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的期房交房时和宣传时有差距可否退房
说的有上下水及花园前面有绿化带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没有写进条款,或开发商在其他有书面说明(如售楼广告、售楼书等),如没有的话那只能买个教训
⑵ 房屋实际与购房合同和宣传不符该怎么办
现在要求退房你肯定不划算,估计你的期房价格比你现在的现房价格要便宜很多!你只内能根据合同约容定进行要求赔偿,如果合同上有约定说明玻璃外墙的构造那么你就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光你一个人是不够的,你需要找更多的业主共同找开发商才可以!
沙盘只是一种直观的销售时的工具,不能作为证据来说明!开发商一般都有规划图,但是规划图也可以随时改动,所以那个2层的建筑人家想加就加了你也拿人家没办法!!!只能看这个玻璃墙结构是不是造成了违约!
还有我个人观点。。。。没有玻璃墙其实挺好,如果有玻璃墙你所在位置不通风啊~~而且时间长了没人打扫还影响光照和观察!!
⑶ 购买期房他说的与现实不符
有预购协议吗?如果与事实不符,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但是要有证据,开发商一般不会承认。
⑷ 购买的房子与宣传不符,可以解除合同吗
购买的房子如果和宣传上面的内容不符,一定要记住,不能按照宣传的内容为准,一定要按照合同内容。因为宣传广告的内容是“要约邀请”,这种宣传不能自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且,我们也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将相关的内容明确到购房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上,总之,保存证据,维权有据。
⑸ 开发商宣传彩页和实际交付的房子不符,算是虚假宣传吗,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沙盘中只是演示功能,应该以购房合同为准备,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这样的官司你不可能打赢的。
⑹ 房子与广告宣传不符 购房者如何维权
业主收到房子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售楼广告不符,哪些是有法律效力哪些是不能作为起诉条件的。目前售楼广告与商品房实际不符是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上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我们本期再来聊聊,如果遇到商品房与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不符时购房者如何维权。
购房者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虽有相关规定的保护,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最好还是要求将广告中的实质性内容落实到双方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同时保留销售广告等相关宣传资料。
感谢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印主任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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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7-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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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期房临近交工与宣传严重不符怎么办
搜集广告宣传的证据,然后要求退房
⑻ 买的期房宣传的时候说阳光好,啥都好,交房看到实物跟买的时候说的不一样咋办
期房就是没有建成的房子。甚至是规划中的,还在图纸上的房子。既然是房子还没有建设,怎么知道采光好不好?房屋交房就已经不错了,没有烂尾,没有卷款跑了的开发商,已经是您的幸运了。
⑼ 购的期房,最终实际广告宣传上的效果图竭然不同,是否违约
够呛能赔给你,因为这个好像不是赔偿范围之内的,呵呵,你也知道现在的开发商都是什么得性,如果不是重大质量问题一般是不会给你什么赔偿的
⑽ 宣传册与实际房子不一致怎么办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有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时报于2003-05-26 特邀上海市圣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丛林律师撰文作一些解读。
目前的房地产纠纷中,广告楼书的虚假承诺占了不小的比例。其中,最主要的纠纷是广告楼书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是否应当负责?有些购房者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广告楼书内容不一致,找开发商交涉时才发现,开发商早在广告中标了一行小字:“所有资料仅供参考,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另外,由于广告楼书发布对象是不特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对开发商并不能形成合同上的约束力,购房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6月1日以后,上述情况将有所改变,即使广告楼书没有作为合同条款,但具备一定条件也能约束开发商。《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当视为合同条款,开发商如有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分析该条规定可见,一般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楼书仍是要约邀请,不具有合同上的效力,不能约束开发商。如果广告楼书符合特定的条件,即对出售的房屋及其设施的品质、种类等描述为具体和确定的,如50%的绿化率、水景住宅等,并且这种描述(说明和允诺)对购房者的购买行为和接受的房价产生了决定性作用的,即使广告楼书未作为购房合同条款,也当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开发商最终交付的房屋与广告楼书内容不一致,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今后开发商销售房屋时,要规范自己的广告楼书,不要随意承诺或凭想象制作楼书、广告,更不能信口开河,虚假承诺。对购房者来说,虽有第三条规定的保护,但不等于可以高枕无忧,还要注意广告楼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条件。为避免今后在举证上的困难,购房者最好还是要求将广告中的部分内容写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