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仓管员是属那个部门的
在不同公司,仓管所属部门名称不一定相同。称呼以下面几种为多:物内料部,货仓容部,物流中心,计划部,物控部等等。
仓库管理员(storekeeper), 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对仓库物品的管理发挥好仓库的功能。岗位职责包括: 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资设备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熟悉相应物资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 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仓管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熟悉仓库货品的进、出货管理流程,货品出、入库的电脑开单及录入记帐工作。
2、熟悉仓储进、销存帐务、统计等作业,熟练电脑文书处理及ERP系统操作。
3、每月库存盘点,单据的整理及归档。
4、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勤快有条理,能吃苦,能承受加班。
5、熟悉仓库货品的进、出货管理流程,货品出、入库的电脑开单及录入记帐工作。
2. 仓库应该属于公司的哪个部门管理啊
仓库应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
2.一般情况下原材料仓库由供应部门管理;半成品库由生产部门管理;产成品库由销售部门管理。也可以把进销存的仓库统一归计划部门或企管部门管理。
3.由哪个部门管理是原则是统筹、相互制约和领导分工。
3. 高层住宅楼里有人出租房子做仓库应该怎么办
可以举报,向城管,环保,派出所,街道等举报,就说扰民,如出入人杂,治安不行,噪声,异常气味,进出货车碰察私家车,影响老幼安全等等。
4. 库房管理混乱怎么办
做好你上班时登记工作,并要取物人签字,如果对方拒绝签字,可以注明。
尽可能内在容交班时做好盘点——或者对日用品——即常被人取走者登记。如你下班时,手电筒剩5支,接班时剩2支,这样即是上一到N班手上出库3支。同时,可以几个上班的人一起商量,如果能达成共识,则写成书面的向领导反映,大家签字,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如果不能达成共识,那就申请调离,在离开之前加强登记工作,务必做到可让你免责。
祝好运!
5. 高层住宅可以做为库房和开公司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住所是不可以用来开公司的。
6. 住宅楼当库房使用,触犯什么法律吗
触犯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自的相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6)高层住宅做库房谁管管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7. 高层住宅内设为库房有哪些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楼是不能改变房子用途的,也不可能取得左邻右舍、本单元、版本权栋或附近几栋全体业主的同意,所以住宅做仓库不说有易燃、易爆物的威胁,走正规程序想都别想,就算你侥幸做了仓库,只要有人投诉随时都会被查处。
8. 高层住宅楼当仓库投诉哪个部门
楼房当仓库,只要放的不是违禁品,不是危险品,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不必投诉。
如果仓库里有违禁品,危险品,可以报警。
如果是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例如噪音超标,可以先找物业,
也可以带着证据向环保部门投诉。
9. 普通住宅小区用做库房可以吗
不可以的,不能改变房屋用途。
住宅是住宅,商业用房是商业用房,储藏间是储藏间。购房合同上有的,房屋使用性质用途房管局有备案的。除了专门的仓库可以,住宅是不能做仓库的。
普通住宅性质的住房是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企业办公场地进驻住宅楼。如果部分民宅继续经营仓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9)高层住宅做库房谁管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为标准、划分的。一般可分为:
(1)厂房: 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车间和附属设施用房;
(2)仓库: 工业、交通运输、商业、供销、外贸、物资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半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3)商业用房: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等用房;
(4)服务业用房: 为人民生活服务用房,如浴室、照相、理发、旅馆以及各种日用品修理行业用房;
(5)办公室: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6)住宅:供居住用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住宅建筑面积不包括人防用而不住人的地下室面积;
(7)教育用房:各类学校的教室、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等有关教学用房;
(8)文化用房:各类文化娱乐用房,有影剧院、文化馆、展览馆、俱乐部等用房;
(9)医疗用房:各类医疗机构的病房、门诊部、保健站、卫生所、化验站、药房等。不包括医护人员宿舍食堂及单独办公用房;
(10)科学实验研究用房:独立的科学试验研究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科学试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台、电子计算中心、地震观测站等;
(11)其他: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人防地下室、食堂、厕所等。其中:业务用房是指铁路、公路、航空、邮政、电信部门的营业用房,如火车站、汽车站、候机室、邮电局、电视大楼等。
多种用途的房屋,原则上应按用途分别统计,如面积不易分开的,可全部计入主要用途的面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