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分期付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分期付抄款是雙方約定的,很多時候是分3-5期,時間比較短,一般來講都是在1年到2年之內付清。
按揭貸款是貸款中的一種,時間長,每次還款額度少。
兩種的主要區別在於債權人不同,前者是簽訂合同的甲方作為債權人的,後者是銀行作為債權人的。
2. 房地產分期開發需如何核算成本,怎麼區分一期二期啊,科目如何設置啊
房地產開發如果准來備分自期開發的話在報規劃局審批的時候就已經分好一期、二期了,一般是按樓號分好了,比如一共開發18幢樓,其中1-9號樓為一期,10-18號樓為二期,這是決策人提前分好期的。核算成本時要求做成本預算的也按樓號分期做預算,會計做賬是一樣的,付1-9號樓的工程款列入一期,10-18號樓的工程款列入二期。
3. 房地產開發項目分期分批次開發的以什麼作為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一條「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規定: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二、根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地稅函[2012]92號)規定:確定土地增值稅清算單位時,地方稅務機關應以發改委審批、備案確定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作為清算單位;
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地方稅務機關應以住建部門或國土規劃部門下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分期建設項目作為清算單位。
因此,按照企業報批報建時,上報的分期,盡量不要再自行分期,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同等情況下,土地地塊越大,清算時對企業越有利。
三、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加強土地增值稅政策宣傳輔導。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對納稅人清算申報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以及稅款計算等情況進行審核,依法徵收土地增值稅。
(3)房地產項目分期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納稅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課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收益。扣除項目按《條例》及《細則》規定有下列幾項: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具體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補交的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地價款。
(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間接費用。這些成本允許按實際發生額扣除。
(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根據新會計制度規定,與房地產開發有關的費用直接計入當年損益,不按房地產項目進行歸集或分攤。
為了便於計算操作,《細則》規定,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
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予以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不單獨扣除,三項費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房地產開發成本的10%以內計算扣除。
(4)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值,並由當地稅務機關參考評估機構的評估而確認的價格。
(5)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這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6)加計扣除。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的扣除。
4. 分期付款按揭貸款,「按揭」是什麼意思
按揭來貸款是指申請人以購房為自目的,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房款,然後再將貸款按一定年限分期還給銀行,同時銀行收取利息的一種信貸行為,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5. 誰知道房地產項目開發分期的幾種考慮研究(doc 5頁)
為什麼一個項目要分期開發?為什麼有的項目分為3期,而不是4期?從什麼角度考慮有的地專塊就是屬1期,有的地塊就是2期?在一次師門座談會上,我被我的嫡系師弟問的是啞口無言。回想起當時剛走出校門,也的確被此問題困惑過,但是我當初得到的答案是,這是規劃的問題,並不在我們搞營銷的考慮范疇之內。今天我馬上就要走出營銷的領域,就像回答我們營銷中的「為什麼這套房子定這個價」一樣,每個人都會有一種看法,但很難有人對此能夠說「我確切的知道」。再次面對這個問題,我想就我目前所知道的發表一下個人的看法。如果你能夠說「還有**方面的考慮」,歡迎你能留下你的看法。
1、規模的考慮
這是最本源的考慮。
6. 房產交易里的按揭和分期是同一意思嗎
不一樣的。
「按揭」一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回或有價證券、契答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分期付款(Pay by Installments)大多用在一些生產周期長、成本費用高的產品交易上。如成套設備、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機械設備等產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進出口合同簽訂後,進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貨款作為訂金給出口人,其餘大部分貨款在產品部分或全部生產完畢裝船付運後,或在貨到安裝、試車、投入以及質量保證期滿時分期償付。
買賣雙方在成交時簽訂契約,買方對所購買的商品和勞務在一定時期內分期向賣方交付貨款。每次交付貨款的日期和金額均事先在契約中寫明。
7. 房地產商分期推盤有什麼好處
分期推盤是一種項目運營策略,主要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1、便於快速開工,快速開盤版,縮短資金回權籠周期。
2、便於根據市場對項目的認知反應,靈活調整產品定位、銷售策略,實現利潤最大化,規避市場風險。
3、緩解資金壓力,提高資金杠桿和資金周轉效率。假如不分期推盤,對開發商而言,前期投入資金過大,風險會很大。
8. 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以什麼為准工程許可證嗎
購買土地時,一般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有約定項目開發總年限,或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有體現,具體分期可按房地產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劃、報建及施工。工程施工許可證是按工程報建合同對應出證。
9. 如何界定房地產項目分期開發
1、規模的考慮
這是最本源的考慮。對於一棟2000平米的商務樓來說,很少有開發商說要分幾期開發,如果有也可能就是這棟樓原先是個死盤,被人再接手,然後命名為某某項目的二次開發,諧音為「二期開發」。當然這個規模的大小是相對於開發商的實力來說的。此處我們討論的分期開發主要針對的是一個市場中的大盤開發,一般規模在10萬平米以上。
2、資金的考慮
這是最貼心的考慮。在北京市場上一個規模30萬平米的中檔項目,其運作資金需要動輒10多個億,一個開發商很難有實力一下在兩三年內將如此數目的資金注入到一個項目上。現在開發上只有3個億的資金能夠注入到這個項目,怎麼辦?這就得運用市場上常說的「滾動開發」策略。說白了,就是開發商首先注入3個億的啟動資金,開發一部分地塊,然後等著部分地塊的錢收回來,我就繼續開發下一部分的地塊。
3、銷售的考慮
這是最實在的考慮。資金的考慮只能說明對於大項目要分期開發,但到底分為幾期呢,除了看開發商有多少錢,要考慮的就是我開發商資金投入多少時,通過銷售我就能從市場回籠資金了,重要的是回籠多少資金。據一個反方向的例子,如果說為了保證公司的發展和項目的正常開發,給銷售的任務就是一年半內銷售完項目並回籠資金18個億。假設現在市場上的銷售狀況是,一個項目持續銷售每年能達到6個億回款。如果一個公司的銷售能力也是如此。那麼要想完成任務,在可以將每期看成獨立的項目時,則此項目就至少要分為兩期。現在考慮到分期間的產品競爭問題,一個分期銷售到50%的時候,下一個分期才能夠推向市場,那麼這個項目就要分為3期。
4、產品的考慮
這是最淺顯的考慮。上面的考慮擔心同類產品之間的競爭。此處的產品考慮,主要針對的是不同產品問題。不錯如果一個小的項目不同產品可以放在銷售,起到一種搭配的作用,是有利於項目銷售的,但是對於一個大的項目來說,沒有種產品的規模很大,那麼就不可以放在一期進行同步銷售。這主要受市場的推廣影響,例如一個大的項目,既有寫字樓又有住宅,因為產品不同,客戶群不同,客戶的認知渠道也不同。為了主題明確,精力集中,多數的情況還是將不同的產品進行分期的。此方面的考慮如果項目不是很大,一般情況是將住宅類的公寓、普通住宅、或者類別墅歸為一期。商務類的辦公樓、商業、酒店歸為一期。酒店式公寓、底商等還是歸為其主要的依賴產品一類。
5、價格的考慮
這是最誘人的考慮。記得一個知名的業界老總說過,開發商對一個項目的開發其利潤是如何實現的,是通過價格的不斷提升來實現的。對於一個項目的初期測算來說,其利潤往往都是很低的,但最終為什麼會贏利那麼多。其奧妙就在於,一個大項目起初期推向市場時,價格往往是保本價,但隨著人氣的聚集,價格並也開始瘋長。現在很多開發商已經形成一種思維的定式,當一個項目下一期推向市場時其價格一般都要高於前一期的30%,甚至更高。現在市場的消費者也基本上接受了這一定式。所以為了更好的提價,分期也是一種好用的手段。當然如果你營銷技巧很高,能讓購房者在的持續銷售的情況下也能接受不斷的提升價格,那情況可就完全由你自己把握了。
6、規劃的考慮
這是最無奈的考慮。對於一個佔地10萬平米以上的地塊來說,一般都會在地塊中出現規劃路,按照規劃路對地塊的切分進行分期也是最常見的分期方法。也有的項目地塊中間會出現高壓走廊等,為了規避一些影響和規劃的方便,這也是分期的一個考慮和分期的界限。當然這只是從開發商規劃便捷角度考慮項目分期的。有些時候一些城市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有很多規定,比如規模在多少平米以上就必須有相關配套,為了規避如此的限制和節省巨額的開發費用,開發商往往會採取分期來濃縮開發規模。當然此方面的操作就比較暗箱了,只有開發商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去把握了。
7、風險的考慮
這是最保險的考慮。大盤開發起始於城市化、郊區化的大力發展。對於郊區化大盤由於交通配套、周邊環境等尚未成熟,項目的運作風險較大。所以對一些開發商來說,對外信誓旦旦地要做一次成功的城市運營,但保險考慮還是將項目進行分期規劃。有把握沒實力就先期做價值最低的地塊,通過低價格將地炒熟,然後或者與別人合作,或者賣地。如果是沒把握也沒有實力,那就先找一塊價值最大的地做,先期收回最大的利潤,然後見機行事,或賣地,或合作。這種方式也是一些開發商進行異地開發規避地方政府政策風險的好辦法。
8、成本的考慮
這是最容易忽略的考慮。上面講的都是因為一些原因和好處項目要進行分期,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項目分期也一樣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就如一居室和三居室一樣,其單位成本一居室要大於三居室。說的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居室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但很少有三居室三個廚房三個衛生間的。分期也一樣,每一期你都要去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相關手續的辦理,這還是次要的。更為頭痛的是,有些規定是,如果分期每一期都要進行相關的配套。這的確是一個不小的費用。
綜合考慮,項目的開發分期需要將上述不同的影響因素進行匯總和權衡。然後建立系統的財務分析。因為對於房地產開發來說,最終還是以利潤為成敗與否的衡量標准。利潤的多少完全看所獲得收入與付出成本間的差額。當然,現金流的考慮也越來越被開發商所重視。在財務分析時也是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