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寓可以入私人名下吗
每天晚上到了9点56分,在一栋老旧的公寓里面,好几户人家的灯光不约而同地同时熄灭,而且每版晚增加一户熄灯的人家权。主人公感到好奇就开始探究到底咋回事。 这个漫画的画面很简单柔和,跟小孩看的画书一样,一点都不吓人,不看文字的话看不出是恐怖漫画,而且还是彩色的~你可以放心地看了。
B. 私人购买的公寓可以装修屋檐雨棚吗
私人买的工艺可以装修,无颜宇鹏吗?那是可以的,私人的公寓就是个人说的算了。
C. 个人房屋出租,是怎么算税费的
1、800元以下不用缴纳;800-4000,10%缴纳;4000元以上,20%缴纳。
2、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者或经营者将其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3、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有关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用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增值税,按起征点缴纳。
4、个人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按20%的税率缴纳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
5、每个月租金应该交个人所得税,税费=(4000-800)*10%+(7000-4000)*20%=920。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税计算方式有以下方式:
1、分开计算:将房屋租赁税所涉及的费用分开计算,比如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各城市不同)。
2、合并计算: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
3、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D. 开办私人老年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4)私人住宅公寓扩展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参考链接:网页链接
E. 私人住宅房可以该成公寓吗
一般来讲没合法不合法,抓到就关门,抓不到就营业,大概是这样.
F. 请问某些高档公寓门口的“私人花园 闲人免进”标识是否有法律依据
有啊。《物权法》。只要是私人的空间,不管是花园,还是住宅,不因公共利专益并履行一定的程序,属未经所有权人允许,任何人是不得入内的。
这里的私人,是指非公共产品或公共设施,是归所有业主私有的;所谓闲人是指除业主之外的,与该公寓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物权就是所有业主的物权,物权是对世权,是针对所有者之外的任何人的。
G. 为什么像电梯公寓这样的小区大门都要张贴“私人住宅,非请勿入”啊
为了减少困扰
H. 私人开酒店式公寓需要什么条件和办证的流程
“酒店式公寓”是大家一种习惯性的说法。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所谓的“酒店式公寓’就是一些中小型的酒店、旅馆,而要开办正规的酒店、旅馆,就需要符合相关条件,通过消防、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审批。
开办酒店式公寓必须通过消防、特行、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前置审批,然后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去公安部门]办理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旅业属于特种行业,所以需要这个证件。
2、去消防部门办理的《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想要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消防检查一定要通过。
3、去卫生部门办理的《卫生许可证》,旅馆属于公共场所,所以需要《卫生许可证》。
4、去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5、去税务部门办理的《税务登记证》。
(8)私人住宅公寓扩展阅读:
酒店式公寓特点:
1、户型
酒店式公寓的户型,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可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在装修上统一为精装修,提供全套的家居设计和电器。
对于不同户型也有不同的格调,在服务上根据住户的要求提供酒店式服务的同时,附属设施还增加了银行、会所、小超市等其他项目。
2、设计
酒店式公寓项目本身的设计也是个性化的,不流于一般形式,因为酒店式公寓的客户群是知名跨国企业高级员工、经理、总裁等。
它的物业管理是由星级酒店直接管理或有酒店背景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就消除了房东对物业管理公司水平的怀疑,可以为住客提供高档、到位的各种服务。
3、产权
业主拥有酒店独立产权。投资者通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或按揭的方式获取客房的独立产权。目前在市场上还有一种物业就是公寓式酒店,从服务内容上来看,和酒店式公寓没有太多差别。
本质区别在于,酒店式公寓可将每个客房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拥有产权,可自住、可出租、可转售,所以它是拥有私家产权的酒店,公寓式酒店却没有产权。不过大多数酒店式公寓,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只拥有客房的所有权,而没有经营权。
4、管理
酒店式管理。酒店式公寓属于酒店的一种,同样提供各种酒店式的服务,如家居清洁、送餐、洗烫衣物、更换被单、叫醒服务,以及各种钟点等服务。
就这方面而言,产权式酒店与酒店并无二致。由于酒店式公寓的公共设施均类似酒店,故可以彰显居住者的身份和气派。
5、功能
兼具居住度假与投资两种功能。酒店式公寓既可以用来居住度假,也可以用来投资,或两者兼而有之。
不同的购买者,想法有所不同,同一购买者,在不同的时段用途也有所不同。有的购买者纯粹是用来自住,有的则是用来投资保值。
I. 住宅的房子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产或者商住房产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允许“住改商”政策,也就通过一些手续,把住宅性质的房子拿来办营业执照。
1、在你当地允许“住改商”的情况下,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向他们咨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续或者材料。
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出具业委会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2、如果你那里已经禁止了“住改商”,那么就没办法办营业执照了。具体情况,请你咨询当地工商局,因为不是全国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许住改商政策的,因为这只是一项临时性质的地方政策。
(9)私人住宅公寓扩展阅读:
个体登记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