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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发布时间:2021-01-28 14:39:31

1. 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问题是自动续吗

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问题是自动续期的。
【法律依据】《物权法专》第一百四属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延期无意义,为什么

暂时无意义,土地法颁布后,土地使用权到期还有几十年。关键是根本就没有规定如何自动延期,操作规程也没有。所以这个是毫无意义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我国《物权法》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可见,如果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造住宅、村内建设公共设施),则不属于《物权法》第12章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也就是说,有了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后,固然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存在,也无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即使地上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仍有依原来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权利。

3.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怎么样自动续期

新公布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有人说,这是给买了房子的阶层一颗“定心丸”,告诉他们房子作为私有财产得到了法律保护,可以传给子孙。但也有些人担心,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给产权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这一担心,涉及中国改革中的一个制度瓶颈,必须突破。众所周知,如今虽然许多人成了有房阶层,但房子是盖在国有土地上的。70年后土地使用期满,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这就像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描述的交易一样:欠我的债还不了,就还我你心口的一块肉!但是,对方在要割肉时说:你可以拿走这块肉,但不能拿走一滴血。结果,因为血的所有权没有让渡,肉的所有权也成了空话。
住房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这种血肉关系:要让渡就全让渡,只给肉不给血,肉也等于没给。土地国有,住房怎么私有?所以,《物权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试图从技术上解决这个理论难题。
不过,诚如批评者所指出,这种解决方式还是留下了条尾巴:70年后续期时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没有规定,定价权显然还在国家手里。如果国家把土地使用权价格提高到房主承受不了,房主还是不得不放弃对自己住房的所有权。这就是个漏洞。所以说期限不多余。

4.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怎么样自动续期

去你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咨询。

5.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的规定怎样

因为对于原来的规定,民众意见极大,物权法本身是基于私权而制订的,既然要保护,估计对此收费是少少意思而已.

6. 住宅用地如何“自动续期 ”

我国《物权法》第149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规则在立法上首次区分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切实保护了公民的基本财产权、居住权和基本人权,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民生,因而成为《物权法》的重大亮点。然而,关于住宅建设用地究竟如何“自动续期”的问题,《物权法》中尚无明确规定,需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7. 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到期“自动续期”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重新获得新一个 期限的房屋使用权。

新公布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有人说,这是给买了房子的阶层一颗“定心丸”,告诉他们房子作为私有财产得到了法律保护,可以传给子孙。但也有些人担心,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给产权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这一担心,涉及中国改革中的一个制度瓶颈,必须突破。众所周知,如今虽然许多人成了有房阶层,但房子是盖在国有土地上的。70年后土地使用期满,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这就像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中描述的交易一样:欠我的债还不了,就还我你心口的一块肉!但是,对方在要割肉时说:你可以拿走这块肉,但不能拿走一滴血。结果,因为血的所有权没有让渡,肉的所有权也成了空话。
住房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这种血肉关系:要让渡就全让渡,只给肉不给血,肉也等于没给。土地国有,住房怎么私有?所以,《物权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试图从技术上解决这个理论难题。
不过,诚如批评者所指出,这种解决方式还是留下了条尾巴:70年后续期时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没有规定,定价权显然还在国家手里。如果国家把土地使用权价格提高到房主承受不了,房主还是不得不放弃对自己住房的所有权。这就是个漏洞。所以说期限不多余。

8.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很可能是免费继续使用。

9.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会自动续期吗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提前1年向国土部门递交土地年限续期的申请。

10. 什么是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期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期届满可自动续期吗

1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湘潭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因此,按照此条例规定,市民购买的商品房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

2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为什么这么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针对陈小姐所投诉的市区某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6年的问题,该房地产开发商的有关负责人梁经理就曾表示,该地块于1993年出让时,他们公司并不是一手买家。2007年,该公司接手此地块时,地块的闲置时间已经很长了。

同样,在“缩水”16年的某楼盘所在的地块,在1994年首次出让后,也闲置十多年才开始大面积开发。对于闲置时间长的问题,有市民认为,其中不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为赚取最大的利润,故意不及时开发,等待升值后再进行开发,而等到可以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

对此,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我市国土部门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力度,有效抑制了土地闲置的现象。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

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

3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在采访中,针对记者提出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市民应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本文来自湘潭365房产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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