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的種類有哪些
房子的種類繁多,按照不同的分法,主要有以下:
1)按房子的級別可分為高檔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別墅等。
2)按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3)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4)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5)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6)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按房屋的屬性分類具體如下:
1、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出租的房屋。
2、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3、 存量房
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並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
4、 集資房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5、微利房
亦稱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級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以低於市場價格和租金、高於福利房價格和租金,用於解決部分企業職工住房困難和社會住房特困戶的房屋。
6、平價房
是根據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解決對象,通過配售形式供應、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劃撥,配售對象及配售價格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核認定。
7、解困房
是指各級地方政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中特別困難戶、困難戶和擁擠戶住房問題而專門修建的住房。
8、 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❷ 房屋的分類 房子的種類有哪些
房子的種類繁多,按照不同的分法,主要有以下:
1、按房子的級別可分為高檔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別墅等。
2、按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3、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4、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5、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6、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按房屋的屬性分類具體如下:
1、公寓式住宅:
大多數是高層大樓,標准較高,每一層內有若干單獨使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廳、浴室、廁所、廚房、陽台等,還有一部分附設於酒店之內。
2、Townhouse:
也叫聯排別墅,「有天、有地、有獨立的庭院,還有專用車位或車庫」,因此也被稱為「四有人才」,由幾幢三層以下的低層住宅並聯而成。Townhouse在形式上比較接近3~4層的低層住宅與別墅。
與低層住宅的區別是:Townhouse在一個垂直層面只有一戶,而低層住宅在一個垂直層面有多戶,且在同一單元的同一層有2~3戶不等。另外,每戶都有私家花園,而低層住宅只有首層住戶才可能有私家花園。與別墅的區別是:Townhouse不是獨立成棟,而是由多套住宅並聯在一起。
3、小獨棟:
別墅市場細分出來的一種產品類型,它介於嚴格意義上的別墅和Townhouse之間,獨立式住宅,建築面積通常在300平米以下,不超過400平米,不是很貴的價位,相比普通商品房配套設施更齊全、更講究格局。
4、集資房: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5、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商品房又稱「大產權房」。
❸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的種類有哪些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又有以下幾種類型: 1、住房開發貸款專。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屬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由於最終仍然用來支持房地產開發,因此這類貸款仍屬房地產開發貸款。
❹ 房地產分為哪幾類
按土地用途分類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的規定》,城市用地可以分為九類:
1、居住用地;
2、公用設施用地(含商業用地等);
3、工業用地;
4、倉儲用地;
5、對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廣場用地;
7、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8、綠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幾類:
1、 居住用途的房屋;
2、工業用途的房屋;
3、 商業用途的房屋;
4、 文體娛樂設施;
5、政府和公用設施;
6、多功能建築(綜合樓宇,又叫城市綜合體)。
(4)房地產開發的種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項目內容
(一)房地產業是指從事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
(二) 房地產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如徵用土地、拆遷安置、委託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2、 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3、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和經紀代理、物業管理、二手房買賣。
4、 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外資投資中國房地產主要有直接購買、設立獨資公司、購買股權成立合資公司三種方式。
房產主要包括住房房產和營業性房產。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准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投入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
❺ 按用途來分房地產的類型有哪幾種
房地產按用抄途劃分的種類:
按照房地產的用途,首襲先可以把房地產分為居住房地產和非居住房地產兩大類,非居住房地產又可分為商業房地產、辦公房地產、工業房地產、農業房地產和特殊用途房地產。
拓展資料:
一 、根據土地的用途分類: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的規定》,城市用地可以分為九類:
1、 居住用地2、 公用設施用地(含商業用地)3、 工業用地4、 倉儲用地5、 對外交通用地6、 道路廣場用地7、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8、 綠化用地9、 特殊用地
二 、根據房屋的用途分類: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類:
1、 住宅2、 工業廠房和倉庫3、 商場和店鋪4、 辦公樓5、 賓館酒店6、 文體娛樂設施7、 政府和公用設施8、 多功能建築(綜合樓宇)
❻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種類及其特點
房地產開抄發企業的種類上可分為四類:一級5000萬,二級2000萬,三級800萬,四級100萬。
房地產企業的特點:1、必須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記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適應房地產開發經營需要的固定辦公用房。
3、必須有四人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4、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❼ 土地分為幾種房地產開發建設分為幾種
土地基本性質分類有:國有用地(包括出讓和劃撥);集體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類: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國防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業用地等。
土地開發
土地開發主要是指房屋建設的前期工作,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新區土地開發,即把農業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為適合工商業、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舊城區改造或二次開發,即對已經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變、城市規劃的改變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來的建築物,並對土地進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勞動。
(7)房地產開發的種類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管理,切實做好耕地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關於《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國家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上繳中央財政部分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項目包括重點項目、示範項目和補助項目。
第三條項目的審查確定和組織實施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促進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與農業可持續發展;
(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為主,適度開發未利用土地;
(五)採用先進科學技術,達到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後難,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四條國土資源部負責項目的審查確定、年度項目計劃與預算的編制、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及項目終驗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實施、初驗及成果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