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现在给开发商做工程垫付法律允许吗
允许。因为这是双方约定的事项,法律层面不会干预,而且这样的约定并没有违背法律,是双方自觉自愿的行为。如果承建方不同意这样做,就可以拿掉这个条款,而拿掉这个条款,就可能无法承接工程。所以承建方很被动。
㈡ 买房开发商垫的钱!财务给我开房款总票子了!欠的钱还用还吗
你买的房子,是开发商垫的钱,财务给你开房款的总票子了,你欠的钱当然需要归还了。如果你欠钱不还,开发商也会向法院起诉。
欠钱不还,去法院起诉。
一、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几个步骤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5个步骤。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的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但当事人对于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㈢ 开发商垫资付首付款违规依据
你好,为你解答,望采纳!
根据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即国务院明确规定了购房者购房时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为国家对于购房首付款、限贷的政策性规定。
而在法律实务中,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据呢?实际上,垫付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债务承担等概念。垫付,根据文义解释,一般是为他人向第三方垫付,没有债权人为债务人向自己垫付之说。而开发商为购房者的垫付可能涉及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①借款合同,即开发商借款给购房者、购房者再将借款交给开发商;②第三人代为履行,即开发商作为第三人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代购房者履行债务;③债务承担,即开发商作为第三方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
首先,对于借款合同,因开发商即是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同时又向购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项又需要给开发商自己,因此,开发商名义上垫付首付,但实际上并未垫付。
因借款法律行为系实践性法律行为,需要实际交付借款才会产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因此,为实际交付借款的,借款行为并未生效。开发商所享有的债权,本质上还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确立的债权。并不存在一个真实、有效的借款法律关系,也不存在所谓的垫付。
其次,开发商根据购房者的指示将款项交付给自己,开发商不属于第三方,很明显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履行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即实际上此时也不存在垫付,购房者没有付足首付。
再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即必须存在一个独立于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开发商为购房者承担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务时,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构成债务承担,不产生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此时,所谓的垫付不成立,购房者仍然没有付足首付。
因此,开发商所谓的“垫付”仅仅是开发商以“垫付”之名义,让购房者先达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条件,出具一份虚假的首付款足额交纳证明,进一步办妥银行贷款,以达到资金回笼的目的。而首付实际上并未依照国务院对于首付比例和限贷的规定付足。换句话说,开发商是以一种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的“垫付”托辞,先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却规避了国务院规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贷政策。
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行为”,而一旦认定为无效的,则合同自始无效,法律后果是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购房者退房。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行为”。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因需要开发商出具购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证明,但由于开发商“垫付”的因素,购房者的首付款实际并未付清。如后期购房者未能按期偿付按揭贷款,银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外,还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因开具虚假证明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㈣ 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不需要,开发商可以垫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商业银行应提请借款人按诚实守信原则,在住房贷款合同中如实填写所贷款项用于购买第几套住房的相关信息。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4)开发商是不是要垫钱开发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第三条,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㈤ 房屋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合法吗
不合法
㈥ 开发商为你“垫首付” 可信吗
开发商们为你“垫首付”的口号多么吸引年轻“刚需”们。有人帮忙解决首付问题,马上就能买房,为什么不乐意呢?小编此时只想弱弱地说一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揭秘“垫首付”背后有何猫腻和风险!
开发商如何为你“垫首付”
一套50万的房子,首付需要15万。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约定,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购房者凭着足够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上述手续后,购房者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垫首付充其量只是无息贷款
其实,开发商没有为你掏一分钱。所有的钱都是购房者自己的。短期内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但实际购房成本并没有下降,每个月除开该还的银行贷款,还得还开发商为你垫付的部分。其实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更大!
“垫首付”转移楼市风险
开发商给购房者以便利,其实是想让购房者尽快签下合同,尽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卖出去,这样的话,一旦房价大幅回潮,购房者还是要根据合同将首付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损失很多,但购买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
“垫首付”让购房者很被动
开发商通过替消费者“垫首付”的举动,很可能会在暗中提升房价。“开发商用这种稀有的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之后,对于部分没有能力正常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会陷入被动地位,开发商就掌控了房价上的主动权。”
“垫首付”营销涉嫌骗贷
不管是开发商的“零首付”也好,“垫首付”也罢,这都属于假首付行为。如果开发商私下偷偷跟购房者签了这种合约,银行就无法正确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核实。如果被银行查到,这是属于骗贷行为的,那么贷款可能被银行收回,而且购房者个人的诚信记录将永远抹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㈦ 现在是不是规定开发商付不了钱的情况必须由建设单位垫付人工费
今年欠工资还真多,可见经济发展速度真是放缓了。现在的工程都是大包转二包,二版包转三权包,三包又分包,一个没钱都没钱,全靠包工头自己也要实力雄厚,否则还真包不住,银行利息就够还的了。所以很多建设单位选施工单位时也首先考虑经济实力如何,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施工方能不能先垫付资金别让工程停下来。所以常态是包工方确实经常在垫款搞建设。在建设款拖得能承受住的情况下,一般多少有赚头也就算了。
㈧ 如果买房的首付不够,选择开发商垫付这种方式有风险吗
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什么风险的,只不过是一边还贷款,一边还开发商的欠款,前期压力比较大一些,倒是对于开发商来说会有一定的风险!
㈨ 开发商垫首付款违规吗
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是属于违规行为,如果被银行风险控制部门查到,会进行风险排查,严重的话可能会停止贷款或者停止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