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不抄動產營業稅,稅率5%(以襲銷售收入計稅);
2、城建稅
稅率7%(以營業稅計稅,分鄉1%、鎮5%、縣城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
稅率3%(以營業稅計稅);
4、地方教育附加
稅率1-2%(以營業稅計稅,是否徵收以各省規定為准);
5、印花稅
稅率0.05%(以銷售收入計稅);
6、土地增值稅
稅率30%-60%(以銷售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土地成本後的增值部分計稅,計稅較為復雜);
7、企業所得稅
稅率25%(以企業年度利潤計稅,計算有一定難度);
B. 房地產開發商一般按銷售收入平均要交稅多少稅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專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屬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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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房地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
提供你一些稅種及計算辦法,看看對你是否有用: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
城建稅按繳回納的營業稅答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D.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哪些稅和費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有: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內附加、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容值稅、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E. 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交哪些稅
房地產企業自行開發抄房地產項目,從襲拿地、施工到銷售各環節需要交什麼稅?一起來瞅瞅吧~
一
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依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印花稅暫行條例
二
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後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佔用面積×適用稅額
註: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後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依據:穗府[2008]13號
F. 房地產開發涉及到的稅費有哪些從拿地到銷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徵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後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它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徵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G. 房地產銷售要交什麼稅稅率分別是多少呀
公司銷售房產需要交納的稅:
1、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稅率5%(以銷售收入計稅);
2、城建稅 稅率7%(以營業稅計稅,分鄉1%、鎮5%、縣城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 稅率3%(以營業稅計稅);
4、地方教育附加 稅率1-2%(以營業稅計稅,是否徵收以各省規定為准);
5、印花稅 稅率0.05%(以銷售收入計稅);
6、土地增值稅 稅率30%-60%(以銷售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土地成本後的增值部分計算)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是指應由銷售產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負擔的銷售稅金和教育費附加,包括營業費、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具體實行時分區域的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納稅人所在城市、縣城或鎮等不同的行政區域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具體規定為: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轄鎮(區級鎮),縣城、縣轄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轄鎮的,稅率為1%。
(4)納稅人在外地發生繳納增鎮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納稅發生地的適用稅率計征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徵收率(注意不是稅率):根據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費附加徵收率為「三稅」稅額的3%。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三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