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是做什么的
1、促进住宅技术的更新换代和住宅产品的结构调整,负责提出住宅产业技术发展建议和回规划。
2、负责答住宅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工作。
3、负责住宅性能认定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建立住宅部品体系评价与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提出住宅建设中淘汰和限制使用的落后技术与产品,适时予以公布。
5、负责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
6、组织住宅产业化方面的信息宣传活动,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及国际科技合作。
㈡ 住宅部品的分类
· 建筑管件、管材抄 · 垃圾处理系统 · 建筑智能化 · 遮阳部品 · 热泵系统 · 空调、换热器 · 建筑新风换气系统 · 水处理系统 · 装配式装修 · 屋面和屋面瓦 · 太阳能系统 · 瓷砖 · 门窗配套件 · 腻子 · 建筑模板 · 脚手架 · 扣件 · 散热器 · 地板及人造板 · 厨房家具等等
㈢ 住宅产业化的标准
联合国复提出“住宅产业化”的制6条标准:生产的连续性,生产物的标准化,生产过程的集成化,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生产的机械化,技术生产科研的一体化。 一般而言,住宅产业化的标准主要有:
(1)住宅建筑的标准化;
(2)住宅建筑的工业化;
(3)住宅生产、经营的一体化;
(4)住宅协作服务的社会化。
住宅产业现代化是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更高阶段。住宅产业现代化是指以科技进步为核心,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住宅产业,进一步通过住宅设计的标准化,住宅生产的工业化,采用“四新” 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的大量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的贡献率,大幅提高住宅建设、管理的劳动生产率和住宅的整体质量水平,全面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和居住质量,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
㈣ 产业化住宅的定义:
从本义来讲就是要实现住宅生产、供应等的工业化。工业化的必须前提是版标准化。
Housing Instrialization本来只是强调权住宅领域的产业化,但不应局限于住宅建设领域的产业化,而应是包括住宅在内的,也包含其它一切用途物业的产业化。故原词Housing Instrialization “住宅产业化”,似乎不尽准确,有收窄其涵义之嫌。事实上“住宅产业化”中的“住宅”,应理解为一切建筑产品。
住宅产业化是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来建造住宅,是机械化程度不高和粗放式生产的生产方式升级换代的必然要求,以提高住宅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住宅的整体质量,降低成本,降低物耗、能耗。
㈤ 什么是产业化住宅装配率
预制装配率应该是应用于整个建筑中的预制构件与建筑总体构件的比。
㈥ 住宅产业化的部品生产企业型有哪些
你好
河北雪龙 ,三一 , 新大地 ,上海庄辰这些为国内比较大型的住宅产业化部品生产企业。
㈦ 住宅部品的内容
住宅部品:一词译自日文。意指在住宅里面有独立功能的住宅工业产品,如门、窗、厨具、洁具等。它区别于建筑原材料,如沙、石、水泥等;又区别于建筑物结构配件,如窗台、门窗过梁、水泥预制件等。
㈧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建设事业技术政策纲要》(建科〔2004〕72号),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指导思想与目的
(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住宅产业标准化、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促进粗放式的住宅建造方式的转变,增强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立产业化基地,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发展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环保要求的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与建筑体系,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提高住宅的质量、性能和品质的需求。
二、产业化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产业化基地应研发、推广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的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和通用化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部品体系与成套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鼓励一批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部品生产、科研单位组成联盟,选择对提高住宅综合性能起关键作用的核心技术,集中力量开发攻关,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带动所在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
(三)产业化基地应当逐步发展成为所处领域内的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参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与国家住宅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的研究。
(四)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产业化基地的综合试点,积极研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经济政策与技术政策,探索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机制、政策措施,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因地制宜的住宅产业化体系。支持和引导产业化基地的先进技术、成果在住宅示范工程以及其它住宅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形成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相互促进的市场推进机制。
三、设立产业化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是具备一定开发规模和技术集成能力的大型住宅开发建设企业为龙头,与住宅部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等组成的产业联盟;或具备较高技术集成度和研发生产能力的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以及产业联盟和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集成、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市场开拓与集约化供应的能力,建立生产、建造、科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门研发机构,能为企业协作与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并在本领域起到示范、辐射的作用。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及优势,并结合国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要求,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技术措施、保障条件及实施计划。
(四)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申报单位的关键技术与成果应符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城乡住宅发展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系统集成,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关键技术领域主要包括:
1、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2、符合国家墙改政策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和成套技术;
3、满足国家节能要求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4、符合新能源利用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5、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部品和成套技术;
6、有利于城市减污和环境保护的成套技术;
7、符合工厂化、标准化、通用化的住宅装修部品和成套技术等。
(六)申报产业化基地的试点城市,一般为副省级或省会以上的城市,具有较好的住宅产业化工作基础,较强的科技开发、产业化生产组织能力,对全国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可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1、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规划;
2、提出本地区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框架,在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
3、确定符合节能省地要求,以“四节一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住宅产业发展技术经济指标,选择确立适宜地区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造体系。
四、产业化基地的申报、批准与管理
(一)国家产业化基地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由建设部负责,产业化基地具体技术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
(二)设立产业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申报表》、编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是:单位概况;基地实施的总体目标;基地实施的基本条件与优势;基地实施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分析;产业化辐射效果及示范作用;基地的组织管理与计划安排;基地实施的政策保证措施;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五)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并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报建设部批准。
(六)批准设立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与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签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后实施。《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依据本办法另行编制。
(七)对批准实施的产业化基地,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所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八)已经批准的产业化基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报告,并通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提出处理意见。
(九)对不能按照本办法和《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要求组织实施的,或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取消其产业化基地资格。
㈨ 采取什么措施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百年住宅为目标,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现房地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幸福的宜居宜业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强化政府的宏观指导、政策引导和社会服务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设计、生产、使用住宅产业化技术的内生动力。
(二)统筹规划与重点实施相结合。根据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现状,科学制定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在住宅设计、建造、使用、维护全寿命周期内推行工业化,重点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和住宅全装修,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住宅产业化发展模式。
(三)全面推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在推动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同时,结合市场需求,针对建筑不同类型,以试点示范项目为先导,带动产业化发展。政府投资的大型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中进行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
(四)科技引领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加大技术开发力度,鼓励技术创新,积极引进和推广使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住宅部品的科技含量,带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住宅建造方式、产业发展方式和居民消费理念的优化转变。
三、主要目标
坚持工业化、现代化、标准化理念,利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先进适用、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成套住宅技术体系、标准化体系和部品产品体系,逐步实现住宅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和装修一体化,不断提高住宅产品性能,提升居住品质。到十二五末,全市装配式住宅面积达到新建住宅面积的10%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达到建设总面积的30%以上,市区新建住宅A级性能认定率达到10%以上,培育2—3家集住宅设计、开发、施工、构配件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2—3个住宅产业化示范园区,形成完整的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到2018年,全市装配式住宅面积达到新建住宅面积的20%以上,市区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达到建设总面积的50%以上,新建住宅A级性能认定率达到20%以上,住宅产业化大型企业集团不少于5家,建设2—3个县级住宅产业化示范园区。
四、重点任务
(一)推广装配式住宅技术。重点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他符合产业化标准的住宅结构体系;推广应用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加工、现场安装条件的非砌筑类型建筑部品,如建筑墙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雨蓬、柱、梁等;率先推动标准化程度较高,跟所在地区、楼层高度、结构体系基本无关的建筑构件,如内墙板、楼梯、楼板、窗台板、遮阳板等;大力发展集保温、装饰、围护与防水一体的预制外墙等围护结构和技术。推广应用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技术、整体厨卫技术、生态环境保障技术、管网技术、智能化技术等住宅产业化成套部品和技术。
(二)推进住宅全装修。积极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实施土建和装修一体化,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对住宅产业化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全部实行一次性装修到位;鼓励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全装修,全装修的基本原则是在交付使用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今后,全市新建普通商品住宅项目应积极开展全装修,到2018年,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原则上不再以毛坯房形式交付。
(三)培育市场实施主体。鼓励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构件、商品混凝土、传统建材等企业向以住宅产业化为特点的部品生产企业转型,扶持发展大型住宅产业化部品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引导设计、施工、部品生产和开发企业转型发展,提高技术集成水平,适应产业化住宅建设需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综合实力强、住宅产业化水平高的企业进驻我市,引领和推动我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设计、开发、部品生产、施工、物流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形成大企业集团,提高住宅部品部件生产能力。
(四)建设住宅产业化集散基地。按照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全国的原则,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制定产业园区规划。在市区建设2个集住宅产业化技术研发和住宅部品工业化生产、展示、流通等为一体的示范园区,支持县市建设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新型环保建材、部品生产企业落户。鼓励企业创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5年内全市新增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2-3个,初步形成完整的住宅产业化链条。在满足全市住宅产业化市场需求的同时,发挥我市交通和物流优势,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将我市打造成蓝黄经济区最大的住宅产品部品集散基地。
(五)开展工程试点示范。鼓励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进行产业化试点,2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全部列为住宅产业化试点范围。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开发企业创建以“四节一环保”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为核心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建设绿色建筑。今后,全市具有一、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新建住宅都要制定落实住宅性能认定计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建立潍坊市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市长任召集人,市建设、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市政、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推进我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目标和总体规划,指导协调解决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住宅产业企业积极向省主管部门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产业,落实企所得的优惠政策。对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终审、A级住宅性能认定或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建设的项目,按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康居示范工程、3A级住宅和装配式建筑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补助,2A级住宅按“二星”级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按最高标识标准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按属地原则由同级财政安排。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建设的项目开辟商品房预售绿色通道,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且预制装配式构件计入建安成本投资达到25%以上,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新建住宅小区全装修到位率高于50%的项目,依据有关规定优先返还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
(三)强化政府引导。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产业化住宅建设,其中装配式住宅用地201
㈩ 什么是住宅产业化
住宅产业化(Housing Instrialization),从本义来讲就是要实现住宅生产、供应等的工业化。工版业化的必须权前提是标准化。
住宅产业化是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来建造住宅,是机械化程度不高和粗放式生产的生产方式升级换代的必然要求,以提高住宅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住宅的整体质量,降低成本,降低物耗、能耗。
住宅产业化是一种住宅建造方式的变革,就是由现在的半手工半机械比较落后的建造方式,转变成一种工业化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