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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开发商要个人资料干嘛

发布时间:2021-02-05 21:45:03

① 在买房之前要了解开发商哪些资料

在买房之前要了解开发商的“五证”:

(1)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2)“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购买现房时开发商应该出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其他四证可以暂时不看,因为只有在取得其他的四证基础上才能取得《销售许可证》。

(4)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必须警惕这种宣传。无论是什么承诺,最终要能够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该证表明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施工单位还要获得中国产品强制认证报告,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② 买房全款都交了半年了,今天开发商要我身份证扫描件干嘛

买房全款既使都交了半年了,今天开发商要你身份证扫描件总有他的道理,或许是要办房产证了,你交的时候问清楚,然后在扫描件上写上用途就不会有问题了。

③ 购房时开发商要有什么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缴纳内了土地出让容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个证书证明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被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5、《预售许可证》,允许期房预售和现房销售。

④ 买房时,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版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五证,必须要看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面积预(暂)测报告》
3、还有就是《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此证可以至地方房产处咨询,有的地方已经取消此证)
注意:1、有的开发商可以通过关系在五证不齐的情况下取得预售许可,所以五证必须要看;
2、注意看其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住宅最高70年,商业50年,娱乐40年,可以接受取得土地之后2年之内就开发的房子,不能再少(有的取得土地之后多年不开发,虽然不符合国家两年内必须开发的政策,但是开发商经过调整可以延期,这样到购买者手里土地年限就少了许多);
3、看其土地使用证土地获得的方式:应为出让或者转让,如是划拨土地,那么将来权属将存在问题。
4、面积预(暂)测报告有的地方不提供,但是在合同中会注明,误差在3%以内房价多退少补,之外的话或者退房,或者双倍赔(实际测量面积少了,多交钱了),或者送超出3%的部分(实际测量面积大了,少交钱了)。

⑤ 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证件有:

一、书面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质量检验合格单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

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五、面积测量报告

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威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5)买房时开发商要个人资料干嘛扩展阅读: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⑥ 买房子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证件

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
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
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
5、购房合同
二、开发商销售房屋需要提供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由拍卖学区房提供)

⑦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五证两书一表):

一、房地产的“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拓展资料:

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资料来源:网络-交房

⑧ 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看开发商的那些证件

买房时要看:1、开发商开发过楼盘质量;2、开发商已建小区(交付使用)的物业管理;
开发商证明材料:1、土地使用权证;2、规划许可证;3、施工许可证;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⑨ 第一次买房,交完首付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什么文件、证明啥的

“办完手续交完首付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这个阶段显然包括“收房”时段,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这个合同肯定已经有了,但绝大多数人没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条款”或“附录”),还应该在买房后的收房时(不是收房后),向开发商索要最应给业主的【两书一表】。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

【两书】:

1、《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为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大额商品不仅是消费品,房子是不动产,很多消费品、家电等都有质保书,何况房子呢!)

【一表】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章)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经检验合格,达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据,只有在获得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否则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属于违规操作。

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确实急于想收楼,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的基础上,也可自愿收房。

【其他】供参考:

4、《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住宅面积测绘报告》不是说绝对地一定在收房时才出具的,有时会在房屋产权证发放时才出具


《住宅面积测绘报告》是房屋面积的房屋产权证的依据之一,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求必须开发商出具这个报告,才是房屋交付的必要条件,这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这个一条。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注意是“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不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经过监督部门的认可,先由建设单位填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然后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该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最后由备案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先有表(所谓“一表”),后有证。

6、 《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 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一般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或其指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主要针对物业的。

8、《物业临时管理规约》,需要业主事先了解有哪些规定或约定,再签《承诺书》表示接受了规约,这是针对业主的。

实际上,现在很多开发企业资料都不全,而且你不提,他也不给你,稀里糊涂交房子的、马马虎虎收房子的占多数。我们还是要有思想准备,言之有理,要求有据,即使不能拿到全部资料,也要留下证据或提交文字记录(单方的声明、备忘录、附加条款等),以便万一出问题了,也好往下处理,这样不至于太被动。

⑩ 交完款后开发商需要给买房者提供什么

“办完手续交完首付之后,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这个阶段显然包括“收房”时段,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这个合同肯定已经有了,但绝大多数人没有在合同里提出“附加条款”或“附录”),还应该在买房后的收房时(不是收房后),向开发商索要最应给业主的【两书一表】。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楼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

【两书】:

1、《住宅(房屋)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是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为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2、《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大额商品不仅是消费品,房子是不动产,很多消费品、家电等都有质保书,何况房子呢!)

【一表】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章)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经检验合格,达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据,只有在获得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否则在此之前的交房都属于违规操作。

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你确实急于想收楼,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的基础上,也可自愿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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