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
去年按33%預繳的所得稅是不會給你退回的。
2.所得稅的稅率都是25%。不過房地產預繳所得稅主要考慮預繳的毛利率。因為預繳稅款=毛利X稅率。毛利的規定請參照國稅發[2009]31號。
3.你想退回所得稅,那要等整個工程結算以後,再進行一次全面的計算,是否退回那時候才知道,現在是不知道的。
4.房地產開發企業按銷售、預售銷售額,預交企業所得稅,根據商品房所處的位置和商品房性質(例如,經濟適用房),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 299號),非經濟實用房,根據開發項目所在位置,開發預計利潤率分別不得低於20%、15%、10%;經濟適用房不得低於3%。管理費用在預交所得稅時,不做扣除,待匯算清繳時再扣除
5.至於其中如何使用稅率的問題,稅務機關會根據你銷售數量來分別確定的。
(1)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什麼稅擴展閱讀:
"稅"(又稱稅賦、稅金、稅收、賦稅、稅捐、捐稅、租稅)指政府為了維持其運轉以及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對個人和法人強制和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的總稱。各國各地區稅法不同,稅收制度也不同,分類也不同,概念不盡一樣。稅的中文稱呼,在中國各個朝代、各個中文地區對稅的稱呼也有差異。稅制即指稅收制度,由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要素構成;稅種指稅的種類,差異表現為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的不同,稅種總合構成「稅制」。
❷ 房地產企業如何預繳企業所得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經濟適用房項目的預售收入進行初始納稅申報時,必須附送有關部門批准經濟適用房項目開發、銷售的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符合規定或未附送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一律按銷售非經濟適用房的規定執行。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對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未完工前採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
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填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國稅函〔2008〕44號文件附件1)第4行「利潤總額」內。
(2)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什麼稅擴展閱讀:
預計利潤率暫按以下規定的標准確定:
(一)非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
(1)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於20%。
(2)位於地級市、地區、盟、州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於15%
(3)位於其他地區的,不得低於10%。
(二)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
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符合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號)等有關規定的,不得低於3%。
❸ 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後按多少比例預繳企業所得稅
房地產營改增後,預售產品時預收房款,在企業所得稅季度預交時,以不版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預權征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比如地級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三季度預收售房款1000萬元,那麼該納稅人三季度應預繳企業所得稅:
1000萬元÷(1+11%)×10%×25%=22.52萬元 (其中的毛利率依據國稅發[2009]31號規定)。
如果屬於《建築施工許可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前的老房地產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則企業所得稅預繳:
1000萬元÷(1+5%)×10%×25%=23.81萬元。
❹ 房地產企業根據什麼預繳所得稅,如何賬務處理
房地產企業預繳所得稅會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關於未完工開發產品的稅務處理問題中明確: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其未完工前採取預售方式銷售的,其預售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當期毛利額,扣除相關的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後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結算計稅成本後再行調整。 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一般核算方法按預收賬款當期的發生額扣除期間費用及稅金計算繳納所得稅。可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貸「銀行存款」。房地產開發產品完工後,企業應及時計算已實現的收入,同時按規定結轉成本,經過納稅調整計算出的所得稅反映在利潤表中,借「所得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計算出預繳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差額部分繳納所得稅時,借「所得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計算出預繳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差額部分繳納所得稅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貸「銀行存款」。對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所得稅反映在應交稅費欄,用負數表示。若房地產企業在核算所得稅按照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來確認對未來期間應納所得稅金額的影響,筆者認為對預繳的所得稅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使用「遞延稅款—預售房預繳所得稅」科目,繳納時同上,只是在年終對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已上繳的所得稅,從「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轉入「遞延稅款—預售房預繳所得稅」科目,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類科目中的「遞延稅款」的借方。會計分錄如下,借「遞延稅款——預售房預繳所得稅」,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❺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繳公式是什麼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公式是(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潤總額)*25%
如果預計銷售2000萬元,暫不考慮本年利潤總額: 應交所得稅=(2000*15%)*25%=75萬元
❻ 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交哪些稅
一、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依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印花稅暫行條例
二、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後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佔用面積×適用稅額
▶註: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後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三、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後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註:《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4、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5、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後,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並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依據: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5號、國稅發[2009]31號、財稅[2006]16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四、房產稅「何時」繳納?
房產稅全年稅額分兩次繳納,納稅期限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此外,在納稅人自願的原則下,經申請,納稅人可在每年4月份的征期中一次徵收其全年應納稅款。
關鍵詞五
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
項目全部竣工並完成銷售,或滿足其他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預繳稅額
增值稅簡易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1+5%)
增值稅一般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
增值額=清算收入-(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房地產開發成本)×120%-房地產開發費用-印花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備註:
①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能按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可據實扣除,但不能超過按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開發費用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與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扣除。
②不能提供證明的,開發費用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與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扣除。
(6)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什麼稅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徵收范圍如下所示:
一、徵收范圍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稅率
1、改革之後,原來繳納營業稅的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現代服務業)和11%(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根據上海試點的經驗,改革之後企業的稅負有所降低。營業稅是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稅金的,改成增值稅之後,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費用,實際上可以降低稅負。
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對現行徵收增值稅的行業而言,無論在上海還是其他地區,由於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可以得到抵扣,稅負也將相應下降。12萬戶試點企業中,對3.5萬戶一般納稅人而言,由於引入增值稅抵扣,與原營業稅全額徵收相比,稅負會有所減少甚至大幅降低;對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實行3%的徵收率,較原先營業稅率要低2個百分點。改革的確存在個別企業稅負增加的情況。
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稅率是多少
新增兩檔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
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3、廣告代理業在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內,稅率為:6%.
廣告服務,指的是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作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是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製作、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❼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收入預繳所得稅具體怎麼計算
預售收入10000元按當地計稅毛利率計算出預計毛利額,然後減去預繳的營業稅專及附加、土增稅700元,當期期間費用屬500元後的金額乘以所得稅稅率25%為當季應預繳的所得稅。
為了加強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規范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的納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特點,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
❽ 關於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的預繳
原規定下抄,預售當期應預繳襲企業所得稅=預售開發產品收入×預計營業利潤率×所得稅稅率;新規定下,應預繳企業所得稅=(預售開發產品收入×預計計稅毛利率-扣除標准調整後的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稅率。
❾ 房地產開發企業計提和預交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
每月按預收賬款賬面余額的5%計提,計提時:借 其他流動資產\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費\營業稅,同時計提7%的城建稅,3%的教育費附加,有些地方還有2%的地方教育費附加。
一、企業預交增值稅會計處理企業預交的增值稅,應該分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1)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一般納稅人實際預交增值稅時,不需要計提,只需按實際繳納的稅款做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有的企業將預計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其實兩者本質上沒有什麼差別,不過准則規定還是應該選擇第一種,這樣以後查賬的時候也更加清晰;
(2)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小規模納稅人預交增值稅時,也不需計提,由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不用再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因此只需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即可。
二、企業預交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企業預交企業所得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現在的問題是,預交企業所得稅時是否需要先計提呢,即是否需要做如下會計分錄: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其實是否需要計提是會計准則規定的事情,企業會計准則體現的是權責發生制和收入費用配比原則。一般企業是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按月或季度預交,按年匯算清繳的,此時由於收入已實現,因此按月或季度預交之前可以先預提所得稅費用,即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但是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有所不同,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根據預收款作為基礎計算預交企業所得稅及其他稅種,由於在預交時收入並沒有實現,因此實際預交企業所得稅時不需要計提「所得稅費用」,只需借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即可。
三、企業預交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會計處理企業預交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等一般來說是不需要計提的,實際預交時只需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消費稅、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等,貸記「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