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性房地產在合並報表中要做抵銷分錄嗎
是。
內部交易是要形成合並分錄的。
抵銷分錄為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投專資性房地產
因為有重屬復的部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母公司的資產+子公司的資產=母公司的負債+子公司的負債+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母公司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將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有關項目的影響與合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影響之間所存在的差異進行抵消。
(1)母公司的投資性房地產為什麼編制合並報表時作為自用地產擴展閱讀:
1、與該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包括用於出租的房地產的租金收入,或者用於資本增值的房地產的增值收益。企業確定投資性房地產產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需要進行職業判斷,判斷時需要考慮相關市場因素的變化。
2、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取得投資性房地產時,應當按實際成本進行計量。成本不能可靠計量,就無法予以確認。
Ⅱ 2011年注會的考題,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的收入在合並報表裡面怎麼抵消
這個管理費用是針對丁公司來說的。丁公司付出租金的時候,丁公司會借記85的管理費用,而我公司會貸記85的其他業務收入,反向就是最後一個分錄了。
Ⅲ 合並報表為啥少數股東不考慮商譽啊
合並報表為啥少數股東不考慮商譽可以從以下方面理解:
1、將子公司與母專公司看做一個整體,這部分商屬譽就是虛的不存在的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此時該商譽只在合並報表上體現,而不會體現在任何個別報表上,所以子公司中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商譽是不應該在合並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
2、合並財務報表,這是母公司的成果顯示,即使涉及子公司,也是體現其中屬於母公司的財富。而別人的商譽那是別人(少數股東)的資產,不適合放到母公司的合並報表裡。
Ⅳ 上市公司合並會計報表中投資性房地產為什麼比母公司少
因為在合並角度來看,母子公司因內部交易在個別報表中確認的投資性房地產要抵消,按轉換日資產類別持續計量
Ⅳ 合並財務報表中,借方資產處置收益為啥不減少之前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已經計提
已實現的內部損益不需要再沖減了
Ⅵ 合並報表為啥要考慮遞延所得稅合並層面還要繳稅嗎不繳計算這個做什麼
您好,我的理解是如果抄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因為是集團內部合並所以沒有產生實質性的交易,在個別報表中各項資產都是按照賬面計算,但是在編制合並報表的時候需要將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調整至公允價值。因為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不一致所以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或是負債。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如果有不對之處,還請諸位看官海涵。
Ⅶ 母子公司之間出租辦公樓的抵消分錄,由自有辦公樓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
這是報表合並的內容,合並就是將企業集團內所有子公司並入,當做一個內會計主體來看。容所以你說的這筆業務,母子公司的租賃業務,報表合並後就不存在了。先前各法律主體中確認的會計要素要還原。
1、首先還原資產,將投資性房地產沖銷,確認為固定資產;
2、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公允價值變動確認的損益沖銷;
3、視同固定資產一直存在,需要計提折舊,確認累計折舊;
4、第四步的借方應該是本年利潤,前面的折舊影響損益,轉入本年利潤;
5、按照債務法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供參考!
Ⅷ 母公司租給子公司的建築物屬於投資性房地產為什麼在合並報表中確認為固定資產
因為投資性房地產在報表中不單獨設項,而是歸在固定資產中。在固定資產附註中,再對投資性房地產等進行說明。
Ⅸ 請問母公司給子公司租房,把固定資產記為投資性房地產,合並報表應該抵消投資性房地產,抵消母公司確認,
從稅收角度出發抄,價格要公允;會計上也有要求,只是合並報表抵消兩者的交易,對於合並報表沒有影響。
對於一般企業來說,租金是其他業務收入;對於以物業租賃等為主業的公司,就是主營收入。如果屬於以前年度的,要調整以前年度利潤。沒有開具發票的,可以不開具了,但收入,要補做,即使補開了發票,母公司所得稅也不可能調整不了,具體需要根據公司情況,與主管稅務部門溝通。
Ⅹ 合並報表裡的遞延所得稅固定資產賣給子公司改為投資性房地產怎麼理解
因為乙公司復對投資性房地產按公允制價值計量,不計提折舊,但稅法是要求按年計提折舊的,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以乙公司會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合並報表已計提折舊,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消失,所以要沖回遞延所得稅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