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廣告法 26萬㎡ 這個詞 可以用么
房地產廣告法 26萬㎡
可以使用
不準用唯一
第一,首席等
❷ 廣告法9月1日起實施 樓盤究竟有多少違法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修改的幅度大,包括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加大了對違法廣告的懲處力度等多個方面。
這次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廣告法》,據說其中關於地產廣告的4條細則讓業內驚呼「地產廣告沒法做了」。其實,很多大家認為之前可以做、之後沒法做的許多地產廣告,本就是違背工商總局之前的規定的。只不過現在做類似的廣告從「違規」上升到「違法」了。
下面購房指南小編就帶你盤點一下,樓盤廣告究竟都有哪些是違法的。
一、承諾有什麼,不能不明確
我們常常在生活中看到一些表述模糊的廣告,比如某些低價房產銷售廣告常常以價格吸引人目光,但那並不是實際銷售價格,消費者到訪後才被告知數量僅有多少,或是活動已經結束。
還有什麼買房送車的,也不說清楚買的啥房送,到底送啥子價值的車。
(買房就送寶馬?不要告訴我送的是寶馬的自行車......)
新法第二章廣告內容准則中第八條
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處罰措施:
新法中第五十九條規定若有上述廣告形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買房值不值,不能說准數
「買房150%的投資回報率」「投資回報每年7%增長」,這樣的表述如果9月1日後出現在房地產廣告中就會被認定是違法廣告。
第二十五條
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三、距離遠不遠,不能講時間
之前小方就一直很納悶,這種「距離XXX5分鍾路程」的時間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我是步行呢?騎自行車呢?還是開車?開車以多少的速度行駛呢?這簡直是道數學題嘛!
以後,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內容。以後,這樣的表述就是違法的!
四、配套有什麼,不能瞎吹噓
買XXX讀XXX小學,買XXX送戶口,這樣用市政條件作為誤導的廣告也會被認定為違法。
第二十六條
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處罰措施:
第五十八條有違反新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五、數據要有出處,不能胡編亂造
開發商利用「開盤勁銷XX億,開盤半小時售罄」等沒有出處,油爆爆的數據渲染熱銷搶購氣氛,讓人不免生疑。以後「吹牛皮請打草稿」請拿出數據來源撒!
第十一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處罰措施:
新法中第五十九條規定若有上述廣告形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禁止虛假噱頭,不能誤導消費者
這類讓人看了想入非非,「誤以為」的廣告真心很多!
什麼「買房送老婆」,「她在上面,老闆在下面」真是為了博眼球節操掉了一地。
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處罰措施:
第五十五條中顯示,違反新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七、禁止「最高級」、最佳等詞
滿大街的某某區域銷量最高(銷冠)、最具性價比等這些廣告語,大家都不陌生,那麼問題來了:誰給你的權利評出來的?
這樣的廣告語實在是太多了,以後這種類似用語將不得出現。
第九條規定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處罰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若有發布有新法第九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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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3)房地產廣告法如何寫擴展閱讀:
媒體報道:
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今年3月份以來,湖州南潯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房地產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有效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截至目前,該局已出動執法人員112人次,檢查轄區內樓盤16個,行政指導10家,查處違法案件4起。
「自整治行動開始以來,我們注重打防結合,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加強對房地產商與中介法律法規培訓,集中宣傳講解《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南潯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加強對廣告企業的行政指導,幫助其建立健全廣告承接登記、發布審核、檔案管理等制度,確定廣告發布事前預審、事中對比、事後監管的全方位管理體系,從源頭上遏制虛假違法廣告的發生。
整治行動以來,該局共組織行政約談10次,並指導6家廣告企業完善制度。
參考資料: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人民網-湖州南潯凈化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
❹ 新廣告法 房地產廣告能不能打單價多少元起
樓主,你好抄
廣告不得襲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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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關於房地產廣告與新廣告法
新廣告法要求你只能按實際寫,不能誇大宣傳。
所以如果你的鋪面不旺不吸金就算違法了。
當然了,根本沒人追究這個事。
❻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何規定
30分鍾到國貿」「買房子送戶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30日公布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內定》,從明容年2月1日起,含有這類表述的房地產廣告都將被視為違規。
規定明確提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准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按照規定,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規定明確提出,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註明。
同時,針對有些廣告大力宣傳的「買房子送戶口」等廣告語,規定提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❼ 房地產的創意如何撰寫
就目前市場而言,我們基本可以將房地產分為兩類人群:
1. 年輕剛需——對租房有回較高的需求
2. 穩定答投資——對投資房產有較高的需求
我們來看一下針對這兩類人群該如何寫創意:
年輕剛需群體
01用戶特徵
這類群體一般較為集中在一線城市,像北上廣深
2.這類群體的消費水平傾向於小資,但收入一般,消費能力有限
3. 這類群體租房是目前狀態,成家買房是奮斗目標
02.創意撰寫
創意素材
建議以房屋布局為主。通過顯示房子內部結構,為用戶營造一種溫馨的家居環境,一方面可讓用戶直觀了解產品,另一方面又大大提升了好感度。
建議結構
顏色鮮亮搶眼,視覺沖擊力強,吸引用戶關注;文案部分用色塊與背景區分,突出文案內容,信息表達更突出。
使用中心構圖,將重要信息置於視覺中心區域,有利於用戶在最短時間內抓取廣告信息。
「租房秘籍」鎖定有需求用戶,吸引用戶關注;「押一付一 0中介費」明確產品優惠信息,引導用戶點擊。
二,穩定投資房產興趣人群
這類群體也大都集中在核心或重點城市
2. 這類群體相較於中大學生而言,學歷較為集中在本科、碩士間
02創意撰寫
關於房地產其他的知識如果有什麼地方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❽ 廣告法房地產,核心,等還能用嗎
「核心」——指中心或是主要部分。應用在房地產領域,主要指某一區域的中心位專置或者是主屬要位置,如城市核心,區域核心,CBD核心等。
依據現行廣告法,房地產項目所在地理位置應當准確、清除,因此對於無法證明具體地理位置的宣傳用語,視為不當用語,如:CBD坐標、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樞、重點、腹地、地標、城市中央等。
因此,「核心」一詞雖然在多數廣告法違禁詞檢測工具中未被收錄為廣告法違禁詞,但是當其應用在房地產宣傳推廣時,應該是屬於有涉嫌觸犯廣告法規定的,建議不要使用或者是謹慎使用。
依據現行廣告法,以下詞語:極限化用詞、虛假誇大用詞、誤導誘導消費者用詞以及其他違法違規的不當用詞,被稱為廣告法違禁詞。
隨著廣告法的解讀不斷深入,違禁詞范圍不斷擴大,相關違法違規的處罰也是日趨嚴厲,所以在運營推廣中還是建議使用相應的廣告法違禁詞檢測輔助工具(各類詞庫、在線檢測、檢測軟體等),力保文案安全合法,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參考:天貓詞庫,詞牛
❾ 廣告法說的具體是什麼
明令禁止
①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
②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煙草廣告
③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④彈窗網頁廣告須能一鍵關
舊廣告法只有7種商品和服務的廣告准則,新廣告法增加到17種。與消費、生活、健康密切相關的問題都增加了進來,和消費者聯系更加緊密。
地產廣告不可任性承諾
新修訂《廣告法》房地產廣告宣傳規定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這條新規對於很多房地產策劃或文案人員來說,是一個鐐銬,今後在創作樓盤廣告時,不能為了宣傳而做出很多承諾,只能帶著鐐銬巧跳舞。
按照規定,估計今後「買房送名校資格」、「規劃中的地鐵某號線就在家門口」、「距中央廣場商圈XX分鍾」等用未來規劃來宣傳或承諾的信息可能會被禁止;「買房穩賺」、「買房百分之幾的收益率」、「x年回本」等關於升值或投資回報率等的宣傳字眼也可能被叫停。文案們做好另闢蹊徑的心理准備。
品牌代言人嚴苛要求
(*本部分內容來源ifree博客)
新廣告法中,總共75個法條中共出現代言人12次,現有的廣告代言玩法可能有許多不再適用。
「為自己帶鹽」的企業主是否算代言人
從聚美優品的「我是陳歐,我為自己代言」中CEO陳歐閃亮登場後,企業主為自己的產品代言就成為了潮流。格力董明珠、萬科王石、SOHO中國潘石屹紛紛出現在自家廣告片中,那麼問題來了,給自有品牌做廣告算不算代言人?
解析算。新廣告法第2條第5款註明,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做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廣告主是投放廣告的企業,陳歐作為自然人擔任廣告代言人順理成章,如果他願意,完全可以讓公司付給自己代言費。
葯品、保健品還能找明星代言嗎?
感冒葯、止瀉葯這類常用葯品廣告找明星代言一直是常規營銷手法,保健品也同樣熱衷於此。但確實有些問題產品的曝光讓消費者很受傷,代言明星也蒙上污點。取消明星代言葯品、保健品的呼聲已喊了多年,這次是否落實?
解析明令禁止。新廣告法第16條寫明,醫療、葯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社科院在分析中表明這些代言人不能以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患者或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形象進行葯品推廣,不用說,明星大腕也不行。同樣在第18條規定中保健品同樣不能找代言人,就算是廣告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也是被禁止的。
沒用過商品,就別想當代言人哦
近兩年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的廣告不少見,像韓國歌星RAIN為某女性化妝品代言群眾們也是能接受的,但有幾位小鮮肉為女性生理期用品代言就有點雷人了。相信他們一定沒有用過,又怎麼能准確表達該商品的功能呢?這種比較另類的代言是否還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