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預售證多久能辦下來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版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權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於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3,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預售證是房管局負責審批頒發的,如果辦理出來了一是在售樓處會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備案,他們會告訴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購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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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開發商什麼時候可以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在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並且已經取得開工和建設許可的,才可以辦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要有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房屋沒有完全建成之前,是可以銷售的。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房地產項目什麼時候可以預售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3. 開發商在什麼時候辦理預售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 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3)房地產項目什麼時候可以預售證擴展閱讀: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對於「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行為,按照收取金額的多少,明確了從1萬元到3萬元3檔不同的處罰標准。房企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根據違法情節和後果,確定了5萬元和10萬元兩檔不同的處罰標准。
參考資料: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網路
房屋預售許可證與期房修到多少層無直接關系。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樓盤取得房屋預售許可必須同時滿足上述4個條件,同時,「樓盤期房修到多少層」與項目開發建設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的比例不能直接換算。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1、 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 (主管部門制式表);
2、營業執照?(原件);
3、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原件);
4、 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書、施工許可證(均需要原件);
5、 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已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並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請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6、 商品房預售方案;
7、 預售款監管協議及專用帳戶開戶證明
8、 土地上無房屋或有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具結書,原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的需提供注銷證明;
9、 施工合同及進度說明
10、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設置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預售的書面意見及初始登記前解除抵押的書面保證
11、 預測繪報告
12、 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物業用房配置情況說明書。
5. 房地產開發商辦房屋預售證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五證齊全,符合施工要求的,一個月就能辦理成功。
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內證需要手續:容
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總平面圖、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已完成基礎工程,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總投資25%以上的證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臨時公約、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已經設置抵押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測繪機構出具的預測繪報告。
拓展資料:
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司法解釋在條款中作了新的突破,在起訴前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此預售合同可以認定有效。此突破保證了交易的穩定性,不輕易認定合同無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的規定,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簽訂的售房協議(含認購書)是無效的;但是起訴前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合同可以認定為有效。
如果確定現在開發商仍然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可以起訴要求確認簽訂的認購協議無效,並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賠償利息。
6. 開發商在什麼時候辦理預售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版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