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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楼间距

发布时间:2021-02-03 18:33:13

A. 住宅楼间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VII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底层商业不考虑日照。另外一个小区在本小区正南面,如果另一KFS的楼(板式楼)距你所说的12层楼15米的话,在中原地带的话,大概只能盖6层高才不会影响这座12层楼的日照。在南方会好一点,大概可以盖7层。

如果另一KFS的楼(板式楼)距你所说的12层楼20米的话,在中原地带的话,大概只能盖7层高才不会影响这座12层楼的日照。在南方会好一点,大概可以盖8层。

B. 住宅楼间距相关规定

建筑间距可查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5.0.2.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5.0.2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其中消防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强条5.2.2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从6米到12米不等,条文解释要点,四、防火间距现状。据调查,各市兴建的高层建筑,实际间距在长边方向一般为20~30m,最大40~50m;短边方向一般12~15m。上海、广州一些老高层建筑,与相邻建筑的距离一般为10~12m左右,个别3~5m,本条规定与现状大体相符。1972年2月24日,巴西圣保罗市安德拉斯大楼发生火灾,下午4时发现起火,4时26分消防队员到达时火焰正席卷大楼正面,向屋顶延伸,火焰达40m宽、100m高,伸向街道至少有15m远。强烈的热辐射和外伸的火舌,使街对面30m远处的两幢公寓楼被卷入,受到严重损害。
建筑间距是规划局给的,商业楼在你家北部,不影响你家南向采光。但是,什么叫视觉卫生,它没有量化规定,如果对违章建筑使用这一条会有用,但对一个商业楼的规划间距就很难推翻。北部采光主要来自天光,如果做方案的人有这方面修养,有意采用浅色墙面拿给业主看,引导业主照顾天光要求,可能效果会好很多,如果你们主动提前和规划局打招呼,规划局自会开出设计条件,要求合理又不难。就算它正在施工,如果你们联合反映,也有机会修改设计,让外立面明快点,不要搞成黑乎乎的很压抑,让人郁闷、烦躁、坏情绪,影响心理健康,“视觉卫生”就有了根据。招人骂也就惹来风水问题,何不让大家乐,招财进宝呢?客观上说因为你们当初不知情,是后来才知道的,所以可以要求改明快点,但距离没有好办法,只能凑合吧,要么换房子,不然怎办呢。

C. 居民楼旁边修商业建筑楼,有什么规定没楼于楼之间的距离规定是多少

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最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而当有新建建筑出现并遮挡业主阳光时,业主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可能会发生纠纷。在这一点上,业主一定要经过仔细分析后,方可判断自己的采光权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现状住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如果业主能够确定对方是违法建设,那么可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的,即使是遮挡住宅的阳光,那也是合法遮挡,是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即使提出异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几千块钱左右。这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市有关部门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种补偿的方式,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采光权。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规定,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区,即使是因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问题。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的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您可以:
1、查看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不齐全的可能很小,假如不齐全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规划部门反映。
2、通过媒体提出自己的要求。
3、315投诉。
4、请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
5、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D. 商业用房与任宅房之间的距离

你好,目前确定楼间距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专

1、两建筑属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气候区,列入中小城市,采光标准的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照时数大于或者等于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点至16点,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
目前对于商业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的问题,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各地方都分别出台了一些地方规定,如北京、南宁、沈阳等城市,不知你具体在哪里,所以只好给你提供了一个北京的规定,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据我了解,这样的情况可以依照《民法通则》,小区的居民联合起来“以影响相邻关系人采光权”的诉求起诉,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
按照《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规定,商业楼与居民楼之间的斜距离是楼高的1.4倍,即17.92×1.4=25米,楼与楼之间的净空距离是楼高的1.7倍,即17.92×1.7=30米。
望采纳

E. 各相邻楼宇之间的楼间距是多少楼间距与楼高的比例关系商业与住宅的距离

叠拼南北楼间距在20米左右;联排东西方向间距12米;高层南北楼间距最小50米,东西楼间距最小30米;

F. 国家规定楼与楼之间间距多少米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南北朝向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这一系数,东西朝向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5。而房屋的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打个比方,一栋楼有30层,按照2.8米层高来算整栋楼高就是84米,那么楼间距按照1:1.2来说100米较为合适。房屋左右间距一般普通多层(4-6层)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m,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m,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m。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6)商业住宅楼间距扩展阅读

楼间距的生活效用

1、采光

南向的房子采光好,但是如果楼间距过近,即使是南向的房子也可能出现采光不足的现象。住在一层的住户应该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房屋的日照时间大大低于高层的住户。尤其是到了冬天,大白天的有时候也要开灯才能工作,这往往就是楼间距过近造成的。

2、通风

一个房子的居住是否健康、舒适,除了应该有足够的日照时间之外,良好的通风性能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楼间距过近的话,前楼往往会对后楼的正常通风造成遮挡,使后楼业主的通风需要受到影响。

3、隐私

隐私保护是当下比较受到重视的一个问题,而楼间距过近肯定是对隐私保护不利的。

4、安全

消防是一个大问题。有一些小区,楼间距本来就很小,再加上道旁停满了业主的机动车,到了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根本就开不进来,只好看着火势蔓延,所以楼间距过近的小区在安全上也是存在重大隐患的。

G. 高层商品建筑与居民住宅房之间的标准距离是多少米

楼间距国家标准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的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回规范)以冬至日照时答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an(a)
a是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

H. 纯商业用途的高层建筑比如写字楼之间有楼间距的标准吗

非住宅类高层建筑无日照要求,但建筑之间间距需满足1、消防距离,根版据《高层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4.2.1条,高层对高层最小间距13米。2、当地规划部门要求,这个各地执行不同,例如昆明,根据《昆明市城乡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非居住高层对非居住高层最小间距为20米。此条建议向当地规划部门查询。

I. 商业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目前确定楼间距标准的依据,是国家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回。

1、两建筑的答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9)商业住宅楼间距扩展阅读:

房屋前后间距:普通小区居住用房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

也可以用楼高.2比值计算。宅侧面间距;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1: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楼间距=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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