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借给开发商钱后来开发商没钱给我我就把钱抵账了换成房 现在政府说我们买的房子五证不全
1.无商品房预复售许可证售房为制不合法的销售方式,所签购房协议〈或称订购书、预订单等>将无效。
2.如将来因此预订协议发生纠纷,引起诉讼,除非起诉时该开发商已获预售许可证,否则主张协议有效应得房的主张不能获法院支持。
3.可能存在的具体风险:
1>.该在建项目十土地已押给银行〈大多开发商取此法〉,—旦欠贷不能偿还,银行有获得房屋的优先权。因无预售许可证,故你无法至房产局办理房屋预售登记,你的购买权无保障,无法对抗银行的优先权。
2>.据相关司法解释,施工方工程款索取也有优先权,如开发商拖欠而致该项目拍卖,你同样不能对抗施工单位,原因同上。
3>.工期拖延。既无预售许可证,说明该项目目前工程进度可能仅于地面五层以下,所以不符合预售要求〈应完成项目总投资25%以上>。由此,交付房屋日期无保障。
⑵ 借用公司名义诈骗未得逞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这个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公安机关已介入了。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没人举报、报案,那就没人追究法律责任了。
⑶ 假借公司名义诈骗公司财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第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只有自然人,无单位主体。因此,以公司名义诈骗,需诈骗犯罪嫌疑人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⑷ 开发商借我名义贷款买房,房子是虚构的,他不还月供了怎么办我还签了委拖书,有专人办理这事
你真聪明!你为什么允许别人借你名义贷款买房?
你还签了"委'拖'书"?真行!
⑸ 被开发商欺骗而构成合同诈骗,自己又无法证明被开发商骗怎么办
按规定面积超出3%或者与图纸不符 你可以要求退房! 不过房预售 正规合同都是政府先规划 再测量后 出图纸才统一制定的 怎么会不符?一般预售也只定金也只30%啊?你怎么交全款??除非他当时没取得5证 你们违法私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现在房子市值100万 根据你的情况 赢了官司能陪你60万就不错了。 你要求150万? 打官司也是要钱的 法院也根据你要求赔偿提层〈诉讼费〉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那么多余的90万的钱 法院还要你自己出!
报案警察不会受理的 刑事责任不可能 最多是商业纠纷而已。只能去房管局 消协投诉 或者法院起诉。对方要想拖 官司打N年都可能。
⑹ 借合伙名义诈骗,以什么理由起诉
这个 属于合伙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查明账目,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
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委托律师。
⑺ 假借其他公司名义诈骗钱财,那么该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就是诈骗罪啊!情节数目严重直接干死
⑻ 与开发商有借贷合同并且开发商开具购房合同以备案作为借款抵押,现经侦以开发商涉嫌经济诈骗将该房产冻结
很复杂,目前搞清三个问题:合同是不是确实备案;抵押是否办理了登记;开发商是否领取了预售许可。以上问题解决你的合同是否有效和抵押是否成立问题。很关键。
⑼ 开发商以融资名义骗了我70几万我能告他诈骗吗
开发商以融资名义骗了你七十万元,这不属于诈骗。
应属于非法集资。
你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⑽ 开发商借我名义贷款买房,房子是虚构的,他不还月供了怎么办我还签了委拖书,有
只要是以你的名字贷着款买的房子,其贷款对本机就应该由你偿还,无论版你现在什么委托书都不管权用,这样你就背负了银行贷款,如果不按期偿还贷款,邂逅发展委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这种情况你当初是怎么和开发商的房子应该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