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房屋有继承权吗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可以继承。《继承法》第2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回的个人合法答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而,对于农村房屋,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对作为遗产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㈡ 农村的房子怎么继承
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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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房产能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其次,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说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
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并不代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流转交易。
现行立法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的继承而被继承。因为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二、农村房屋如何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农村房屋是修建在宅基地上面的,而宅基地属于性质比较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于农村宅基地就不能当做遗产,也就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其实是可以继承的。不过受土地性质的限制,在继承的时候就有多种处理情况。一般继承人也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这种情况下经过批准之后,其实可以直接继承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
㈢ 关于农村房屋地基所有权问题
1、你所说的“继承时爷爷答应分其中一间给他兄弟”,这个“分给”专是基于什么关系,是属你爷爷的兄弟基于继承他们上一辈的关系得到的,还是你爷爷基于赠与的关系给你爷爷兄弟的?2、如果是基于继承的他们上一辈的关系得到的,你爷爷的兄弟是有权得到一间房屋的。现老屋已经翻盖过了。所以你爷爷的兄弟无权要求无条件的得到其中一间,至少给你们盖房的补偿。3、如果你爷爷答应分其中一间给他兄弟是基于赠与的关系。房屋没有过户,赠与行为还没有完成。你爷爷是有权撤销这个赠与合同的。
㈣ 农村宅基地上新盖房子的继承权问题
引用“现在我爸爸以我奶奶的名义批下建房许可证”
这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就你奶内奶容。(这点是肯定的)
你的叔叔和姑姑,也都有权利继承,(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可以跟你奶奶商量下,你爸爸以你奶奶名义盖的房子,由你一个人继承。并且有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