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物业和开发商交接时,开发商需要为物业公司提供的东西有哪些
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资料移交
1、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专体建筑、结属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技术资料。包括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如物业的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有关房屋产权权属的资料;工程的验收签证、记录、证明等。
二、物业现场验收
这个内容太多,就不一一例举了。
❷ 物业管理条例中开发商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针对于什么,承担什么费用
❸ 物业接收开发商房子时,开发商同时要提交哪些详细资料给物业
项目五证副本
竣工备案表
消防验收报告
市政管网开通报告(自来水,电,燃气,供暖等等)
准业主的登记台账
设备设施台账
设备设施安装检验合格证书及维保协议
❹ 新《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开发商可以选定前期物业公司吗
❺ 物业管理用房需要开发商来提供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必须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用房,而且必须在地上,不能是地下室
❻ 按《物业管理条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可开发商却拒绝提供,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你可以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社区批示,如社区不作为,你也可以上报区小区办公室,如小区办还不作为那你只能上报建委啦 到这就差不多啦
❼ 前期物业管理里,开发商应该交付哪些资料越详细越好~!
项目
五证
竣工图纸
购房人信息资料
市政审批文件
销售时对业主的
承诺书
宣传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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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开发商将小区 移交给物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在建委走什么流程吗
《物业法》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38、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计算资料、质量保修和使用说明文件;
39、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❾ 前期物业管理,开发商该负责向物业公司提供哪些东西
物业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建筑商的电话和各种建筑图纸资料,以及物业公司需要的各种配套设施。
❿ 物业业主开发商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物业、业主和开发商三者之间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常发生许多矛盾和纠纷,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究其原因,大多数矛盾或纠纷的产生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或发展商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不清楚。
许多业主不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力,应承担的责任。物业管理中有着哪些法律关系要想把物业管理工作搞好,首先应当理顺物业管理中心的法律关系。只有理顺了关系,才能够知道各方面的关系。物业管理工作中几个主要方面有:
1、发展商早期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发展商将物业建成,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经过房产交易将产权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这里的法律关系的变化是发展商由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到转移给了新的产权所有人。
2、对于一处新的住宅区,包括公寓或别墅,发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业的管理工作。有时发展商也自己充当物。
(10)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应该准备什么扩展阅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