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居民楼内能不能开餐馆,法律依据是什么
居民楼内能不能开餐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专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属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② 小区里楼下的门面房能开饭店吗
2016年以前可以,2016年以后是不能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2)住宅里开饭馆扩展阅读:
餐馆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
(二)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饮食业应具备相应的餐厨设备、卫生消毒设备等制作条件。服务业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工具;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六)经营饮食、理发、浴池业的,服务设施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规定和标准。
③ 国家对住宅小区内开饭店有什么规定
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禁止小区住宅楼下开餐馆,只是要求必须遵守版国务院有关饮食服务权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
但北京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0年12月8日北京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规定: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根据京工商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禁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制造等五类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北京市是禁止住宅小区楼下是禁止开餐馆的,你查询一下你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如果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如果有餐馆违反该规定,可向当地环保及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出现油烟污染也可以要求该餐馆采取措施,否则也可向当环保部门投诉。
④ 居民区楼下可不可以开饭店
居民区楼下不可以开饭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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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安徽、江苏等多省区都施行了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住宅楼下开饭馆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约束。虽有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住宅楼下饭馆扰民问题没有多大好转,
早在2001年,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就已施行。“市区内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禁止经营餐饮业;已经经营的餐饮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变经营性质。”白纸黑字的写在里面,似乎比其他地区来得更严一些。然后,14年过去,这一问题在呼和浩特非但没好转,反而在下辖的旗县区更随处可见。
今年8月,重新修订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获得通过,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
“禁止”2字被写入法律,这让很多煎熬中的住户看到了希望,更提醒相关部门保障居民权益,不能装聋作哑,该有所作为。
在基层一工商所任所长的郭德承认为,未来减少住宅楼下饭馆增量相对容易,难的是消化目前庞大的饭馆存量。记者了解到,多数饭馆投入的成本较大,吊销营业执照显然过于“简单粗暴”,毕竟下发营业执照时并没多少阻碍。
郭德承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要求其限期改变经营性质,如将饭馆变为菜店、水果店等,以此在保证商户利益的同时,减小过渡环节的困阻。
人民网-住宅楼下开餐馆:扰民不断为何屡禁不止
⑤ 住宅楼下的商铺能开餐饮吗
住宅楼下的商铺抄不能开餐袭饮。
一、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餐厅一旦开业,油烟和噪音势必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三、2010年,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此为行业规范,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应遵照此规范。
若将购买带底商的住宅,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对住宅底商的可经营业态进行限制相关规定。
例如餐饮业、KTV等有油烟、噪音污染的业态以及影响社区居民隐私、生活空间的业态。
如发生底商经营中的扰民行为,作为相邻人的小区居民是否可以依相邻关系请求底商经营者停止侵害。
如果楼下商铺影响到生活,适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商铺多卖给小业主,所以物业基本无法管制,所以要联合居民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环保、城管等部门。
⑥ 住宅楼里开饭店如何投诉
2015年以前可以,2015年以后就不能开了。
2015年以前现有的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内应当逐步改造,容确保符合污染物排放要求。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
2015年以后 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在住宅楼下开餐饮麻烦特别多,选址一定要谨慎,如果楼上住户较真,环保,城管,消防,卫生监督所,工商,都能接投诉关店。限制几次营业,你饭店就没啥客人了。 如果真闹到法院,几十元写个申述书,就能把你给告了,来个强制执行,你找谁都没用了。
最好是距离住宅9米以外,排烟口距离20米以外。这样才保险!
⑦ 居民楼内可以开饭店吗
居民楼内是不可以开饭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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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多个城市对“居民楼下开饭店”不发工商执照
2018年1月,太原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首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其中,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恶臭、噪声、震动及废水等污染的服务业项目,禁设区域明确规定为居民住宅楼、商住两用楼及其裙楼。
2018年10月,长沙市工商局也发布了《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禁止核准餐饮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事主体设立时,住所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的,禁止核准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
这意味着,若在住宅楼和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饭店,工商部门将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