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普通住来宅和非普通住宅自可从住宅小区容积率、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比较三方面进行界定。
一、普通住宅
(一)定义:普通住宅,其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区,民用住宅的建筑标准来建造的居住用房。一般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因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普通住宅不等同于普通住房,普通住宅泛指整幢楼,而普通住房则指单套住房。
(二)主要特点:
1、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1);
2、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含1.2倍)。
二、非普通住宅
(一)定义:非普通住宅一般指宅建筑面积较大或用作商业用途的房子。
(二)主要特点: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上(不含1.2倍)。
Ⅱ 小区住宅楼是不是公共建筑
住宅不是公共建筑,属于居住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定义 2.0.3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Ⅲ 什么属于小区违建
小区违建行为包括: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八)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小区住宅楼属于什么建筑扩展阅读:
小区房屋违建处理方法:
一、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
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在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前,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规划的小区绿地、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上修建房屋,既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也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买受人可按下述途径之一维权:
1、向规划部门投诉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由规划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规划部门负有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应当予以查处。
如规划主管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买受人可以向上级规划部门或当地政府进一步投诉,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如下:在商品房尚未交付买受人的情形下,买受人只享有合同债权,并不享有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其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主体主张权利,故其不是规划部门上述行政不行为行为的相对人,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
2、依据《合同法》第108条,以开发商预期违约为由,先行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小区业主共有部分。
3、如果开发商在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前,通过向规划部门补办规划变更手续使违法建筑合法化,则开发商与买受人的争议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规划、设计变更条款。
实践中,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划、设计变更条款基本上未涉及上述问题,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买受人也不能对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同上。
4、如开发商在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后,通过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违法建筑,并取得小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本文上述案例即属此类情形),则开发商的行为仍然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行政行为只是对开发商违法建筑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处置,罚款保留并不能使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合法化,买受人仍可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未按约定交付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此类损失买受人往往无法举证证明,得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上述情形下,规划部门是对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前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理,买受人不能对规划部门事后罚款保留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同上。
在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后,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及小区业主同意,擅自在规划的小区绿地、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上修建房屋。
此时买受人已成为业主,小区绿地、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已转移至全体业主,开发商的行为既构成侵权行为,也构成违约行为及违法行为,买受人可按下述途径之一维权:
1、买受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买受人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停止违法建设。
3、买受人向规划部门投诉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由规划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如规划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买受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规划部门履行查处违法建筑的法定职责。
4、规划部门如罚款保留违法建筑,则规划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买受人合法权益,买受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
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Ⅳ 住宅类别怎样分类按级别、按建筑物层数分、按楼型分又怎样分
一、按功能分:
1、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
3、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主要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4、农业建筑
农业建筑主要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楼型分:
1、低层建筑 指1~2层建筑。
2、多层建筑 指3~6层建筑。
3、高层建筑指超过一定高度和层数的多层建筑。世界上对高层建筑的界定,各国规定有差异。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规定,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的分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为依据来划分的。
简单说,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均为高层建筑。根据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达成的共识,确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
三、按规模分:
1、大量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主要是指量大面广、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那些建筑,如住宅、学校、商店、医院、中小型办公楼等。
2、大型性建筑
大型性建筑主要是指建筑规模大、耗资多、影响较大的建筑,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有限,但这些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的面貌影响很大,如大型火车站、航空站、大型体育馆、博物馆、大会堂等。
四、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五、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六、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七、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八、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Ⅳ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划分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2)非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
(1)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
(2)非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格
(1)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非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低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5)小区住宅楼属于什么建筑扩展阅读
关于住房的保障制度:
1、“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3、住房保障制度,简单说,就是在社会发展中,买不起房子的人也得保障他们有房子住。这是一个文明社会起码的目标。因为住房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这是市场经济下政府必须提供的一个“公共产品”。
(参考资料:网络:住房)
Ⅵ 比如小区的一栋楼,它是单项工程还是单位工程
是单项工程。
小区的一栋楼的建设,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使用等功能,所以属于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与单位工程的区别:主要是看它竣工后能否独立地发挥整体效益或生产能力。能独立发挥功能或效益为单项工程,反之则为单位工程。
单项工程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组成。如某工厂建设项目中的生产车间、办公楼、住宅等即可成为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如生产车间的单项工程一般由土建工程、给排水水暖卫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组成。
(6)小区住宅楼属于什么建筑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不能独立发挥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备独立施工条件,但具有结算工程价款条件。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通常一个单位工程,可按其工程实体的各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筑单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划分为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施工分项。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
这种以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工程实体数量就是工程量,不同步距的分项工程单价是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计价单位,每一分项工程的费用即为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单价的乘积。
Ⅶ 住宅小区属于什么建设类项目
搜一下:万华氯碱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企业呢
?
私企?国企?
万华集团有自己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吗?
Ⅷ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是怎么界定的
您好,以来下是区分六环外普自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
①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②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以下;
③单价不超过最高限(单价23760元),或者是总价不超过最高限(总价280.8万),满足其一即可。
以上三点需同时满足才为普通住宅,反之为非普通住宅。
Ⅸ 住宅房是什么房子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交易税费。第一次购买或转让商品房按照%征收,而住房是1.5%。如果国家财产税,土地税,商业住房标准将高于住宅。
2,大部分抵押贷款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有几个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做到。另外40年的产权或产权50年的住宅,如使用银行贷款,只能得到60%或50%的按揭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
3,日常生活费用,如使用公共建筑,水,电,加热和其他费用的,将采取商业价格。因此,购买应明确后再购买。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在早期开发时就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普通住宅与商品住宅的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像信息巷,龙江潘纯住宅用地年龄是70年,像北京万达广场这样的综合性商业大厦和式酒店的年龄仅为40年。
2、住宅物业的产权属于普通住宅物业;商品住宅属非普通住宅。建筑的特点一般都是商业网点低,上层为民用住宅。
一般而言,土地的规划,如商业类,住宅类,开发商在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署,是不可能改变的。但对于市场的不同需求,开发商可以使产品与原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例如,在商业性质的土地上建造住宅房地产的定位,或性质的财产,在住宅建筑产品定位为商业房地产。虽然购房者终会获得土地产权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的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做其他用途。
据报道,商业性质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水和电力收费是不同的。具体可分为:
1、目的和用途的商品住宅和住宅建筑的规划是不同的,两者的公共设施指标是不同的
2、在土地出让年限上存在差异,商业大厦和式酒店仅40年,住宅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品房后期要面对土地使用权更新的问题
3、贷款期限不同,商业贷款一般不能超过10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税收是不同的,商业类不能享受住房税优惠;维修基金收取的交易价格为2%,而住宅类是按照成本价为6%至8%
5、是商业项目成本高于住宅,商业用水,电力,按标准收费,物业费高于住宅物业费,商业综合楼不能办理手续。
基于上述原因,请市民买房之前一定看清《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里所批的房屋性质是住宅还是商业。具体还应当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批准文件中所记载的土地用途、规划性质、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类型、房屋用途等要素来判断所购房屋的用途,理性购房。
Ⅹ 住宅小区属于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吗
住宅小区公众聚集较多,属于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不属于其他特殊建设工程。
根据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0)小区住宅楼属于什么建筑扩展阅读:
住宅小区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方面:
1、居住功能
住宅有为人们提供避风遮雨、繁衍后代的居住栖身之处的功能,这是住宅小区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功能,一般它要根据住户的不同需要,提供各种类型的住宅,如普通居住单元、别墅等。
2、服务功能
住宅区的公用配套设施应能为住户提供多种类、多层次的服务,这是城市经济发展和房地产综合开发的要求。从教育卫生项目来看,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医疗诊所、卫生防疫站等,还包括小学、中学。
从商业、服务业角度看,既包括超市、食品店、粮店、百货店、菜场,还包括饭店、饮食店、咖啡厅、银行、邮局、家电维修部、煤气站等;从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系统来看,既包括书店、图书馆、阅报栏,也包括游泳池、康乐中心、电影院、录像室、网吧等。
3、经济功能
从社会消费看,住宅既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又是使用时间长、价值量大的商品,因此,人们非常重视它的保值增值问题,希望有专业力量来帮助他们管理这一财产。
4、社会功能
住宅小区的居民以及为之服务的各种行政、商业、文体等团体,他们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住宅区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社会网络,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人员密集场所
网络—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