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業地產出租和出售稅率都是多少
每個地方都不同,以深圳為例,出租房屋月租5000以下的,按4.1%徵收,專5000-20000的按4.44%徵收屬,20000以上的按6.12%徵收
而在安徽安慶,出租房屋征稅稅率是19.5%(5.5%營業稅、2%租賃管理費、12%房產稅),相差很大。
另外銷售環節,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在安徽安慶的征稅率是16%左右,各地也會也差異
建議你打電話向當地稅務部門了解,12366
❷ 商業房屋租賃稅
沒有復租賃稅這個稅種。
商業用制房的出租稅種包括: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附加、所得稅、房產稅等。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包括商業房)增值稅稅率10%;
個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商用房增值稅徵收率5%。
城建稅=應交增值稅×7%
教育附加=應交增值稅×3%
地方附加=應交增值稅×2%
房產稅=不含稅租金×12%
所得稅=(不含稅租金-合理成本)×20%
❸ 做商業地產 以收取租金為目的 那麼就是投資性房地產 租金是主營業務收入,那麼主營業務成本是什麼
1、做商業地產 以收取租金為目的,那麼就是投資性房地產 租金是主營業專務收入,那麼主營業務成屬本大致是設備的維修、住處的維護等成本支出;
2、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 用於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後本賬戶應無余額。
❹ 房地產業,租賃業及商業服務業 啥意思
1、房地產業是指:以土地和建築物為經營對象,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管理以及維修、裝飾和服務的集多種經濟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產業,是具有先導性、基礎性、帶動性和風險性的產業。
房地產業是進行房地產投資、開發、經營、管理、服務的行業,屬於第三產業,是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帶動性和風險性的產業。
2、租賃業是以金融信貸和物資信貸相結合的方式提供信貸服務的經營業。
3、商務服務業屬於現代服務業的范疇,包括企業管理服務、法律服務、咨詢與調查、廣告業、職業中介服務等行業,是符合現代服務業要求的人力資本密集行業,也是高附加值行業。
(4)商業地產與房屋租賃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由於開發失控和無序發展,導致土地資源的大量浪費和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1992~1993年的「開發區熱」和「房地產熱」高潮時全國形形色色的開發區達上萬個,規劃佔地1.5萬平方公里,相當於全國當時的城市建成區總面積,而真正實現有效開發利用的僅為2%左右。
商務服務業已成為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加快發展商務服務業,積極開發新的服務渠道和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擴大服務消費規模,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可以有效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的消耗及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對於節約能源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❺ 商業地產租賃需注意什麼
商業地產租賃需避開以下陷阱
陷阱一:出租主體
商業地產租賃合同簽訂前需要核實房屋產權證書的原件,必要時還應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詢房屋權屬登記情況。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核實房屋租賃合同的
出租方與產權證書登記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需注意的是,如果出租方並非房屋所有權人,而是代理出租、委託出租,則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委託書等法
律文件;如果出租房屋是兩人以上共有的,則需要得到全體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承租方一旦忽視對出租方主體資格的審查,則可能會掉進房東「合同效力」
的陷阱。
陷阱二:土地性質
我國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用途劃分為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和商業用地等不同類型。根據物權法和相關房地產法律規定,房屋實際用途應當與土地用途一致。未經
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例如在居住或工業用地上開設商業項目,則有一定的法律風險。我們曾遇到這樣一個案例,當事人租賃工業用地上建造的房屋開
設酒店,裝修進行了一半後卻發現因土地性質問題無法通過工商、消防等審批程序。申領不到合法的經營執照,當然就無法再繼續承租和經營下去。由此造成的經濟
損失由誰承擔?一場不可避免的房屋租賃糾紛就此產生了。
陷阱三:轉租問題
轉租是商業地產租賃中經常遇到的,且關系雙方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房屋的轉租通常分為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
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換言之,即在房東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充當「二房東」把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並從中獲取收益。但如果承租人未經房
東同意擅自轉租,則構成違約行為,嚴重的可導致房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第二種轉租方式是房屋承租權轉讓,指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將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並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繼
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的行為。這種轉租方式也是「盤店」的一種方式,但是在盤店的過程中一般還會涉及到裝修,設備、技術的一並轉讓和補償,所以在合同中應分
別約定清楚,並且要由新的接盤方與房東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其他書面協議。只有這樣,三方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陷阱四:裝修改造
商業地產的承租人在接手後一般都會對房屋進行不同程度的裝修改造。在此提醒物業裝修改造必須把握的幾個原則:
一、必須事先得到房東的書面同意。
二、不能損害原房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建築安全。
三、裝修工程的消防報批和驗收責任由承租人負責。
四、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裝修折舊與補償方式一定要約定清楚。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遇到的案例就是房屋租期未滿,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方合作破裂,這時候,承租人的裝修投入往往就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裝修需要拆除還是補償,補償的標准又是什麼,為避免雙方陷入爭執的僵局,事先的約定是非常必要的。
陷阱五:消防問題
商業地產在租賃中一般需過兩道消防關,一是房屋在竣工驗收時應取得的房屋消防驗收合格證書或備案登記;二是將租賃房屋用於商業經營場所時在開業前應通過的消防安全檢查。前者是業主的責任,後者一般是承租人的責任。
曾有這樣的案例,承租人將租賃房屋裝修好申請消防驗收時,因逃生樓梯不足通不過消防檢查而不能開業。可是房屋本身的結構又不適合再添建逃生梯,結果
自然造成房東與承租人之間互相指責,推諉責任,釀成訴訟。為避免類似的糾紛發生,承租人在租賃合同簽訂前最好請工程專業人員實地查驗租賃房屋是否具備所開
辦的經營項目的硬體條件,裝修改造方案也應先獲消防審批後再動工,並應事先約定好雙方各自的消防責任。
❻ 商業運營管理公司可以包含房地產租賃業務和房地產經紀業務嗎
可以包含房地產租賃業務,但是不能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根據法律規定,從事房地產咨詢業務的,須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須占總人數的50%以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以,商業運營管理公司不能從事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❼ 簽訂商業地產租賃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求解答
需要注意的主要問題: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❽ 商業房產租賃合同40年合法嗎
簽訂長期租房合同是合法是。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以下的要件: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約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❾ 什麼是商業房產租賃,商業房產租賃要注意哪些問題
如果對方是房主,必須有:
房產證
身份證明(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如果對方不是房主,則必須有:
房產證復印件(你要去房產局查訊其真實性)
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如果是轉租)或授權委託書(如果是房主委託出租),必須檢查對方是否有權轉租,如果沒寫就是沒這個權利
身份證明(房主的復印件和對方的原件),注意對比名稱是否與合同、房產證上相同。
商鋪是專門用於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
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遊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築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商鋪安全性:商鋪有無租約及租約到期日。例如,有租約的商鋪必須明確原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劃撥土地上的商鋪在購買後還必須補地價等。
租金調幅:以5年租期的租約為例,前2-3年租金不增,從第4年開始逐步遞增。租金增長的方式一般選擇以下兩種:累計遞增,即每年租金按照遞增比例遞增,但是遞增基數以前一年租金價格為准;環比遞增,即每過一段時期(一般3年左右)租金上調。
租金價格:商鋪租金除了要符合自己的購買承受力外,還要與周邊商鋪和同類產品作比較。
商鋪貸款:相關政策一般商鋪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貸款額度最高為6成,期限為10年
❿ 正規商業地產的房屋租賃,從某個月31號簽合同,有什麼特殊的原因嗎
能有多麻煩?
為什麼不1號簽?這個話,挺不專業的。
1、從財務的角度講,公司回晚入賬,是否意味著財務成本答的疊加?
2、從招商的角度講,工作做到成交點,不一蹴而就的話,變數極多,亦有可能丟失客戶,所以,這就不是今天、明天的概念;
3、換位老闆的角度講,如果你是老闆,你會絲毫不在意是今天掙錢,還是明天掙錢么?
各種角度告訴您,有時候、有些事就差那麼一天、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