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買賣合同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於法律的適用做了明確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屬於生活消費,不適用此法,應是經濟合同糾紛,適用合同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 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1)如何發揮房地產買賣合同的作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合同定義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 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 合同自由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 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 遵紀守法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⑵ 房產交易買賣合同要怎麼寫
房管局房屋買賣合同
立協議 甲:(賣):
證件號碼 :
買:(買):
證件號碼:
由於甲已收乙預付購房定金民幣(寫)__________雙同意列房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自願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米;土使用權面積:___平米)售給乙乙已甲所要售房產做充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二.甲乙雙議定述房產交價格民幣(寫)__________元;¥______元乙於____ 月_前_ 付清給甲購房定金付款沖抵付款式____________
三.雙同意於____月__由甲房產式交付給乙
四.甲保證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與甲關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拆訟責任給乙造經濟損失甲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途悔約乙向甲索定金甲途悔約甲應悔約起 _內定金退給乙另付給乙相於定金數額違約金乙能按期向甲付清房款;或甲能按期向乙交付房產每逾期由違約向給付相於述房產價款千__滯納金
六.本契約履行若發爭議甲乙雙應採取協商辦解決協商任何均向________房產仲裁委員申請調解或仲裁向管轄權民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簽章與本契約具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式__份甲乙雙各執__份
九.雙約定其事項: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起效
甲(簽章): 乙(簽章):
月 月
⑶ 個人房屋買賣合同應該如何簽訂,要注意些什麼
仔細閱讀合同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盡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
付款方式的選擇
如果在合同中選擇分期付款,應盡可能增加付款次數、拉長付款的間隔時間,以便減少付款後逾期交房的風險。
違約責任
簽約的目的是為房屋出售後出現的違約情形而提前設置一些防範條款,對違約的內容、違約的責任應盡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標准確定下來,這樣便於操作。
⑷ 房子買賣的合同怎麼樣才有效
現在要研究過戶,是不可能的。平時說的過戶是指產權過戶,你的朋友沒有取得專產權,何談過戶屬?如果真想買,建議這么做:和你的朋友一起去開發商要求變更購房合同,分兩種情況,1、開發商還沒有在房產局備案,讓開發商和你直接簽房屋買賣合同就可以了。2、如果你朋友的合同已經在房產局備案,要稍微麻煩一下,讓開發商和你重新簽合同,並要和房產局協調更名並備案。
⑸ 房屋買賣合同怎麼簽
以正式房屋買賣合同為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准、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按照雙方意願,雙方在合同下方簽字即可。
由於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准。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
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5)如何發揮房地產買賣合同的作用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在雙方協商後,按照起草的合同文本簽字即可。尤其是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列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買賣合同
⑹ 房地產買賣合同不合理,買房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的,但是開發商絕對會各種推,這個時候你可能就需要去他們售樓部做一點不文明專人做的事了,因屬為你去告他們是沒用的,開發商牽扯的關系很多,你拿他們沒轍,他們唯一的命門就是房子銷售,你只要影響到了他們的銷售,他們會妥協的,但是前提是不要違法。你可以告知來看房的客戶,他們的合同不公平。就可以了。
⑺ 房產買賣合同「網簽」到底有什麼法律意義
一、可以登陸房管局網站進行遠程查詢。
具體程序如下:
1、登陸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局政務信息網」,直接在首頁點擊「網上簽約查詢」;
2、點擊後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編碼,再輸入約時所確定的密碼即可進行合同相關信息的查詢。
二、可以持個人身份證明到房管局進行現場查詢,在房管局交易辦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證即可查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在房管局備案(網簽)。
⑻ 房產買賣合同「網簽」到底有什麼法律意義
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後可以撤銷。
⑼ 在什麼情況下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法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無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從訂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房地產買賣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當事人一方有過錯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當事人雙方均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房產買賣幾種無效合同如下: 一、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地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的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三、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四、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五、價格上有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評價標准議定價格,於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後發現內在質量有問題的,買賣雙方可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六、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房地產條件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4.共有房地產,未得到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5.權屬有爭議的;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⑽ 房地產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您好抄, 簽訂買賣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襲項,已為您整理如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一定要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