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居住用地分类
根据《城市抄用地分类与规划袭建设用地标准》中3.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居住用地分三类:
1. 一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2. 二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3. 三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1)住宅用地划分扩展阅读: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❷ 房屋用地的按用途分类
【工业用地】 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仓储用地】 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旅游业用地】是指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是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站、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队、邮电局(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绿化用地】是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是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医卫等用地。其中:
【文、体、娱用地】是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体等用地。
【机关、宣传用地】是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是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所)、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科研、设计用地。
【教育用地】 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医卫用地】 是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站、所)疗养院(所)、救护站、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用地。 【交通用地】是指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其他交通用地。其中:
【铁路用地】 是指铁路及场站、地铁出入口等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是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是指专供客、货运船停靠的场所用地。
【其他交通用地】 是指车场(站)、广场、公路、街、巷、小区内的道路等用地。 包括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类特殊用地、水域用地、水田菜地旱地园地类农用地和各种未利用土地、空闲地等其他用地。
❸ 划分居住区各种用地界线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关于居住区各项用地界线划定的技术性规定
(l)居住区用地范围的确定①居住区以道路为界线,属城市干道时,以干道红线为界:属居住区干道时,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属公路时,以公路线为界。②同其他用地相邻时,以用地边线为界。③同天然障碍物或人工障碍物相毗邻时,以障碍物地点边线为界线。④居住区内的非居住用地或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建筑用地应扣除。
(2)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①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住宅用地。②住宅邻公共绿地,没有道路或其他明确界线时,通常在住宅的长边,以住宅高度的1/2计算,在住宅的两侧,一般按3 - 6m计算。
(3)公共服务设旆用地范围的确定①明确划定建筑基地界线的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幼托、学校等均按基地界线划定。
②未明确划定建筑基地界线的公共设旖,例如菜场、饮食店,可按建筑物基底占用土地及建筑物四周所需利用的土地划定界线。
(4)底层公共服务设施、楼层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当公共服务设施在住宅建筑底层时,将其建筑基底及建筑物周围用地,按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旆项目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当底层公共服务设施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地与院落时,突出部分的建筑基底和因公共建筑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与专用场地的面积,均应计入公共服务设旋用地内。
(5)道路用地范围的确定①城市道路一般不计入居住区的道路用地。②居住区道路作为居住区用地界线时,以道路红线宽度的一半计算。③小区道路和住宅组团道路按道路路面宽度计算,其中包括人行便道。④公共停车场、回车场以设计的占地面积计入道路用地,宅前宅后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⑤公共建筑用地界限外的人行道或车行道均按道路用地计算,属于公共建筑专用的道路不计入道路用地。
(6)公共绿地范围的确定①公共绿地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住宅组团绿地,不包括满足日照要求的住宅间距之内的绿地、公共服务设旆所属绿地和非居住区范围内的绿地。②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式组团绿地的用地界线的划定参照下图。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Im,距房屋墙脚1.5m;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向小区路或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lO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
❹ 居住用地的分类
R1 一类居住用地
R11住宅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13 道路用地
R14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1 住宅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3 道路用地
R24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R31 住宅用地
R32 公共服务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
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R33
R34
道路用地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R41 住宅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43 道路用地
R44 绿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❺ 居住用地的定义与分类有哪些
居民住宅用地指用抄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其中,用于建造豪华住宅的土地为豪华住宅用地,用于建造普通住宅的土地为普通住宅用[1]地。住宅用地和居住小区及居住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可以分成若干用地类型,以便在城市中能各得其所地进行规划布置。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居住用地分为四类,其中一类最好,四类较差! 也可分成国有土地、集体用土,宅基地吧!
❻ 居住用地划分为哪三个分类
居民住宅用地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其中,用于建回造豪华住宅的土地为答豪华住宅用地,用于建造普通住宅的土地为普通住宅用[1]地。住宅用地和居住小区及居住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可以分成若干用地类型,以便在城市中能各得其所地进行规划布置。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居住用地分为四类,其中一类最好,四类较差! 也可分成国有土地、集体用土,宅基地吧!
❼ 什么是二类住宅二类住宅用地的分类
什么是二类住宅?在住宅区建设中,“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内除了分别建有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以外,还分别包含了幼托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管理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卫生医疗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会所、住宅区道路和住宅区绿地等。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将“一类居住用地”中的独立式住宅的建设用地确定为“独立式住宅用地”(R11),“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以单元式住宅为主,其用地为“单元式住宅用地”(R21)。上述居住配套设施(如幼托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管理设施等)、住宅区道路和绿地等,按照设施的内容及是否独立占地等标准,划分为5个用地小类。以“一类居住用地”为例,其配套设施用地分为5个小类:幼儿园及托儿所因为需要独立占地而划分为“一类幼托用地”(R12);需要独立占地的社区居民体育活动设施的用地纳入的“一类体育设施用地”(R13);包含了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肉菜市场、商店、维修店、会所等各类不需独立占地的配套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卫生医疗、商业等设施的“一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14);包含住宅区道路、小街、小胡同及停车场的“一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15);以及包含为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小游园的“一类住宅区绿地”(R16)。不需独立占地的居住配套设施可以组合设置在住宅楼裙房或低层住宅中,但是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以避免对住宅楼的居民造成干扰。目前,深圳的居住区在设置居住配套设施时,都基本遵照了上述原则。“二类居住用地”(R2)也划分了6个用地小类,除了“单元式住宅用地”(R21)以外,也相应包含上述5个用地小类。“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从住宅的建筑形式区分,现在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又包括独立式住宅和普通单元式住宅两种。独立式住宅的数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层别墅的形式出现;单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最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为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的一梯多户式建筑物。由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区是经过规划由开发单位兴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致,并建有较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以上述两类建筑形式为分类标准,分别确定了“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个种类。具体而言,“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 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❽ 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有什么区别
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的区别:
一、建筑质量与层数
1、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别墅。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不得超过50平方米。
2、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意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可简单理解为多层或小高层,一般12层以下。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3、三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3,意为: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单身宿舍与普通单元式住宅在户型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没有设置独立厨房。
二、环境布局
1、“一类居住用地”是高端的低密度居住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2、“二类居住用地”是中、高密度居住用地,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布局相对完整、环境良好。
3、“三类居住用地”是指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为主的居住用地,包括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的危改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这类用地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均有一定数量,通常在现状居住用地调查分类时采用。
(8)住宅用地划分扩展阅读:
原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大多数为集体土地,基本是通过农民自建的方式进行,宅基地的划分基本是以村为单位相对集中,自建住宅的形式都是多层或中高层的独栋住宅,因此形成了以村为单位的一片分布极为密集的独栋住宅群,是城市空间形态中具有较特殊物质空间肌理的住宅建筑群。
着眼于未来的城市建设趋势,农村居民住宅将逐步得到改造,重点是完善居住配套设施及改善环境。因此,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将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作为单独的一个用地中类“四类居住用地”,包含“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1)、“四类幼托用地”(R42)、“四类社区体育设施用地”(R43)、“四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R44)、“四类住宅区道路用地”(R45)和“四类住宅区绿地”(R46)等6个用地小类。
❾ 一类,二类,三类居住用地有什么区别
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复政制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与房管部门所划分的一类地段、二类地段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与拆迁安置标准无关。区别在于建筑容积率不同,通俗点就是这块地能造多少平米房子不同。一类基本上就是别墅、二类基本是多层小高层、三类基本是高层、四类居住用地,就是棚户区。
❿ 请问二类、三类居住用地是怎么样划分的
“一类居住用地”抄和“二类居住用袭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
“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针对在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尤其是大学)等功能区中配套建设的居住建筑物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