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揭買房時首付是交給開發商還是交給銀行,交的時候需要辦什麼手續
首付是交給開發商的
交款時,購房者只需要本人到場,拿著身份證,確定好房號和首付款金額後就可以交納,交齊首付款後要第一時間要求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接著到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什麼是按揭,通俗點講按揭就是購房者買房時,先預付購房款的一部分,其餘的向銀行貸款。
按揭買房購房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購房者選擇按揭買房時,需向提供按揭的銀行(貸款行)提供以下資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2、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4、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銀行對購房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後,由貸款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此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
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購房貸款抵押(按揭)登記。其中,購房者應提交如下證件:
1、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依此生效的樓宇按揭貸款合同。
4、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根據《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規定,購房者必需履行以下義務:
1、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
2、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
3、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1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
4、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5、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
6、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及保險單。
Ⅱ 貸款還完,房產證如何領取
如果商品房產權證正本抵押給銀行的,購房者還完了貸款,或者是提前還完貸款,提前和內陳銀行取得聯系。銀行的工容人員會告訴購房者什麼時候去辦理相關手續。不同的銀行具體要求也會不一樣,但銀行都會要求購房者帶上身份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保單副本等有關資料。
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去銀行辦理了結算手續後,會領到一個還款憑證,銀行還會把商品房產權證正本、買賣合同正本和保單正本一起還給購房者。購房者便可拿回完全屬於自己的商品房產權證。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Ⅲ 貸款下來了房產證也拿到了購房合同在哪找誰拿
這種情況你應該去找開發商拿合同或者房產證,因為開發商是負責辦理房產證的。
Ⅳ 購房合同已經簽了,貸款合同也簽了,現在房地產商要重簽貸款合同,為什麼
就是要退款也不用重簽貸款合同啊.
假如一個房子20萬,首付30%就是6萬,你和銀行簽14萬的貸版款.在房子權竣工房產局測繪面積後根據面積再計算總價,就是面積少了開發上要退你錢那就直接在6萬裡面退了,要是面積多了你就再補交一點錢了,和銀行的貸款合同沒有關系啊。
購房合同上也不用改,一般寫的有這句話:以實測面積為准
最後的面積是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的,也是你辦證的面積。
Ⅳ 按揭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後,與銀行簽約之後,什麼時候拿到貸款合同與購房合同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按揭貸款是什麼?與銀行簽約後多長時間可以拿到合同?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按揭貸款的事。
Ⅵ 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開發商收走了我的借款合同,能要回來嗎
可以,開發商之所以拿你的借款合同,可能是給你辦他項權證。不放心最回好讓他給你開個收據答並說明用意。
一般來說,借貸合同應一式多份,其中的一份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用,會存在房管局檔案里拿不回來的。不應該拿走借款人手中的那份。這現象說明辦事人不夠專業或比較馬虎,要麼簽的份數不夠多,要麼圖省事。
Ⅶ 銀行貸款的借款合同到底是給房地產商的還是給借款人本人的
貸款合同一般都是給你個人的,如果是買的一手房一般是開發商集體辦理,幫你直接拿了的,你可以去找開發商要。
Ⅷ 房子還完按揭貸款後,所有手續都在開發商手裡,(包括購房合同原件,購房收據)我能否要回房子
正常購房合同和收據是一直在房主手裡的,為什麼還有要回房子一說?內只要房產證名字容是你的,購房合同等都沒什麼意義了!按理說你都正常還房貸的,一般貸款至少是5年以上,難道一直沒辦房產證?如果是開發商惡意欺詐,你可以報警,保存好你的付款記錄。
Ⅸ 銀行購房貸款已經下來,銀行還要送個什麼合同(證件)到房產開發商房產公司才給房子鑰匙
理論上講你雖然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房子還是必須在開發商手中的,因為你沒內有全額付款嘛。銀行容跟你簽了合同並沒有真正拿到你房子,銀行必須要拿你的貸款合同跟開發商簽訂按揭協議,由開發商用你的房子擔保。 總得來說這是一個三方的問題,你作為直接關系人應該使勁的雷他們,因為你不催的話別個不會替你著急的。 別打電話,先找到開發商那問清楚,然後去問銀行是不是這么樣,雙方都確認的話就對,互相之間打架就有問題,你就繼續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