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拆迁断水断电断路向什么部门投诉
可以打12345投诉,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建议找律师介入办理,维护自身利益
Ⅱ 房子被强拆了,开发商在什么条件下,强拆是受法律允许的
比如房子期间到了,没有提出申请的话,房子可能要面临强拆!
(一)、实施司法强拆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以上呢就是关于开发商的一些强拆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Ⅲ 我村拆迁 我家没拆 政府给断电 断水 断所有补贴 还堵路 我应该找那个部门 打12345电话多次
你家没拆是什么原因………如果想当钉子户,那么拆迁单位给你停水停电,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是你家没有必要拆迁,给停水停电是错误的。你可以到基层组织说明情况,要求恢复水电!
Ⅳ 遇到地方政府拆迁,政府突然断了水电,并有恐吓语言对待老百姓,这样政府违法吗
第一,如果你认为因为评估价格不合理的话,你可以重新申请评估机构对你的房屋专进行评估属,如果误差是在10%以内的话,原评估价格仍然有效,如果在10%以上的话,将会由上级主管机关重新裁决,他们会决定选择哪一个价格!
第二,如果他们对你进行强制拆迁的话,从法律角度应该要走这几条路才可以做,第一,你们这一带已搬走的人数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才可以启动司法裁决.根据司法裁决的通知,你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话,会随便找一套不低于现在你所住房屋面积的二手房给你,然后根据二手房的价格,多退少补!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那就是会根据你的评估价格给你钱,一分补贴也不会有的!如果在你收到裁决书以后,规定期限内没有搬离的话,才会启动司法强拆!
至于你说的没有所有权,你们有房屋的房产证,有没有产权证了!如果你们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话,那房就属于公房了!这个最好到当地的房产中心查一下!
因为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是大概的流程就是这个样子了 .....
Ⅳ 开发商有权进行强拆吗
『天涯杂谈』 对非法暴力强拆的处理为什么不走司法程序
点击:118 回复:2 作者:铃声响处468 发表日期:2010-5-15 21:10:00
一次又一次违背民意,如盗似匪的强拆,强占触目惊心,利欲熏心,丧心病狂的开发商在地方官员的支技下,利用黑恶势力,将暴力拆迁愈演愈烈。近来在网络上报导了多起开发商将居者拖出屋舍,不顾房主屋内财产,强行推倒屋子的恶性事件,甚至还出现了铲车辗死阻止拆迁的事主的令人发指的事情。
对于一起起既发生的,暴力拆迁的处理,往往只有死了人,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才会诉诸法律,甚至于有时死了人,也只是个别官员乌纱帽落地了事。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人命案,对于强拆的“善后”处理,常常是地方政府牵头,开发商掏二钱安抚受害者完事。也正是这种拿钱了事的处理方式,使开发商在强拆中变本加励,有恃无恐。暴利的地产业使他们不在意那二个小钱,只要是被他们看中的土地,他就敢在不与被拆迁户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子,反正他们有的是钱,推倒了房子,砸坏了屋内的财产,赔上几个钱了事,先下手为强,房子倒了,房主自然会在开发商苛刻条件下妥协,开发商就完全掌握了主动权。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私人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种非法的暴力拆迁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是对我国宪法的公然挑衅。其罪有四,其一,扰乱社会治安。其二,私闯民宅。其三,入室抢劫(抢劫的是私人房产和对土地的使用权,比其他类抢劫造成的损害更大)其四,恶意损坏私人财务。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普通人,半夜开着铲车,推倒民房抢走财务,在法律上,这无疑是重罪,免不了几年的牢狱之苦。而开发商的作为与此有区别吗?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而他们却时常得到官员的默许或支持,高调强拆,不受法律制裁。强拆被曝光后,职责官员总会一脸正义,信誓旦旦保证给受害者“满意”处理。这种“满意”不过是多加二个钱罢了。一个刑事案件就变成了一场行政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官员为何这么买力维护开发商利益,其中玄机不言而喻。
为什么暴力拆迁不能走司法程序?善良的人们啊,我们可敬的“父母官”们,如果一切事情都可以用钱和官威摆平,我们还要那么祥细的法律条文做什么?如果法律形同虚设,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可言吗?反过来说,如果在公平的社会环境下,让非法暴力强拆的处理进入司法程序,那么开发商还敢这么肆无忌惮吗?制止强拆还需要下那么多行政命令来干预吗?
一定程度上的以钱代罚,以权代法,是一切悲哀的根源。
Ⅵ 开发商为什么敢强拆
资本与被私化的公权力搭档而成的“权钱联盟”几乎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组合,它们制造回了很多腐败事件,也制答造了很多的资本狂妄。
“强拆”正是资本狂妄的一种表现,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强拆”行为本身,至于具体的对象是谁并不影响“强拆”事件的性质,而只与资本的利益所在以及被私化的公权力的能量大小有关。缺少被私化的公权力支撑的资本狂妄不可能长久,而且必然付出惨重的代价。
Ⅶ 我们这边强拆,但没任何的强拆法律文件出具,有的先被断水电,然后赶人走,如果打官司,我的胜率有多少
没有法律文书是不能强拆的,法律文书,包括强拆通知,送达了才能生效。采纳谢谢
Ⅷ 房屋强拆的问题。首先我需要的是一个真正懂法律的人告诉我这个问题,请大家不要忽悠我。谢谢<我会加分>
又是强拆 失信于民 为强拆革命而叹息
近日来 有关拆迁的开发、拆迁部门,对政府的拆迁政策,断章取义、错误理解,又见强拆频频发生。2011年前后拆迁、开发商还动用社会闲散人员黑社会日夜围攻 被拆迁居民。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开发商及拆迁单位则可调用大批警察、城管、地方官员围攻被拆迁居民。把被拆迁的手无寸铁、手无还击之力、居民推向对立敌界面。公安机关对开发商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黑社会人员,无视政策的强拆、打人、打伤、打死事件视而无睹,不深究敷衍了事。用权、钱代替法律。以镇压逼迁的形式出现。拆迁办在人民心目已成为灰色的代名词。它介于百姓及开发商之间,由于工作的原因,他的日常生活又和开发商工作人员常常纠结在一起,所以他的行为语言倾向于开发商。有借予他的政府职位为开发商开启了多个非法保护伞。为了自己政绩,以政府的名义召集警察、城管、政府官员、召集社会闲散人员等,来围攻抵制非法拆迁、抵制霸王条款的被拆迁百姓。不允许百姓说话的权利,你说话就是要高价,就是刁民,就是钉子户、就是政府的敌人,就围攻你。(歪曲事实)就好比你现在的土豆值一元一斤,我就给你前年的价格三毛一斤,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典型的霸王条款。试问;谁来关心他们对日后生活,现在的补贴已远远的抵不上日益上涨的房价。政府旧城改造,是好事,是为百姓改善住房环境,但是,也不能让百姓从此走上借债、房奴的生活历程吧。最起码,让百姓住的起房,吃得起粮。不能把城市的美丽建立在弱势百姓的痛苦之上。拆迁他们的行为已严重的诋毁了国家的政治形象。这种怪现象的出现,是某些地方政府职能的体现。体现了某些政府职能部门故作低能拙劣玩忽职守的工作作风。有功利互相争,有责任互相推诿 规避风险。高层政府官员单听官方一面之词,不深入百姓基层,不深入百姓生活,不去了解他们的为何不搬迁的细节原因。
譬如;开发商卷钱跑了,被拆迁人怎么办?就这个问题问及区政府拆迁办某主任理直气壮推诿道;“那我不管,收储土地是国土储备中心,问国土储备中心去。”国土储备中心工作人员道;“找开发商要我们不管,我们只管收储土地”桥东区拆迁办派来一名一个开发商小女孩冒充国土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吱吱唔唔“我请示领导、、、”与此论断;百姓的房产任凭开发商处置,搬迁回否、有无房产完全取决于开发商的良心。政府好比是旁观者,任凭强盗强抢民财,视而无睹。政府有关人员不但不担风险,还撑起了非法的保护伞。这怎么让百姓签这个协议。这不等于,明知是强盗,还把房产拱手送给人家吗?百姓一辈子的财产啊。就这么没了吗?要想找回难上加难,找谁谁不管,无期的你推我、我推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谁来管?谁之错?谁之过?
政府相关单位工作领导,应出面和被拆迁人进行思想沟通,了解居民拒绝拆迁的细节原因 。究竟是谁在开发 ?是政府拆迁办?还是国土局,还是国土储备中心?是开发商?政府中有一个部门敢出面承担责任 《我开发我负责到底》的表白 ,人民群众会理解配合的 ,政府请不要把人民群众推向对立的界面 。政府是父母,人民是政府的子民,不是敌人。请政府不要带着警察城管助阵于开发商带着小流氓围攻、对峙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老弱病残孕的拆迁户。做好拆迁的善后安置工作。敢于出面承揽日后的安置房、回迁房的责任。政府、开发商,即使让百姓拆迁就拿出可信的实际东西来作为抵押,公证。让被拆百姓日后遇到房产问题可及时得到全额的补偿。百姓会理解的。会支持的。人民是拥护党的,爱国的。政府是父母,人民是你的子民。您要爱护您的子民。
其现象给国家带来的危害,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地方官、商失信于民,为了政绩不惜百姓的财产,不顾百姓的生命,视百姓为敌人 ,地方官员“利'字当头。开发商“钱”字当头,失信于民, 践踏党的惠民政策。民众需要的是诚信。“只有不负责任的领导,没有不讲理的群众”这是一个信访办主任的工作理念。
强拆革命谁之过
表面上看来是开发商之过,让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地方政府国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办之过。
拆迁办、国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局,在审批制度上存在着很多漏洞、前后互相矛盾。国土储备中心、拆迁办、开发商共同承办居民拆迁、回迁工作。然而一旦开发商卷钱或没钱继续施工等不可预知的状况,公告则告知解释权在开发商。试问如开发商都跑了,国土储备中心,拆迁办负不负责任?因为官商勾结,开发商卷钱溜之大吉之事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百姓不明白谁是开发的主体单位,谁是法人,谁是公证人。究竟谁来保障百姓房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谁来保证这项旷日持久的拆迁后能回迁到位,保障房产不被开发商侵吞。简单地说就是开发商如果出现不可预知的一些状况,卷钱跑了或中途停工等其他,被拆居民去找谁要房子,那个部门承担责任,当初是国家政府拆迁办让搬的,被拆迁人的房产是开发商以国土局的名誉收的,居民新房阔出的平方钱款签字给开发商。开发商又在工程的实施当中层层转包。而开发商在根本就没有规划局的规划图的情况下严重违规强制拆迁。被拆迁老百姓究竟该找谁要回房产?实体房屋?
是拆迁办?是地方政府?是国土储备中心?还是前开发商?是后开发商?究竟谁来做主?
在拆迁手续上 ,最终解释权在开发商。当问及政府部门时究竟谁负责?他们则各部门互相推诿、规避责任。谁也不负责。这样的地方政府怎么让被拆居民放心。完全失信于民。
百姓最关心的是;“把房产权交给强盗似的开发商,他卷钱跑了,我的房产谁来给予?损失谁来赔偿?”究竟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拆迁办、国土储备中心究竟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拆迁办到底是国家政府的,还是开发商的。“如果拆迁办是国家地方政府的,为什么还帮助无资质的无合法手续的开发商强抢民房?大概是开发商雇佣拆迁办吧?”
被拆迁居民 对强盗式的开发商极大的不信任 ,对政府不信任 。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的失信于民。官商勾结,开发商卷钱跑了,这样的事还少吗?,政府哪个部门来赔偿,百姓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这是百姓不搬的主要原因。也是这场搬迁战争中的主要症结。
由于开发商强拆、打人、等恶劣行径,激起强烈民愤。对这样的强盗似的开发商,完全失去了信任。对拆迁办工作人员视而无睹,甚至助威于开发商的言行表示极大的愤慨。这场拆迁战争,好比战火总有一天会蔓延到每个人。试问哪家的亲戚朋友没有干系到拆迁问题的,无论乡村、城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场拆迁战争、拆迁大革命的受害者、受害方.。国家、党、政府声誉上受到严重的损害,诚信大打折扣。老百姓经济财产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暂时的受益者只有某个方、、、但不保日后不追查。最终在战争中没有真正的受益者。
建议
开启工程分两个大步骤;拆一半留一半。先把拆掉的一半先盖好回迁楼,让愿意就地回迁居民优先回迁入住。回迁剩下的另一半居民入住新房。这样也便以回迁居民监察开发商的工程质量,也增强了可信度。这样也刺激了回迁居民的搬迁欲望。开发商也可省去一大笔搬迁安置费。等留下的这一半入住了新房,自然就腾出了旧房。开发商可顺利的拆房盖房。政府出面在拆迁、开发资质上严格把关。勇于承担责任。定会营造一个好的和谐的拆迁氛围。
违法征地 违法拆迁 屡见不鲜 佛不睁眼 紧箍咒不念 ,希望政府尽快制订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杜绝血案的发生,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做一个和谐的民族。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新中国。不要让外国人看笑话。
忧国忧民的孺子
Ⅸ 抗拆迁断水电的法律依据,拆迁房屋置换的比例标准
物权法规定: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回单位、个答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根据房地产管理等有关法律,如果既未与你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经过裁决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话,其拆迁断水电没有法律依据。
拆迁房屋置换的比例标准应当根据房屋的地段来确定,地段相同的话一般等面积置换。如果争议较大的话,可以要求进行评估。
Ⅹ 房屋拆迁遇到堵路断水电怎么办
找师傅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