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买新房的时候都是签合同的时候交首付款,或者签了合同之后再规定的时间内内补齐首付款。如果开发商容要求您先交首付款还不能签合同的话,风险是比较大的,不建议您这么操作。您可以问清楚开发商这样做的原因,不签合同肯定是不行的,如果风险比较大的话建议您选择别的楼盘。希望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② 一个月内开发商为什么不叫交首付
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③ 开发商要求先付首付,以后再办理购房合同合法吗
合法不合法是另外一个问题,关键是你是不真想要这里的房子。
如果专真心想要,有些属东西也只能无奈的接受,否则,你可以找其他地方,合理合法,随时签购房合同的地方。
无奈接受的同时 需要注意一下保存证据 1、打款走汇款,单据保留。2、收据保存好,让房产公司盖好公章确认,同时经办名字也写上。3、可以的话录音,把对方的相关承诺录音。 以备后患。
④ 急!开发商要求先交首付,一月后签合同,不想退房,怎么办
你好朋友。你可以抄和开发商一个购房合同或协议,然后你去房产登记机关去申请预告登记,这样这套房对你来说就有安全和保障了,只要你申请设立房屋预告登记后,开发商如果不经过你同意就不能再把该房出售给别人,如果开发商不经过你同意在出售该房是无效的。希望你顺利解决。
⑤ 付了首付 开发商一直不让购房者打按揭款怎么回事呢
付了首付,付了首付证明你已经买到了这个房子,但是开发商还需要完成所有的手续,达到房子交付的标准,然后才可以办房产证,房产证办好了以后才能向银行抵押贷款,所以一般都是要交付房子之前几个月才付按揭款。
⑥ 我想买房子,开发商说先让我交首付,然后在过半个月签购房协议合同,这样合理吗是不是骗子
问:我想买房子,开发商说先让我交首付,然后在过半个月签购房协议合同,这样合理吗?是不是骗子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一、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⑦ 签了认购书之后,开发商迟迟不让签合同,非让先交首付,我能退房吗
想退房不太可能,贷款是你跟银行的合同,而你跟开发商的合同已经生效了,不签贷款对你很不利,建议跟开发商协商下,少赔点把合同取消了. 价格还是自己去楼盘问吧,这么具体的地方知道的人太少. . .
⑧ 买新房,开发商说目前办不了网签,让我们先交首付。和我们签手工合同
流程:
看房 订房 交定金 签合同 补首付 办按揭 银行审过 网签 办理预告 放款(开版始交月供)
合同权都是固定条款 开发商不会给你加补充协议的,因为我也是做一手房的 开发商的心理很清楚 合同是不能更改的 现在的合同基本都是为开发商考虑多点 跟你写的流程基本都是每个开发商的流程了
如果你不放心的话 还是找个大型的 口碑好点的开发商买房吧!
⑨ 没有开盘的房子让先交首付签订购房合同,合法吗
如果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证那么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反之就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9)开发商不让先交首付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