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商即是普遍我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
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系了。
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系啦,
投資商顧名思義,就是出錢的,開發商,就是這個樓座是他們投資開發的或者出地皮的,蓋樓的是他們找的合夥人,即建築商,他們屬於一根繩上的螞蚱
㈡ 房產開發商和承建商什麼關系
1.開發商是建設單位,承建商是施工單位;
2.房地產開發屬於第三產業,建築專業屬於第二產屬業;
3.開發商是建築產品的投資者,承建商是建築產品的建造者;
4.開發商是甲方,承建商是乙方,是為甲方「打工」的。
5.開發商負責一個房地產項目的全過程,包括項目立項、銷售,而承建商只負責蓋房。
簡單的來說開發商是投資建造項目的(是投資方);承建商是承建項目的(是建設施工方)。
(2)房地產開發商與投資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承建商主要是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負責各類建築物的建造過程;也可以說是把設計圖紙上的各種線條,在指定的地點,變成實物的過程的負責人或者組織。
它們負責的任務包括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等。施工作業的場所稱為「建築施工現場」或叫「施工現場」,也叫工地。
㈢ 房地產投資商,開發商有什麼區別
房地產開發商即是普抄遍我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
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系了。
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系
㈣ 做地產的開發商和投資商,承建商關系
開發商指項目抄開發的實際運營的一襲方,發展商是指為開發項目提供資金的一方。舉例子說就是,甲給乙1000萬去做項目開發,甲就是發展商,乙就是開發商
房地產項目的運做分為投資商和發展商,投資商只負責資金投入,並因此獲取收益,發展商由政府批准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擔任,負責項目的實施,獲取專業收益,二者對於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是一家
開發商是經計劃、規劃、用地等部門批準的開發建設主體,投資商是參與投資的主體。其參與投資不需經過批准,開發商名稱應與預售許可證上載明的開發商名稱一致,購房人只與開發商簽銷售合同,投資商無權簽訂銷售合同。
投資商是出資金、看回報的人,會很客觀及果斷地把房地產開發作為**的工具,見好就收。市場不景氣時會收縮甚至「斬斷」,做另外一個項目。他能調集各方面的專家把項目完成
㈤ 房地產項目裡面投資商和開發商是什麼關系啊
富力集團 萬科集團 綠地集團 保利地產 都是投資商 負責資金運轉。和他合作的內 廣州天力公容司 四川華鎣公司 以及南通等等是具體的建築公司 下面就是代理商 經銷商 供應商 我列舉例子 這樣你會好理解 希望滿意
㈥ 房地產項目裡面投資商和開發商是什麼關系啊
出資的(資金、土地等)為投資商,具體實施商品房開發(組織建設)的為開發商。土地過戶到開發商那裡是直接開發,不過戶則是代建工程。賺取利潤是共同目標,共同宣傳造勢是手段。
投資商是股東,投資商為了使投資項目運作(包括轉讓或部分轉讓)、核算更加方便,也為了在法律上少承擔一些責任,會成立一家獨立的有限責任的開發商,開發商是具體操作者。看一個項目好壞通常看投資商的信譽和經驗。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和投資商都是一家公司,但也不盡然。開發商即是我們常說的蓋房子的公司, 而投資商則是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6)房地產開發商與投資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開發商聯合開發的情況:
對開發商而言,土地和資金都是必不可少的資源,缺了任何一個,開發就無從談起。例如有錢無地的開發商出錢,有地無錢的開發商出地,兩者聯合開發某個項目。
現實中,即使是再神通廣大的開發商,也有時會面臨著擁有土地使用權但缺乏資金或資金充足但沒有土地的窘境,於是聯合開發應運而生。
聯合開發作為紐帶,促成了資金和土地的結合,盤活了諸多房地產項目。但同時,聯合開發引發的糾紛也不在少數,出現問題時,經常會發生開發商之間互相推諉,把業主當皮球踢的現象。
房地產聯合開發產生糾紛的特點是:訴訟標的大,糾紛內容復雜,糾紛各方訴訟利益重,訴訟周期也較長。另外這類糾紛所涉及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的政策面廣,律師代理這類案件的難度也較大。
㈦ 房地產開發商與投資商一樣嗎,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房地產開復發商即是普遍我制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 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系了。 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系
㈧ 房地產項目中開發商、投資商與發展商的區別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商這個名詞屢屢撞擊公眾視野——因其既承載著城市建設的光環與榮耀,又備受大眾對其財富價值觀的質疑性解讀。而一個有責任、有誠信、有思想的開發商必須面對時代、面對社會、面對公眾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行動回應。現在針對樓盤涉及到的開發商的比較多。我們也常寫成kfs發展商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計劃立項、規劃審批,經過房地產項目地塊的七通一平、發包施工到最終樓盤的銷售,整個過程一般都是由發展商實際操作和實施的。目前市場上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出售合同》都應由購房者與發展商簽訂和履行。 投資商,往往就是發展商的股東或投資主體。一般而言,一個樓盤的投資商和發展商並不是一個公司。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主體必須是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因此很多有資金實力的非房地產企業為了涉足房地產業,就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投資房地產企業。 發展商和投資商最大的區別就是發展商是實際開發和建設房地產項目的主體,而投資商則往往是房地產項目背後實際投入資金的人。正由於是投資商投入資金,因此在房地產項目開發上他往往具有更大的發言權——雖然其並沒有合法的房地產開發地位。當然,並不是每個項目都有所謂的投資商,如一些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就直接作為發展商獨立開發建設某個項目,這種情況下就無所謂投資商了。 雖然投資商和發展商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但畢竟在法律上是兩個相對獨立、互不承擔對方義務的經濟實體。購房者在關注發展商資信狀況的同時也應當了解投資商的資信狀況,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發展商主要是負責樓盤推廣和規模擴建等事務。 投資商就是對項目進行考核,認為有投資潛力就進行投資開發,以期回報。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商這個名詞屢屢撞擊公眾視野——因其既承載著城市建設的光環與榮耀,又備受大眾對其財富價值觀的質疑性解讀。而一個有責任、有誠信、有思想的開發商必須面對時代、面對社會、面對公眾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行動回應。現在針對樓盤涉及到的開發商的比較多。我們也常寫成kfs開發商~只買下地皮的人發展商~只對買下的地皮做出相應的處理~如建設等總包~只決策下來後~他找人來建設開發商~只買下地皮的人發展商~只對買下的地皮做出相應的處理~如建設等總包~只決策下來後~他找人來建設開發商,就是對某個地方或是某個東西的開發,投資商,是對某個具體東西的投入發展商,是對某個具體東西的發展權開發商是要佔用你的土地,而投資商是參與開放的合作者,他主要負責資金的投入,和決策等。發展商是 實際開發和建設房地產項目的主體。答案補充糾正下:投資商是參與開發的合作者。區別還是有的一般來說可能是一個出地,一個出錢,以前叫聯建但是也有其他可能比如:子公司在某城市做開發,為了起到宣傳母公司的作用,將母公司灌名為發展商又如:A公司拿到地以後,由於資金等問題不能在國家規定時間內動工,就將整個公司的股權轉讓給B公司,轉讓後由於所有文本的名字都還是A公司,所以A公司就成了開發商,B公司就成了發展商。在地產實務中發展商=投資商 開發商=出賣人
㈨ 房地產業的發展商與投資商的區別是什麼
發展商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計劃立項、規劃審批,經過房地產項目地塊的七通一平、發包施工到最終樓盤的銷售,整個過程一般都是由發展商實際操作和實施的。目前市場上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出售合同》都應由購房者與發展商簽訂和履行。
投資商,往往就是發展商的股東或投資主體。一般而言,一個樓盤的投資商和發展商並不是一個公司。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主體必須是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因此很多有資金實力的非房地產企業為了涉足房地產業,就根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投資房地產企業。
發展商和投資商最大的區別就是發展商是實際開發和建設房地產項目的主體,而投資商則往往是房地產項目背後實際投入資金的人。正由於是投資商投入資金,因此在房地產項目開發上他往往具有更大的發言權——雖然其並沒有合法的房地產開發地位。當然,並不是每個項目都有所謂的投資商,如一些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就直接作為發展商獨立開發建設某個項目,這種情況下就無所謂投資商了。
雖然投資商和發展商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但畢竟在法律上是兩個相對獨立、互不承擔對方義務的經濟實體。購房者在關注發展商資信狀況的同時也應當了解投資商的資信狀況,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㈩ 區別一下開發商 施工單位 和建設單位
一、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而開發商則是房地產開放經營的生產經營者。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既可以是企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機關、團體以及組織。建設單位不賺開發商的錢。
二、開發商由於其一般也是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設單位的身份。但建設單位對其來說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身份,工程項目建設只是其房地產生產經營的一部分活動。另外,開發商一般都屬於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身份。
三、建設單位就是工程的投資方,可能是開發商,也可能是企業或單位;施工單位是指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滿足建設單位的需要,只對對工程進行施工。建設單位不負責施工單位施工的。
(10)房地產開發商與投資商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一、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依《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並持有建築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一般表現為: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和基本建設計劃,是基本建設法律關系的主體。
三、《建築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