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他項權利是什麼意思
他項權是我國特有的概念,它的全稱是他項權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運輸工具等不動產和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為設定,並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權利。
房屋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典質權、繼續權等權利。
①典權:是指房屋所有權擁有者將其房屋典當給他人以獲得利益的權利。 房屋典當是指承典人用價款從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權利的行為。承典人與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訂典契,商定回贖期限(即存續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還清典價,贖回房屋。典價無利息,房屋無房錢。
②典質權:是在不轉移房屋所有權的條件下,將標的物的權利置於他人控制之下,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典質人仍享有標的物使用與收益的權利,但無權處置。典質權人也不可以隨意處置典質物。當合同到期時,典質人未能達到合同商定,典質權人可以將典質物拍賣,並優先獲得補償。
③租賃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有將其房屋租賃給他人的權利。房屋租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房錢的行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後,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劃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Ⅱ 房屋他項權證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如何辦理
房屋他抄項權證,一般是指抵押人(襲房屋產權人含共有人)將房屋抵押給抵押權人,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辦理時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持身份證(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公章,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房產證(共有證)原件、復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產證未登記共有人的還須攜帶婚姻證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評估報告或房產價值確認書,到管轄房管局填寫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核准、辦理完畢後由房管局發放給抵押權人他項權證。
辦理時收取抵押登記費,按照商業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記費標准收取。各地的執行標准都不相同,准確金額請咨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他項權證是銀行保管的,蓋好抵押章後房本會交還給購房人,他項權證由銀行留存。
辦理時是不是購房人自己去這個要看銀行了,有的銀行同意你自己去辦,給你出抵押材料你就可以自己去辦,不過貌似銀行很少會同意,基本都是他們指定的人或者機構和你一起去辦理。
而且取他項權證的時候他們也會有人到場,直接取走他項權證的。
Ⅲ 什麼是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明書
房地產共有權保持證指房屋產權共有人向當地房管機關領取的證明其房內屋屬於共有的證件。在廣州容,解放後,政府曾對共有房屋核發過房地產共有權執照。1982年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國家所有,1984年起,房地產共有權執照改為《房屋共有權證》。1988年,又改為全國統一的《房屋共有權保持證》。1993年改為《房地產共有(用)證》。 房地產他項權是指房地產抵押、擔保、典當關系發生後,債權人在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上設立有條件的處分收益、佔有使用的權利。凡向房管機關辦理他項權利登記的,應發給房地產他項權證。1988年,他項權利證為《房屋他項權利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1993年,統一改為《房地產他項權利證》。
Ⅳ 什麼是房屋他項權利,作用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代替房產證押到銀行,如貸款人長期不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此房,拍賣時他項權證權利大於房產證。
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文件。他項權利專指房屋所有權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對房屋擁有的某種特定權利,主要是典權和抵押權。
他項權利的基礎是房屋所有權人和他項權利人的合意行為,但由於他項權利內容中包含著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權性質因而他項權利的設定須經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機關在審核同意後頒發《房屋他項權利證》,交由他項權利人收執。證內除說明房屋的狀態外,著重載明他項權利的內容、期限、當事人的姓名等情況。他項權利人據此行使他項權利,可以對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4)房地產的他項權是指什麼擴展閱讀:
房屋他項權的衍生權利
1、租賃權
租賃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可從承租人那裡獲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後,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2、典當權
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 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
設典時,承典人可以佔有、使用房屋;也可以不佔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交還典價和相應利息從約定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Ⅳ 房屋他項權證有什麼用途
用途是權證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銀行)持有的權利證書。專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屬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就是保障他項權人的利益不受到產權人的影響的一種法律憑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房屋他項權證的辦理事項
1、申請人應該帶上相應的申請材料,到辦證大廳受理窗口進行申請辦理,經辦人在審核你的資料沒有錯誤之後,就會出具一份房產交易產權登記受理單,然後申請人需要填寫清楚,並且由申請人進行保管。
2、申請人在領證的日期期限內,需要帶上受理單和身份證件到產權繳費窗口進行繳費,然後產權發證窗口進行領證,如果審批沒有被通過,那麼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辦理申請房屋他項權證。
Ⅵ 貸款買房他項權證是什麼
他項權證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涉及的權利,版通常指抵押權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說白了就是你貸款買的房,把房抵押在銀行的一個憑證,但這個憑證的持有方是銀行。
一般在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的內容記載,說明他項權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收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所以,你如果按揭買房,銀行會保存這個他項權證,等貸款還完,該證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