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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限购

发布时间:2021-01-26 03:05:52

㈠ 婚前用女朋友名字买的限购期房几次付清,房款全部由我一人出资,现在付了差不多一半了,分手了该怎么办理

婚前用女朋友名字买的限购期房几次付清,房款全部由我一人出资,现在付了差不多一半了,分手了该怎么办理?这个要看你们之间有没有写协议?

㈡ 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在签订购房合同是,作为共同还贷人,只要双方符合条件,同时签署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但关键环节还是在于房产证办理阶段。购房合同签署人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

1、确认在购房合同同时签署人是否符合限购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不能署名的;

2、由于目前各地都实行了不同的住房限购政策,一旦购房合同签署了两个人的名字,就等于两人已经各有了一套房,可能会对以后的购房造成影响。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

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2)期房限购扩展阅读: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㈢ 没有亲属关系的两个人能一起买房吗

可以的。

两个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可以一起买房子并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这样两个人都是共同所有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 共有概念和共有形式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物管理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期房限购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财产分割原则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物侵害方式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一百零二条 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㈣ 您好,本人去年11月份在郑州买的期房,因为限购我没有资格,最后和女朋友商量了

你们买的时候没有约定协议的话,现在她如果想要房子的话,她就是有份的回。也就是说答,如果你想去掉她的名字的话,肯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就看你们的离婚协议了。因为从法律上来看,房子是你们的婚后财产。她是有一半产权的。

㈤ 第一套房贷没还完可以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第一套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再次贷款买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会上浮。

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根据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费用

1、首付款

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

2、利息

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

3、抵押登记费

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

4、公证费

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5)期房限购扩展阅读

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㈥ 两三年后才能交房的期房,值得买吗

虽然买期房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但期房的风险性要远高于现房,尤其是延期交房的问题,所以在购买期房的时候还是需要多加的了解很多的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近年来,由于期房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所以,购房者买期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最好在签订期房买卖合同时详细明确房屋质量情况,避免开发商采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

房屋面积不符,买期房经常会遇到交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房屋误差比例超过3%,那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双倍定金赔偿。不过,也有一些开发商在期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面积不符时,购房者不得退房!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了,可别被坑了!

退还定金问题,一般来说,一旦购房者给开发商交了定金,要想再拿回来可就难了!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退还定金的问题。一旦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且达到了退还定金的条件,那么购房者就要明确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㈦ 外地户口如果在西安限购令实行的情况下购买证书不够的期房会影响之后办理房产证么,是不是会被强制退款

一、外省人能在西安买房过户取得房产证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专
第七属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㈧ 房贷还了一年,已经供不起了,转手卖需要还清贷款,如何破局

过去的几十年房价暴涨引,引起了很多投资购房者的注意,不仅仅是专业的招商团,包括很多老百姓都加入了这样的大军当中,有很多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人也参与了赌博式购房,大部分人都想要快速的暴富,希望在涨价以后能够快速的转手,但是这也让很多人们陷入困境当中,比如说房贷还不起或者是违约等等,这样的情况并不是特别罕见,那么房贷还了一年已经还不起了,转卖手续还要还清贷款,这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所以说无论是找房还是买房在购房之前都应该做好准备,同时还要清楚的人质千万不要盲目的去选择。他在他看到之前以后对自己有哪些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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