知
各有關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申 請 人
建設單位招標申請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 標 申 請 人
對招標申請人資格審查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標人編制與備案招標文件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發布招標公告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投標申請人
投標申請人投標報名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投標申請人
招標人對投標人資格預審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
招標咨詢及答疑會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投標人投標人
投標人編制與遞交投標文件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招標人
組織評標委員會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投標人
開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評標委員會、招標人
評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評標委員會、招標人
定 標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人
核准招標投標情況報告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各收費單位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 標 人
中標公示,發出中標通知書
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中標單位
簽訂合同
合同備案管理機構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人、中標單位
領取施工許可證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中標單位
施工管理
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范圍和規模標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建築面積達到1000m2 的建設工程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在發包前,由建設單位或其委託代理機構到市交易中心進行報建。應當報建而未報建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招投標。報建時須交驗工程建設項目以下文書:立項的批准文件、銀行出具該工程項目資信證明、經批準的建設用地證明和規劃審批文件等。 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度、工程規模、擬開工與竣工日期、發包方式、工程籌建情況。
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程序:
1) 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代理機構到市交易中心領取《工程建設項目報建表》。
2) 按報建表的內容如實填寫,蓋上項目法人公章後報送市交易中心。
3)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批文、資信證明、建設用地證明、.規劃審批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連同報建表同時提交。
4) 屬於試樁建設工程項目,須辦理試樁登記手續。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和建設規模發生變化時,建設單位或其委託代理機構應及時到市交易中心進行補充登記o籌建負責人變更時,應辦理變更手續。
1、建設項目報建登記
凡在本市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其建築面積達到1000m2 的建設工程或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構築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裝飾工程)應辦理工程項目的報建手續。
工作內容:
填報《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表》需帶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二)建設工程項目土地使用合法證明文件;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資金證明(銀行出具的六聯單或審計報告);
(五)私營、民營、合資項目必須出具合法證明文件。
報建信息管理:
1、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實報建資料,進行現場勘踏(7個工作
日內);
2、在交易中心媒介上發布報建信息;
3、交易中心將報建信息轉至各有關管理機構。
2、審核"一費制"收費認定表、核發繳款通知
填報《武漢市建設工程"一費制"收費認定表》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在報建台領取收費認定表(共兩份);
(二)到各執收執罰單位辦事"窗口"辦理繳費認定手續;
(三)應繳費用從工程報建開始20日內憑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
心(咨詢台)開具的《武漢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繳款
通知書》到代理銀行專櫃辦理繳款手續。其它以中標價為
計算基數的繳費項目,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對招標投標
情況書面報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辦理。
3、投標申請人投標報名
(一)投標申請人應是《中國武漢建設》網網員,並事先(7個
工作日以上)將下述資料內容報送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
中心,經驗證核實後輸入資料庫,作為投標報名、評標
、定標的依據資料:
1、投標申請人的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
3、投標申請人信譽檔案資料;
4、項目經理有關資料;
5、業績及其它與投標活動有關的資料。
(二)網上投標報名。網址 www.CNWHJS.com
4、招標人根據工程需要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
工作內容:
(一)招標人根據工程需要對投標申請人投標資格預審的,應
按已發布公告的內容和要求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二)投標申請人到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大廳商務中心領取資
預審通知書和購買資格預審格式文件;
(三)招標人採用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的,凡預審合格者少
於7家的,應重新發布招標公告;預審合格者過多時,
又不便直接確定的,應在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採用
隨機方式抽取不少於7家的投標申請人。
5、投標文件的編制、內容、遞交和接收
工作內容:
(一)招標文件編制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圖紙以及工程技術規
范要求,結合踏勘施工現場和招標答疑會所了解的情況
,編制投標文件和工程預算。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後應仔
細校核,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列印、裝訂、密封和標志,
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份數。採用標準保密化評審技術
標的(暗標)嚴格按武建招辦字[2002]18號文件規定
執行。
(二)投標文件的內容
1、投標函;
2、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3、投標報價;
4、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標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1、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人應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
,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投標截止時限以
前,投標人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
或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並須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編制、密封和標志。
2、投標文件的接收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應做好投標文件的接收工
作。在接收中應注意核對投標文件是否按招標文件的
規定進行密封和標志,並做好接收時間的記錄,未按
時或提前送達的,招標人應當拒收。
6、組織評標委員會
工作內容:
(一)招標人於開標前(上午召開的評標會應提前18小時以上
,下午召開的評標會應提前4小時以上5小時以內)在招
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下,通過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
中心計算機系統按規定隨機抽取評委(詳見武建交字
[2001]7號文),並提供以下資料:
1、《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抽取評標評委申請表》;
2、代理銀行代收專櫃開具的以建設面積為計算基數的"一
費制"收費項目的繳款憑據。
(二)由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專人通知評委參加評標;
(三)武漢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負責將已抽取評委的詳細資料及
通知結果列印密封(密封套破損無效),分別交由招標人
和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簽收保存。
7、開 標
工作內容 :
(一)招標人介紹投標單位和招投標監督?/ca>
⑼ 房地產開發商怎麼拿地
開發商是如何獲取土地使用權的呢?當前我國的開發商獲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國有土地出讓,即參加招標拍賣掛牌,簡稱招拍掛。2007年後,地王現象頻出,很多人也將批評的矛頭瞄準了招拍掛制度,認為是招拍掛制度導致了房價的瘋狂上漲。
房地產行業分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和三級市場。土地市場就是一級市場,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級市場實行寡頭壟斷,所有的土地資源全部被國家獨家控制。一級市場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級市場土地交易在20世紀90年代採取協議轉讓形式,開發商與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協議,支付出讓金與前期動遷費等費用,就可以把土地轉讓到開發企業名下。協議轉讓也是時代的產物,那個年代土地資源豐富,拿地企業並不踴躍,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土地財政收入,主動向各類開發商熱情招商,以較為優惠的條件,吸引開發商拿地,從而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
1997年,正逢東南亞金融危機,上海整個市場極度低迷。當時上海政府就主動向香港的幾大房地產巨頭招商,讓這些富豪們來上海投資,開給他們的條件相當優惠,其他不說,就在土地開發期限上,極為寬松,大多數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土地開發周期長達八年之久,這樣就給這些外資囤積土地的機會,通過土地的長期儲備來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資到了2000年後也沒有主動開發,還是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把一塊塊土地轉讓給其他內資與外資企業,通過土地增值來獲取收益,錢賺得很輕松。
房地產發展史上有些開發商成長是有原罪的。不少內資小房企,限於資金窘迫,往往是與地方政府協商,先象徵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資幾百萬元就夠了,而房屋土地部門違規操作,收到定金後就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拿到了產權證後就可以去銀行融資,拿了銀行的資金再來進行房地產開發。
亂世出英雄,在房地產行業還很不規范的時候,這個行業造就了無數億萬富翁。有一個從百萬富翁變成億萬富豪的故事。一位當時在機關做團幹部的年輕人王為東,在常人看來,他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收入穩定,但他還是願意去商海里嘗試游泳而毅然下海。當時他憑著一股積極創業的熱情和社會關系資源,在上海浦東找到了一塊很小的土地,先簽訂了一份土地轉讓意向書。然後他憑著這份意向書到處找合作夥伴,終於被他找到了一家鄉鎮企業,這家企業對房地產開發一無所知,但對王為東很信任,答應去銀行融資後投入開發。王為東創業時候可以說一無所有,成立公司的錢還是這家企業在銀行融資時候多借了一百萬元後再借給他的,由王為東歸還銀行利息。在現在看來一百萬元只能開家小飯店,但在那個年代,運作得好,奇跡就會出現。
在浦東小地塊初試牛刀,賺了錢後,現金流就有了一些鋪墊,於是接著再拿地開發第二個項目。王衛東憑著一種悟性,每步節奏踏得很准,合作夥伴是鄉鎮集體企業,他利用這種優勢,藉助他們的資金實力,實行承包開發合作制,其他股東不參與經營,由他來全程操盤。君子協定,其他股東拿投入資金30%的固定回報,項目今後的虧損與否,其他股東永遠是約定的固定回報。要知道房價一直是處於上升趨勢中的,約定的回報率只是一個時點的定格,房地產的增值空間在實際運行中經常是無法預測到的。兩年後項目運行基本完畢,但項目的利潤回報並不是當初預計的那些,這樣王為東按照約定按時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回報後,他的個人身價頓時從小矮人變成了小巨人,新生代富豪就此產生了。
一級市場土地出讓到了2002年7月1日後由協議轉讓改為土地競拍,由房地部門通過組織競拍的形式讓拿地企業參與現場競拍。但各地在土地招拍掛的形式上又有變體,如上海實行的是土地競標方式,開發商的出價不是唯一獲取土地的因素。即每塊土地的取得,並不是價高者得,而是每家開發商把欲競標的土地,標上自己的出價,提供此地塊的規劃設計方案,同時提供銀行資金證明、開發資質等級證明等。由專家評審小組根據出價、方案、資信等綜合因素,當場評出該土地的得主。
拿地的模式還可以通過與政府合作,參與土地一級市場的開發後自己再保留一塊土地,這樣就可以以較為低廉的價格輕松獲取。也可以通過資本運營、企業股權收購獲取。
土地市場招拍掛制度的建立,從整體上是規范了土地市場的混亂定價行為,有利於價格發現。199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包括住宅用地協議出讓的方式。但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以來,協議的形式佔了很大的比例,這就產生了權力尋租以及低賣國土的問題,房地產界權威專家孟曉蘇多次呼籲,要增加土地出讓中的招標和拍賣的比重,全面進行招拍掛這樣的一個階段性措施開始落地。但是包括孟先生在內的很多人士,都認為後來的招拍掛制度推高了地價:土地出讓招拍掛在不斷引發新「地王」的出現。所以要想抑制過快上漲的房價,就要完善我們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供應和出讓制度,這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早期的開發商拿地都是可以通過協商,分期付款來獲取土地資源。到了2000年後特別是招拍掛制度形成後分期付款的形式越來越被管理層所不容許。再加上土地價格的日漲夜大,中小房地產企業拿地的能力越來越削弱了。大體量的土地只有大型國企和上市企業有能力操作。很多大型房企不是靠著市場的積累獲得資本,而是靠具有國資背景容易籌錢,獲得了壟斷地位,並採取瘋狂推高土地價格的辦法,將民企逐步驅出市場。2009年一線城市房價漲了50%以上,這與土地一級市場不斷冒出的新地王有很大關系。
地王與金融危機有關系,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受益方很多都是國企,而中小企業貸款現在依然很難。地王的出現,一部分原因就是在於這些大型房企太兇猛,嚇到了一大批房企和購房者。地王的出現,斷了樓市一條修正自己的活路,樓市不斷躥火冒煙,危及房地產業的根本和可持續發展。
土地的招拍掛制度比以前那種採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做法更為合理,而且效果也很不錯。土地招拍掛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國土資源的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權力尋租等一系列人為干擾市場的行為,打擊圈地和炒賣地皮的行動,較好地維護公共利益。而且,從近些年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的勢頭來看,土地招拍掛方式確實為地方政府增加了收入,地方政府更有積極性去加速城市化進程。
土地招拍掛制度最初源於歐美,後來在我國香港廣泛推廣使用。我國目前的經營性土地招拍掛的形式,正是參照香港的土地拍賣規則而制定的。這個制度從理論上說可以從源頭上防治土地批租領域腐敗,同時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運營水平、改善投資環境的根本措施,讓土地可以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減少人為干擾因素,從而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別是從2007年開始,地方政府一味傾向於「價高者得」的做法,更加推動了地王的不斷產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國房價近幾年來不斷暴漲。也就是說各地的房價高企,是地方政府為了追求土地財政收入而推高了房價,麵粉比麵包貴的故事也在中國這個快速發展的國家經常上演。因此,必須改革土地拍賣制度,將其與民生問題掛鉤,避免土地拍賣對民生問題的傷害。---------上海菁英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