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公司跟施工單位利弊問題
那麼我就先給你說說兩個單位的性質吧!
房產公司也有做施工的,但是作為業主單位,也許你在裡面接觸的真正施工技術方面的東西就少而且比較淺,你看不到問題的實質,他做的整體上的控制與管理。
施工單位里就對工程中的一些細節問題工藝問題施工管理問題的學習與體會就比較深刻,不管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出來後都是靠能力。不管進哪個單位以後都是著再學和自學的能力。
我的意見是,先進施工單位也許對於你的專業要好一些,畢竟剛畢業,到現場去學點東西,扎實點基礎後在回到房產公司或一些設計單位都是未嘗不可的。
但是你要是覺得你的各方面能力都很全面了,而且在處事和交際這一塊都很有能力,那麼直接進到房產公司也不是不好。
反正個人的性格與目標不一樣,走的路也就不同。只要記住是金子在哪都是可以發光的。
本人也是土木工程專業的,畢業後首先做的就是施工,現在我調回來做設計和業務了,我就有個很深的體會。在施工工地上學到的東西真的很有幫助,無論是在日後的設計或是與人溝通專業知識的時候。畢竟你都見過的,有過現場經驗的,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做的考慮和判斷就是比較全面也比較貼合實際的。
路還長著呢,不用那麼苦惱,現在你無論進哪個單位都是學習與體驗,又不是一定要一次性找到你終身的單位,而且也沒有那麼固定的鐵飯碗。
相信你自己的決定,堅決的執行下去就是對的,猶豫不決就一定是錯的。
『貳』 房地產公司如何選擇施工單位
考察施工單位的綜合實力,主要是注冊資金、股東背景、資質等級、銀行貸款與民間融資版情權況、歷年主要工程項目等因素,綜合實力強的施工單位,再加上合理的價格。當然與施工單位的施工合同也非常重要,一定要考慮清楚,條款一定要到位。
好的施工單位有項目可以給與投標優惠例如直接進入二次評標等,如果是企業內部施工單位,或者長期合作的單位,可以升級成戰略合作單位,甚至有直接委任權,不需要招標直接內定。
『叄』 到施工單位做乙方還是到房地產企業做甲方
你面臨的問題就是去開發公司和去施工單位的選擇。
1、學到的經驗
要知道無論去哪個單位,都需要呆現場,想做好都是需要吃苦的,因為你做的就是施工這一塊,如果你沒有實操經驗那麼即使讓你做管理你也做不好,剛去都是跟著別人後面學,不同的是在開發企業是從表面上「看」,施工單位是從實質上入手。那麼相比而言當然是施工單位學到的東西多。
2、吃苦程度方面。
在中建總包單位,就是工作環境不如開發企業,吃住都在工地,出入都在現場,管著分包的工程隊,管著分包的施工技術,出現異常、危險情況,你必須協助出方案解決。而在開發企業,只是抽空去現場看看,盯盯工程進度,看看完工質量和現場情況,然後回來給領導匯報。那麼相比之下,這樣的工作當然比較輕松。
3、選擇和權衡得失。
同樣工作五年,在開發企業學到的只是「看」,只知道哪些地方沒做好,總包應該為你服務什麼;而在施工單位,你可以學到施工技術、實質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工期怎樣安排、怎樣節省施工時間、應急措施應該怎樣解決、雨雪天施工方法等比較實操的東西。
那麼從這樣的情況可以得出結論,你從開發企業出來只能去開發企業做管理,而你從施工企業出來,你可以去總包,也可以去開發企業做管理,並且技術過硬,有真才實學。
4、總結
那麼從以上的1、2、3點可以看出其實去中建學到的過硬技術能讓你在總包單位和開發單位都受用,並且成為你今後人生的一門過硬技術;而在開發企業,你可以享受到輕松的工作環境,但是學到的東西只能到開發企業工作,總包一般是不會要的,那麼在今後的幾十年裡,你失去了一門過硬的技術,也就失去了人生的主動權,如果開發期企業出現變故開始裁員,那麼你所面臨的選折是最狹隘的,你受到的沖擊也就最大。
這樣看來,如果你是剛畢業的學生,那麼不妨先入施工單位先吃點苦,把技術學過硬(其實也不是很辛苦,只是相對而言),等手裡有一定的過硬技術了再可以尋找開發企業,這樣做為兩步走的話就比較合理,因為開發企業的工程管理人員也是從好的施工單位招上來的。
『肆』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產公司他們相互的關系是怎樣的
關於抄幾者的關系是這樣的
在工程建襲設中有三方,分別是業主、監理和施工方
業主是負責投資的,也就是出錢的人,監理是業主僱傭過來監督現場的,而施工單位是業主僱傭來現場施工的。
lz說到的房地產開發商和建設單位都是在業主之列,如果房地產商自己去全過程管理的話,那麼房地產商=建設單位=業主。如果房地產商沒有這樣的技術力量去管理整個過程,可以去找一些項目公司來管理也就是lz說的建設單位,這個時候建設單位=業主。
在這幾方裡面真正出錢的只有一個 就是房地產商
房地產商不是不可以自己施工,之所以要託管給建設單位或者發包給施工單位是因為如果他們弄一套施工的專業人員、設備成本是相當高的。
關於造價的話要精通圖紙、工程量計算規則、定額 還有計算軟體 還有施工過程最好也要精通(這個是國外的發展趨勢)
『伍』 畢業找工作,房地產公司和施工單位,哪個比較好為什麼
各有各的好處,房地產公司主要從事地產的開發,如果自己有施工隊伍的話,就會自己做,沒有的話就包給施工單位。優點:主要從事房地產的開發,策劃,銷售。
施工單位:經常下工地,生活相比之下會苦,主要管施工質量進度和工期。也看你在什麼崗位上。但是能學到很多東西。如果有用請懸賞
『陸』 國有房地產企業和央企施工單位,該選哪個
各有各的好處,看你是做什麼的,房地產企業要是做成本物資采購是很不錯的版,施工單位的話,權要是工程師的話,做裝修不錯,要是項目負責人的話就無所謂了。總之這些都是有大把的灰色收入,你懂得。
剛看到你的專業,那你就去房地產企業吧,畢竟是甲方,選擇做成本物資和采購吧,會有不錯的發展,施工單位畢竟是乙方,像你剛畢業的話應該不會有太好的收入。
過來人,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柒』 房地產企業是否有建築資格,必須發包給建築單位么房地產開發的定義不是包含房屋建設么
房地產企業沒有建築施工資格,只是建設單位。必須發包給建築單位進行施工。
房地產開發包含房屋建設,不是房屋的建築施工。房屋建築施工需要有相應的資質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三條,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而房地產企業沒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建築業績等要求,達不到相應的施工資質要求。
(7)房地產企業為什麼成立施工單位擴展閱讀
建築法相關規定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捌』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施工企業的區別
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專開發和經營的企業。按屬房地產開發業務在企業經營范圍中地位的不同,可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房地產開發專營企業、兼營企業和項目公司。
2、施工企業又稱建築企業,指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從事建築商品生產和經營,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組織。
『玖』 開發商和施工方可以是同一家單位嗎
可以。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六條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外,還應當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第七條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予以登記;對不符合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說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登記進行審查時,應當聽取同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的意見。
(9)房地產企業為什麼成立施工單位擴展閱讀:
第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提交下列紙質或者電子材料,向登記機關所在地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章程;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四)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聘用合同。
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產、專業技術人員和開發經營業績等,對備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條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和城市規劃、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經計劃主管部門批準的,還應當報計劃主管部門批准,並納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第十一條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堅持舊區改建和新區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注重開發基礎設施薄弱、交通擁擠、環境污染嚴重以及危舊房屋集中的區域,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第十二條房地產開發用地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採用劃撥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提出書面意見,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的依據之一: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和開發期限;
(二)城市規劃設計條件;
(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
(四)基礎設施建成後的產權界定;
(五)項目拆遷補償、安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