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没有房产证这个问题国家哪个部门管,买那个房子已经好几年了,据说开发商破产了,我们老百姓也不能因
不要什么事都埋怨来政府,自这是你自己的购买行为,难道你在买房时什么都不看,什么都没问就把房买下了?你是一点自己的权益保障意识都没有啊,如果开发商没有资质的话,我看你还真是要花钱买教训了 ,现在你抓紧带上你买房时的所有材料去当地房管局问问,看看人家怎么说吧。
② 开发商死了房产证怎么办
这个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
1、如果是跟开发商买房 开发商预售证或者销售许可证下来之后 签订买卖合同是会分批去房管局备案的,如果房子已经备案成自己的名字等着房管局下房产证就行了。
2、如果房屋还没备案 ,开发商死了肯定会有人接手的,带着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找新接手的公司或者集团。
办理房产证流程具体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③ 如果开发商破产,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宜是不是由政府办理
开发商破产后,虽然其法人资格已经消失,但其与购房者的买卖关系依然存在,而内且在办容证过程中,购房者才是真正的办证主体,开发商只起到协助作用,因此,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第二,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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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政府有责任吗。政府会管吗
1、房产证办理受阻的原 因
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开发商 的失误,包括建 设工程证照不全、房屋销售许可程序瑕疵、文件材料递交失误甚至开发商资质不够等问题。由于此类问题导致房管局不予办理房产证,购房人当然可以选择退房,法院也应当支持。
比较普通的情形是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房产证受阻,包括不按许可时限办理许可事务、违规处理事务、索贿寻租或推诿等。遇到此类问题,法院首先排除了开发商的责任;那么,购房者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呢?理论和实践中对比并不明确。
购房者个人原因导致房产证受阻,这类情况极为罕见,可是,在立法过程中,开发商就是依据此类情况左右了高院的司法解释,将开发商责任限定在“因出卖人的原因”之内的。
2、开发商办证受阻的违约责任
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未能按期办理,同时,还要求购房合同中双方没有特殊约定。
一般而言,开发商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办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在建房屋于交付使用后90日内;竣工房屋自合同订立90日内。
3、关于房产证受阻特殊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房产证受阻开发商违约责任的司法解释时,给购房者留下一个隐蔽的余地,即“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在现实中,开发商往往千方百计的规避该问题,糊弄购房者;甚至,有些购房者根部不知道利用该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糊里糊涂的就签订了开发商“制作”的协议。张志胜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在签订认购书以及正式购房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利用好开发商及售楼小姐非常迫切的心态,或者说,只有在您缴纳定金之前,购房者在开始商眼里才是上帝,此后,便一文不值了。所以,此时,购房者一定要将自己的要求写进合同,比如,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开发商必须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并按时交付房产证,否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4、开发商违约责任范围的缩小
司法解释中一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将开发商的违约成本降到几点:行政机关的原因或者购房人个人原因,开发商均不成单责任;同时,更为离谱的是,部分法官的态度是只要开发商完成产权登记备案工作,不论房产证能否最终办理完成,开发商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没能如期完成房产证的办理,他们便辩称不是“出卖人的原因”,而且,由于开发商与房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房管局往往出面保护开发商,主动揽下责任,房管局独揽责任的底气在哪里?在于法院对行政诉讼的特殊关照,一般情况下不给立案。所以,如此环环相扣,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处境几乎无法改变,除非如前述,缴纳费用之前在协议中写清楚,让法官没有“选择”的余地。
⑤ 据说开发商欠政府钱,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本人己去世,我们业主怎么办
首先复,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是一个公制司,而不是个人。只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以开发建设商品房,个人是无权也无法进行工程建设的。所以开发商欠政府的钱是公司行为。第二,开发商(应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去世,该开发公司并未破产倒闭,买房的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公司,而不是起诉开发商个人。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每一个投资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公司章程)。第三,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办理不动产证,只要业主们的手续齐全,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的。
⑥ 开发商一直不办房产证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管
房产证延迟原因复杂,主要牵涉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开发商未叫其相关税费,或者回由于诸如超规划建设答等不规范行为需要接受处理等;二是相关主管部门原因;三是业主方面的原因,如未按时收楼等等。其实只要原因或者说大多数的成因还在开发商方面,由于土地让出金没缴清,或是一些审批手续还未完成,造成不能办理。“只要开发商各环节手续清晰、资料齐全,上商品房交房手续并不难。”事实上,房屋销售合同一般都约定了产权证的办理权限,购房者可以此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⑦ 房产证办不下来,开发商走了,房管所说缺大证,现在找哪部门投诉或者解决
开发商人去楼空?售楼处没有人很正常,但是开发商应该还在。
到工商局去查一下,回开发商如果答营业执照还在,那么应该是可以去找他们。
仔细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双方义务就是你按约定价格付钱,开发商将房子产权转移给你)
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他们违约。(钱付了,产权没有转移,显然开发商违约)注:按揭贷款放款就已经付给开发商了。
还不还贷款是你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的范围。
如果真的注销了营业执照,就有点麻烦了。现在都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存在了就麻烦多了,只能找公司的法人代表(老板)
还有就是去政府房管局去讨要公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