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规定11层及以下住宅设可容纳担架电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1层及以下来住宅电梯增自设及改造宜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月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下称《规程》)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
“11层及以下住宅电梯增设及改造宜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月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下称《规程》)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据悉,《规程》在全国范围尚属首创,旨在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完善既有建筑的使用功能。
业内人士表示,《规程》有三大创新:针对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情况,提出11层及以下住宅电梯增设及改造宜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针对目前结构加固改造中的一些质量通病,对加固材料的使用提出更严格要求,并细化了对排水坑与电梯基坑的布置情况;在设备专业方面总结出对电梯井道采取通风措施的必要性,并针对不同使用情况,规定了通风设计要求,填补了电梯井道通风系统设置具体做法的空白。
② 4层以上住宅可加装电梯,要满足哪些条件
4层以上住宅加装电梯,首先要有加装条件,尺寸至少要大于950*1500mm,然后提升高度大于12米,顶层高度大于2800mm,具体的细节可以去咨询OTSE电梯!
③ 普通住宅加装电梯需要什么条件
电梯属于特来种设备,对于居自民住宅楼、写字楼等处使用的公用电梯,国家质监局一直根据标准进行强制性安全检测后才能够投入使用,并且实行定期年检。但家用电梯此前尚无具体规定。如今国家新出台的GB/T 21739-2008《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首个国家标准将有明确的检验、安装规范。
据悉,新标准不仅规定了家用电梯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且规定了安装家用电梯的建筑物(建筑结构)的最低要求。同时新标准也对消费者与电梯制造商之间的关系问题做出规范,制定出5个关系问题,一、预定用途(业主在安装电梯前首先要向电梯制造商说明该电梯的用途);二、环境条件;三、土建工程问题;安装地点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四、对使用者的适用性。
此前,家用电梯相关问题一直困扰着消费者,由于没有标准,电梯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烦恼。一消费者反映,他家的电梯经常出现问题,电梯总是时好时坏,让供应商的维修员来修了很多此都没好,他电梯的安全性产生了质疑,希望厂家能把这些问题电梯推掉,换个合格的新电梯,但苦恼的是又没标准来依据。现在,新标准的出台对消费者将有很好的保障,消费者在安装电梯及使用中将有标准可依了。新标准也将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问题,减少风险性。
④ 到底哪些住宅可以加装电梯
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是一件好事,不过这个过程会遇到一些需要解决和考虑的问题,如业主签字(考虑好1,2楼的意见很重要)。原本住宅与公共区域与对面建筑的间距,采光,消防通道……都要考虑到。
⑤ 成都有人建议政府强制下令只要2/3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就可以审批通过,这合法吗
合法的,什么事情都是以大部分的意愿为主的,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让所有人满意的,只要大部分人同意就可以实施的
⑥ 旧楼加装电梯需要什么手续
一、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经检测鉴定报告或抗震鉴定报告认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如原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时预留了电梯井,则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先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报电梯增设设计方案至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符合规划、标准的,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如消防等需要审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在建设单位确定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后,应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备案。
四、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
(6)四川住宅增设电梯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按照成办函〔2018〕134号规定:
一、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以及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三、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⑦ 安装电梯要什么部门审批
新装电梯比较复杂,需要先请和当初小区建筑设计部门同级的设计机构设计施工方案。方案经规划局做初审,通过后报建设局复审。然后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施工。
新装电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费用由全体电梯收益人支付。所以申报方案时,必须经过全体收益业主签字认可,并且提前收取全部费用后才能施工。
旧电梯改造,有业委会的,经过业委会讨论,由物业公司向房管部门申报施工方案,业委会审批经费后,报房管部门,申请维修基金。房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施工。没有业委会的,需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
居民想申请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需要满足:
1、加装电梯的多层住宅房屋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2、加装电梯用地在原用地批准红线内且占地无权属争议;
3、加装电梯后能满足日照、采光、通风等规划要求;
4、加装电梯符合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要求;
5、加装电梯安全无扰民,须经同一梯号内所有业主书面同意或取得同一梯号2/3以上户数的业主同意。
6、经所在区域规划分局初审后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审查通过后就加装电梯事项及加装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十天。
7、公示期间未接到同一梯号的业主书面异议的,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证,然后进一步办理施工、消防、人防等相关手续,安装施工完成后须经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均可以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部门审批程序与规划部门的答复基本一致。在资金来源方面,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利益业主按照方案协商意见的各自比例份额自筹资金;
9、已经缴存过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在满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下,同意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给予办理;
10、业主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用以支付加装电梯。如果未经审批,私自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则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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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第十八条: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3)第十九条: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4)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5)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⑧ 2020年加装电梯政策
根据《2020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加装电梯可享受政府的保障措施,具体分为三点:
(一)财政扶持。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区级财政给予补助。
在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二)明确政策。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加装电梯。
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加装电梯实施工程总承包。
(三)优化服务。各地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制定或完善加装电梯便民或优惠政策及支持措施,切实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督导和服务。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电梯加装过程监管,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既有多层住宅的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加装电梯涉及污水、雨水、供水、供暖、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迁改的,各产权人应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建筑设计单位、电梯生产企业应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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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加装电梯申请条件
1、楼体为四层及以上,且房屋具备安全增设和使用电梯条件。
2、书面征求本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本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协议(已预留电梯井的,明确费用筹集方案且具备加装条件的,征求意见可不受2/3比例限制)。
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3、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达成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含管线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⑨ 四川省政府关于老房子装电梯有无硬行规定
不会也不可能会有硬性规定。
老房子装电梯,从意愿来讲肯定是对居民有利了,但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事谁来干,这钱谁来出?
老房装电梯,可不仅仅是买台电梯装上就完了,要有建委规划,设计院复核老楼设计,结构需要加固,动力电源要申请,土建需要开挖,地下管线要复核,土建要招标,钢结构要招标,电梯要询价,商务要谈判,设备要订货,安装要监督,外墙要封堵,工程要收尾,竣工要验收,消防要验收,款项要结算,账目要公开~~~~这么一大堆工作,一堆报规审批签字联络协调监督的工作,谁来牵头谁来组织谁来监督?
然后,钱从哪里来?——电梯要十几万二十万,土建加钢架还有十几二十万,笼笼统统加起来四五十万——这钱谁出,然后谁来收账,谁来付款,谁订货,谁接货,谁来监工,谁来监管,谁来给谁做公示~~~
最后,你确信,这栋老房子有产权,没有分属好几家,没有扯皮,没有租户,户主们一直在国内,签字都认可,收钱的时候一个一个都能找着人?后续几十年连绵不绝的电费保养费零件维修费用都能谈妥,收的上来?
一栋老楼,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全部归属一家,有主管单位,还有安装意愿,有钱能凑出几十万,有强大的任劳任怨的居委会带头人,有配合的物业,有自觉缴纳费用的居民,大家都有强烈的意愿,没有蹦几个奇葩刺头~~~~我们再来讨论安装的可能性吧
光有个红头文件有个蛋用啊,没人出钱没人干活,就是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