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品房的定义出自哪条法律
商品房的定义和法律无关,商品房的权属由物权法调整。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首先是商品类,商品:
商品是为了出售而生产的劳动成果,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恩格斯对此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贰』 住宅的法律定义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房屋的定义,唯一可查的只是1995年实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建物”,但是以上的定义也十分模糊,很难明确房屋的含义。
鉴于以上情形,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房屋的定义多采纳:“房屋是指人类建筑在特定地块上的形成固定空间、供人居住、从事营业或其他社会活动的建筑物”这个定义。
在司法实践中,所谓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必须有上盖;
2 必须固定于土地之上;
3 必须是合法的。
(2)法律关于住宅的定义扩展阅读:
住宅建设: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1.0.3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1.11 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3.2.1 住宅建设必须采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3.2.2 当住宅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经相关程序核准。
『叁』 法律上什么是民宅民宅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城市来规划区内,独立源拥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村)民个人(家庭)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仅供其本人(家庭)居住生活的低屋建筑。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肆』 法律规定庭院属于住宅的组成部分吗
居住区用地分为: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居住区内的绿地又不完全是公共绿地,除公共绿地外还有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低层的庭院可以划到宅旁绿地,也就是属于住宅用地里的绿化部分,但不管是属于哪一个居住区分类用地(住宅、公建、道路)里的绿化还是独立的公共绿地,都要计入绿地率的,具体的算法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这里有一个概念要明确,就是绿地率的计算是要计入小区内所有的绿化---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
这个绿地率与用地平衡表中的公共绿地百分率不是一个概念。
『伍』 法律上住宅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住宅
只要是供一家人生活起居,对外相对隔离的房屋,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住宅。
『陆』 法律界定的正式房屋的含义
是不抄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柒』 私闯民宅的法律定义
不算,因为并未进入他家,仅仅是在门口。擅闯民居的定义是未经房屋主人同意,擅自进入人家!
『捌』 法律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含义是什么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有以下含义:
①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侵入回;
②公民的住宅不答得随意搜查;
③公民的住宅不得任意查封;
④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8)法律关于住宅的定义扩展阅读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玖』 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怎么样的
根据来刑法的规定,所谓源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后仍不退出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即未经主人同意。没有正当理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生活安宁,或者主人要求退出,入侵者拒不退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