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旧住宅一梯3户能否加装外置式电梯
一、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二、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措资金中支出。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1、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地产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2、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公房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增设电梯,并通过提高租金等办法收回投资;3、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为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业主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六、各级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批工作。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八、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应当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九、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㈡ 老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么
不需要,三分之二人同意即可。以成都为例:
根据《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实施条件
(一)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以及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三)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2)老住宅加装电梯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
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后,电梯归本单元相关业主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用地面积。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应当将增设电梯运行维修费分担协议内容告知受让人。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承担协议约定的原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增设电梯相关业主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受托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做好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鼓励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㈢ 旧楼加装电梯需要什么手续
一、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经检测鉴定报告或抗震鉴定报告认定,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如原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时预留了电梯井,则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未预留电梯井的,先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报电梯增设设计方案至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符合规划、标准的,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如消防等需要审批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在建设单位确定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电梯安装施工单位后,应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备案。
四、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电梯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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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按照成办函〔2018〕134号规定:
一、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以及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三、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㈣ 反对老住宅加装电梯有错吗低层业主的权益与损失谁负责
相信现阶段,在很多老住宅区当中,都已经慢慢安装了电梯,本来乘坐电梯上下楼就是一件非常方便的事情,但是这只是对于一些高层楼的住户而言的,对于一些低楼层的住户来讲,平时出门也根本就用不着电梯,但是一旦安装了电梯之后,便要加收一项电梯费,虽然这个电梯费并不多,但是自己压根就没有享受到电梯,为什么还要付一定的电梯费呢?那么对于一些底层住户而言,这些人的权益又该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呢?
当然了,对于老住宅而言,是否安装电梯,其实需要事先跟所有的住户们都一一进行协商的。
所以一旦出现有违反自身利益的事情,并且事先没有跟自己进行商讨的话,其实业主们都是有资格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
㈤ 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全省行政区域内需要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当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本意见的要求增设电梯。二、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措资金中支出。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一)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地产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公房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增设电梯,并通过提高租金等办法收回投资;(三)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为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业主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七、各级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批工作。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九、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应当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十、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㈥ 老住宅楼如何加装电梯
旧楼加装电梯的流程
1、申请
由电梯产权人或受其委托的电梯管理单位召开业主大会, 对所使用电梯是否改造更新、三分之一资金缴付、电梯改造更新后的物业管理形式 (自治管理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建立房屋大修等达成一致意见后, 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申请, 并填写《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申请表》。
2、受理确认
受理和确认。经当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对其是否属于无房屋大俢进行确认。
3、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由所在区县质监部门对辖区内受理申请和确认的需要改造更新的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统一联系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进行安全评估。
4、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经安全评估需要进行改造更新的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由电梯产权人申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制定"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方案"。
5、方案评审
方案评审。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电梯产权人和所在区县建设、财政、国土房管、质监部门对 "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方案"是否满足消除安全隐患和投资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后的确定最终方案应在所涉楼宇的明显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6、招投标
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电梯产权人,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的施工单位。并由电梯产权人与确定的电梯改造更新施工单位签订改造更新合同。七、组织施工。由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施工单位负责依法办理施工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电梯改造更新工程。
7、监督检查
由电梯产权人或电梯产权人委托电梯改造更新施工单位向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申请监督检验。九、综合验收。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电梯产权人和所在区县质监部门和国土房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8、注册登记
由电梯产权人委托电梯改造更新施工单位将改造更新的电梯资料报送所在区质监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由所在区质监部门建立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的档案和台账。
9、资金支付
在完成上述改造任务及验收、登记程序并收齐电梯产权人出资的三分之一改造更新资金后,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向所在区县财政部门申请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资金。同时,将改造更新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所涉楼宇的明显位置予以公开公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质监局按相关区县改造更新工作进度统一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申请,由市财政局划拨给相关区县财政局。
以前媒体报道有建过的,前提是所有业主要同意,然后审批。
㈦ 老房子加装电梯有补贴,为什么很多小区不装
因为要求既有住宅需地面四层及以上,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市内五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既有住宅需地面四层及以上,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对于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应经本栋(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7)老住宅加装电梯扩展阅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
2、申请人应签订同意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以及电梯建成后所有权归属、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费用(电费、保养、维修、更新、管理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内容。
3、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公示,应在拟加装电梯小区公示栏和拟加装电梯单元出入口处就加装电梯方案和协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㈧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什么变成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把还没有交付的楼梯房都包进去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什么变成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把还没有交付的楼梯房都包进去了?
阿露我噜
㈨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哪些条件
私人住宅加装电梯如果只是家庭内部自己使用,不涉及公共安全,不需要办理电梯使用证回和年检,但答可以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如果私人住宅要对外出租,则涉及到公共安全,按规定要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需要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